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维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 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1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1.2工程范围: 1.3工 期: 至 ,共计 天。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5合同价款:预算价格 (大写),¥ ,包工包料。因设计变更或甲方根据需要要求进行变更,合同价款可作相应的调整,变更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双方协商解决,并按发包人提供的增减工程量预算为依据进
2、行价款调整。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时一次性调整。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总款的 % 。 预留 %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2.2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
3、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第4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第5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本工程
4、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称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6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7条 附则7.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7.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精选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