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经纪协议协议书簿(本)编号:编号协议主体: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日期:日期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职业经纪事项的权利和义务,以建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关系。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在乙方代理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并享有由此产生的利益。2.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和商业信息,确保其具备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3. 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开展职业经纪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信息、协助参与合同谈判等。4. 甲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从事不道德、违法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
2、方有权代表甲方进行职业经纪活动,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履行职业经纪责任。2. 乙方应以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待甲方,保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和形象。3.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不得因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遭受损失。4. 乙方应维护职业道德和公序良俗,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的活动。四、费用支付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纪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另行约定。2. 若因甲方违约而导致乙方无法履行职业经纪义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争议解决1.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争议解决的相关费用由争议一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1. 甲方或乙方有权在提前提前解除期限提出解除本协议的要求,解除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对方。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未能在解决期限内纠正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七、适用法律和其他约定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具备法律效力。3.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为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具备法律效力。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