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养殖承包合同甲方:双河镇刘龙集村刘南组村民刘华、刘毛乙方:刘龙集村委为大力发展养殖业,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耕地,乙方现有一座荒山承包给甲方作为养殖场。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承包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承包事项如下:一、荒山的位置和面积 南至:刘南组荒地和彭庄组山沟 北至:刘北山沟(以杨树为界)东至:院墙外沟西至:外山边(南北路)二、承包期限为30年(叁拾年),即从2011年4月8日至2041年4月8日止。三、承包费用每年 元,每5年付一次款,共6次付清。第一次2011年4月8日;第二次2016年4月8日;第三次2021年4月8日;第四次2026年4月8日;第五次2031年4月8日;第六次2036年4月8日。如甲方不按时向乙方交纳承包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四、在合同期内,养殖场内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要负责荒山的绿化和管理。五、乙方有义务协调解决四邻纠纷,维护甲方的养殖场环境。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撕毁,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文。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