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拓展及劳务服务合作协议(2012年度)甲方: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559号法定代表人:赵国君乙方:克州海波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59院法定代表人:卢海波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通信项目工程监理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年度市场拓展及劳务服务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章、合作范围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合作为以甲方名义取得并实施的通信建设监理项目中,乙方利用市场资源协助甲方拓展市场及利用乙方人力资源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协助甲方完成监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行为。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在
2、【河北】省廊坊 区域 廊坊政法委 (运营商)开展与甲方的合作,其行为对甲方负责。双方具体合作项目在遵循本协议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另签项目合作委托单。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 甲方有对乙方合作资格的审查权,具体审查标准和审查方式参见甲方的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实施的合作项目根据甲方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质量、进度管控和考核,乙方如果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视后果采取警告、限期整改、终止合作和赔偿等方式进行处理。第五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合作项目通过现场检查、客户投诉及相关资料的收集进行考核,作为合作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第六条、 合作项目取得过程中甲方提供必要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对
3、所签合同进行归档管理。所有监理合同由甲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第七条、 合作项目所签合同款项必须纳入甲方银行帐户归口管理。第八条、 甲方适时进行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技术指导,对乙方监理质量、安全措施、用户服务、财务管理予以监督。第九条、 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协议范围的一切行为不负任何责任。第十条、 甲方有追究乙方在合作工作中出现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的权利。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根据甲方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乙方的管理和要求。第十二条、 乙方独立经营、自负营亏,在合作项目实施中接受甲方的领导,自觉维护甲方在社会市场上的形象和信誉。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法规及合同
4、的相关规定。经营活动在公司经营范围内,独立承担债权、债务,照章纳税,独立承担有关法律的民事责任。第十三条、 乙方在业务合作范围内利用自身市场资源负责市场经营开发工作,积极开发通信监理市场,认真做好投标工作。第十四条、 合作期间,乙方服从甲方的市场协调;第十五条、 乙方负责业务合作项目所签合同款项的催收,并将收入汇进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每季度应向甲方报送合同执行情况。第十六条、 乙方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财务行为必须合法合规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检查。第十七条、 乙方及时向甲方报送监理项目信息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在合作项目实施前要编制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必须经甲方相关部门
5、审核。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需要的工作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服务从合作项目开工起至结算完成为止,在实施过程中乙方劳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和企业制度,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搞好用户服务,保证生产安全,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九条、 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和承担业务合作项目中一切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含自身安全方面的事故)发生的责任和费用。第二十条、 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应监理资料,项目完工后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第二十一条、 乙方需依照甲方质量体系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相应的质量管理系统,严格执行甲方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接受内部质量审
6、核,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乙方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资料。乙方要保证所有合作项目涉及的乙方劳务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乙方人员)用工的合法性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乙方用于本协议的人员必须全部签订用工合同,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为乙方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乙方人员的工资必须按期足额发放,乙方接受甲方对乙方人员用工情况的检查。如果因为乙方人员的劳务用工问题涉及任何纠纷,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将承担的业务合作项目分包给第三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资质和其他证明材料。第二十四条、 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在项目实施
7、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作项目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全员证书并持证上岗。第二十六条、 乙方必须为业主提供合格的符合监理需要的人员,配备满足项目监理需求的监理设施。第四章、合作费用第二十七条、 合作项目监理合同费用总额由甲方收取,合作项目费用以甲方实收监理费为计算基础,组成如下:费用类别费用占比市场经营9.4%项目管理20.6%劳务相关成本费用70%每个合作项目对应的合作委托单中根据乙方服务的范围和程度明确该合作项目中甲方支付给乙方作为市场经营费用和劳务相关成本费用(以下简称服务费用)的具体金额。其中劳务相
8、关成本费用按合作项目需要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人数乘以单人综合费用计取,单人综合费用是指从项目开工起至项目结算完成止乙方劳务人员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的综合单价。第二十八条、 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监理费和乙方的发票及合作项目付款申请单后将乙方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所指定的帐户。第五章、争议解决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北京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
9、败诉方承担。第六章、合作的终止第三十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终止。甲方根据企业规定对乙方业务合作单位资格每年进行审查,如乙方通过审查则双方另签合作协议。第三十一条、 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本协议终止:1. 乙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经调查确认的;2. 乙方行为影响甲方形象、信誉或造成经济损失;3. 乙方转让、出卖、伪造甲方资质或其他证明材料;4. 乙方连续发生技术、管理上的差错且未及时改进的;5. 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或第二十二条,产生财务或用工风险的;6. 乙方对合作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第三十二条、 业务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能免除已进行的双
10、方合作项目的债权、债务和相关责任。第三十三条、 需终止本合作协议,提出一方须提前2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双方确认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后,终止本合作协议。第七章、权利归属及保密第三十四条、 业务合作项目监理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三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及或其下属机构(“披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与具体项目工程有关的一切资料、本协议和具体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和具体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提供,不得
11、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自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协议及具体合同目的向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需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第三十六条、 乙方仅可以为履行本协议及相关具体合同的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具体业务合作项目或本协议或具体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0日内,将相应保密资料原件退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
12、赔偿。第三十七条、 对本协议及相关的具体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工程第三方(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等)的信息、资料,乙方应承担本章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三十八条、 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5年内持续有效。第八章、不可抗力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等。第四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向其他方提供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
13、证明。 第四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第四十二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九章、违约责任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14、如有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第四十四条、 因本协议第三十一条任一原因,甲乙双方终止合作的,乙方须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第四十五条、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合作项目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履行监理义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按照具体项目服务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涉及支付业主的索赔和违约金将从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全额扣除。第四十六条、 如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上述款项的扣除不能免除乙方其他违约责任。第十章、协议的期限及其他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第四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四十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 乙方:克州海波网络有限公司 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帐号:13001668608050003963 帐号:301236100920002605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保定分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阿图什市支行营业部东风中路支行 签订日期:2012 年1月1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