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协议甲方: 乙方: 沈阳市人民医院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护理系学员在乙方实习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学员实习期间要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服从所在医院管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自觉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二、甲方学员工作时间归乙方科室管理。工作以外时间学员自己负责(或由学员监护人员负责管理),乙方不负责管理,学员发生安全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三、甲方学员患病所需医疗费用全部自理,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残疾等意外事件,由学员个人负责。四、甲方学员实习期间病事假应履行请假手续;病假有病假证明,科室护士长,护理部同意,方可准假,并按时归队。审批权限:1天由科室审批;2-5天由护理部审批;
2、超过5天由甲方审批,护理部同意方可休假。五、乙方为甲方提供实习场所,并按甲方实习计划和大纲要求进行带教,带教老师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医德高尚。学生在实习期间服从甲乙双方的管理。凡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独立操作出现的医疗差错、纠纷和事故;损坏公物;由医院、带教老师和实习生共同承担。触犯法律以及其他意外事故,由学生个人负责。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的违纪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和学校违纪处分条例做出相应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六、实习期限 2015 年 7 月 8日至 2016年 1 月28 日 止。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盖章后生效,从实习生进入医院实习实施,实习结束自动终止。甲方: 乙方 :沈阳市人民医院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