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1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社区负责部分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Ⅲ—23
家长学校
2)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注:家长学校是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以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为主要任务,以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为主要目的的成人教育机构。)
2)从随机抽取的学校、文明社区(村)中,查看2所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考核其主要内容及活动落实情况。
材料审核
Ⅲ—27
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协调
组织
1)城市的区、街道,农村的乡镇,建立由党政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统筹指导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做好初中毕业生和辍学生的后续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2)社区(村)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织,掌握了解辖区内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活动;
3)社区(村)普遍建立共青团、少先队的工作机构,积极开展团队活动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为B;其余情形为C。
1)说明本区在区、街道或乡镇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的总体情况,提供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说明其规章制度、成员构成、经费来源、活动内容,并列举在推动初中毕业生和辍学生的后续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方面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2)对随机抽取的4个社区和2个村进行材料审核(各乡镇街道各提供1个社区和1个村的软件材料),考核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织的成立情况以及主要的工作内容,并查看所组织开展的3次相关活动的资料。
3)对随机抽取的4个社区和2个村进行材料审核,考核共青团、少先队机构的建立情况以及所开展的3次团队活动和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相关材料。
材料审核
Ⅲ—28
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工作
队伍
1)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有负责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2)建立教师进社区制度,城市有专门的社区教师,农村中小学校指派专门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
3)组建了来源多样、专兼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为B;其余情形为C。
1)对随机抽取的4个社区和2个村进4行材料审核(各乡镇街道各提供1个社区和1个村的软件材料),考核其居委会或村委会职责分工中未成年人工作的内容以及上一年度的负责人员的工作记录。
2)列举本区落实教师进社区制度的相关措施。对随机抽取的4个社区和2个村进行材料审核(各乡镇街道各提供1个社区和1个村的软件材料),审核社区和村是否有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
3)对随机抽取的4个社区和2个村进行材料审核(各乡镇街道各提供1个社区和1个村的软件材料),考核社区或村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的人员来源及主要工作情况。
材料审核
Ⅲ—29
社区(村)
活动场所
1)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
2、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实地考察
3)活动场所有专人维护,保证未成年人能够开展活动。
1、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
2、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时的图片资料。
Ⅲ—30社区(村)
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1)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等活动;
2)普遍建立多种形式的工作平台(如“少年之家”、“儿童俱乐部”等),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以及节假日未成年人的失管失教问题;
3)社区与学校加强协调沟通,建立青少年参与活动的档案资料,为学校评价学生提供依据。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为B;其余情形为C。
1)对随机抽取的4个社区进行材料审核(各乡镇街道各提供1个社区的软件材料),考核社区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活动的相关材料(如文字、图片材料)。若≥4次/年即为达标。
2)社区(村)建有至少一种形式的工作平台(如“少年之家”、“儿童俱乐部”等),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以及节假日未成年人的失管失教问题。这些工作平台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有活动经费。
对随机抽取的4个社区和2个建制村进行实地考察。均符合标准为达标。
3)社区定期与中小学协调沟通,共同建立起中小学生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活动的档案资料,为学校评价学生提供重要依据。
对随机抽取的4个社区进行实地考察。均符合标准为达标。
1)材料
审核
2)、3)
实地考察
Ⅲ—34
心理健康辅导
2)在城市社区、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利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方式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1)城市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有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有具体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其活动记录显示前两年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不少于4次。
Ⅲ—39网络阵地
依托社区活动中心、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处的上网设施,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并有保证持续运营、规范管理、健康上网的保障机制;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2)、4)及其余标准中的1项为B;其余情形为C。
1、 中小学网络教室、社区活动中心、图书馆、青少年宫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和设施。
2、 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
3、 公益性上网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实地考察
Ⅲ—43
体现公益性原则
1)坚持面向广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80%的时间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
2)坚持常年开放,节假日延长开放时间;
3)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4)未成年人对校外活动场所服务的满意率≥80%。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为B;符合2项为C;其余情形为D。
(注: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
1)查看活动记录,显示活动场所开展的活动80%以上是面向未成年人的,且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
对随机抽取的3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考察。3处均符合标准为达标。
2)在规定开放时间内活动场所是正常开放的。节假日期间能够延长开放时间(查看工作记录)。
对随机抽取的3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考察。3处均符合标准为达标。
3)由本区主管部门说明相关情况(备注:须结合实地考察结果判定是否达标)。
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①,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
对随机抽取的3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阅工作记录。3处均符合标准为达标(注:需结合材料审核结果才能判断是否达标)。
1)、2)
实地考察
3)材料审核、实地考察4)问卷调查
浮 动 指 标
减分指标
5) 在本次受测过程中出现了弄虚作假现象。
每符合1项减4分,无下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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