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策划、执行合同甲方:南昌中影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昌市正九策划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 2014中影桥教育招生 活动委托乙方进行策划、执行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 2014中影桥教育招生 活动进行策划、物料采购安装、活动执行等事宜(详见本合同附件),具体委托事项为:1、方案策划乙方应对本次活动进行策划,并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同时提交相关物料及活动清单。2、物料采购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及物料清单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负责相关物料及设施的采购。3、
2、活动执行物料及相关设施采购完毕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摆放、安装、布置,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关活动安排等,最终完成本次任务。4、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事项。第二条:委托事项要求1、乙方策划方案应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书面确认。2、乙方采购的物料、表演清单应经过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提出建议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更改。3、乙方依据清单进行采购的物料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无污染的安全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要求和合同目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采购的物料进场安装、使用。4、时间要求:(1)乙方应在 2014 年 6 月 15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同时提交相关物料及活动清单。(2乙
3、方应在 2014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全部受托事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捌拾万元整(¥ 80,0000 ),该价款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所需的活动策划费、物料采购费用、运输费、安装费、表演人员费用、人工费、安装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 (¥ 40,0000 )元作为预付款,甲方支付预付款后,乙方开始履行受托事项;活动结束且经甲方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的款项。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在不影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做出补充或修正。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计划,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于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将执行周期予以合理顺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物料、演出、表演等,甲方有权扣减该部分费用。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说明
5、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执行相关工作,且不承担因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项目费用。4、乙方应负责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完成,负责保障自身工作人员、表演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因乙方(含乙方表演人员)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受托事项,否则,一旦延迟,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向甲方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但甲方书面同意延迟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如甲方未能在本合
6、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尾款,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迟延支付费用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将执行周期予以相应顺延。3、上述违约责任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补足直接经济损失。第六条:知识产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甲方所有,即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包括且不限于背景板、幕布等)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双方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揭露上述商业秘密,也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利用该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本保密义务延及其员工,任何一方员工违法本保密义务的,该方同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八条:免责声明出现下列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
7、、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瘟疫、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双方均不可预见、不能控制的事情或情况)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2、甲方不正当使用项目产品导致自身及他方损失的。第九条:争议解决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到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2、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为合同生效日,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南昌中影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浦彤 签约日期:2014年6月6日 乙方:南昌正九策划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朱久文签约日期2014年6月6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