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保密合同甲方: 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的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和范围1.甲方在合同期间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字技术资料2.甲方在合同期内提供给乙方的与申请专利有关的产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必须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所必需的技术资料。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专利代理条例的相关条款,防止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应用。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已知的技术资料申请专利。5. 乙方及乙方代理人在代理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对所知悉和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6. 自甲方与乙方对某一项专利申请签署委托书之日起至该件专利公开以前,乙方不得将任何技术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及双方交换的中间文件泄露给事务所涉案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乙方的代理人及涉案人员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事务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该件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内容。7. 如果甲方拟申请的专利没有通过专利局的初步审查或者最终没有获得相应的专利,乙方须返还甲方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乙方复制的资料)。8.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甲方的专利申请档案,非涉案人员不得查阅、摘抄、复制。9.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申请专利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在保密期限内泄密,或者乙方代理人泄露从甲方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
3、秘密,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履约后乙方可获得的利益和利润。 (三)协议期限1.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专利的所有合同均需遵守本合同的保密约定,既本合同适用于期限内所有甲乙双方的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四)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申请专利代理合同,并收回所有费用。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及本合同第(二)条第9项约定的损失。(五)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起生效,不因相对应的专利代理合同的撤销、无效或部分无效而影响本保密合同的效力。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享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纠纷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名 签名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