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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油罐加工合同.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720716 上传时间:2024-05-0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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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标的物(详细描述)1、品名:储油罐、搅拌罐 2、 规格型号: 见附件1 3、 产地: 北京 二、数量、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1、 数量: 4 2、 供货内容:(见附件 1 ) 。3、 质量要求: 产品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 4、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详见技术附件 2 )。三、价款和支付1、 合同价款:小写: 元 大写: 2、合同价款包含: 含安装调试费用运费 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产品预付款30%的定金,货到验收

2、合格后支付65%货款,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等其它问题支付(无利息)。 四、交付1、 交付方式:乙方送货2、 交付时间和内容: 合同生效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 3、 交付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 乙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五、包装包装标准: 按厂标执行。 六、运输1、运输方式: 公路运输 ;发货地点: 北京 ;到达地点: 陕西省 ;收货人: 。2、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甲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

3、由甲方承担。七、验收与安装调试1、甲方应在提货前到乙方公司内验收,如果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乙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 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在验收后当日或三日内提出异议。卖方应负责 对设备进行相应的调整、维修或更换,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因乙方其它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应在验收后3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甲方在

4、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5、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双方代表可在 10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6、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7、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甲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的损失。8、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陕西省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离合同履行地最近的检验机构)对产品

5、质量进行鉴定,以该检定意见为准。八、质量保证1、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约定事项之日起12个月。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配件。但因甲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将收取设备修复的成本费用。保修期外乙方有义务负责产品终身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3、乙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5 %即:人民币 (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4、甲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的产品。6、产

6、品及配置均为原厂原装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7、产品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九、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1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 甲方因自己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整体停工,乙方向甲方赔偿误工人员工资,工期顺延。4、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工期相应延长。5、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验收通知单后一月内组织验收,否则视验收通过;若不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机组生产,则视验收通过,并从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同

7、时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设备余款。6、其它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十、其它1、施工过程中如遇变更,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和答复,共同确认。2、如需中途停建、缓建,双方应对在建工程进行商定,以明确双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处理方式,并予以确认。3、乙方剩余的材料,零部件由乙方全权处理。4、当地政府所征收的各种规费收甲方承担。5、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合同附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协议、文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 乙方(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地

8、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人: 传真: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帐号:税号: 税号:附件1:产品名称型号材质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真空储油罐直径2.5米直边高4.2米锥顶高0.3米304不锈钢镜面板个搅拌罐直径2.0米直边高3.3米锥顶高0.3米个可调速搅拌;内加热盘管合计(人民币大写):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

9、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

10、、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

11、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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