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品牌授权协议协议编号: 编号签订日期: 日期甲方: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乙方: 乙方名称地址: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拥有相关品牌和商标,具备相应的权利和授权能力;乙方希望租赁甲方品牌和商标,进行相关业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将其品牌和商标授权给乙方使用,以实现双方共同利益。第二条 授权范围1.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品牌和商标,用于乙方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推广、宣传等。2. 授权范围以本协
2、议约定为准,不得超出约定范围。第三条 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有效期限。双方约定,在协议有效期满前 有效期限提前天数 内,如无特殊情况,可以提前续签协议。第四条 使用义务1. 乙方在使用甲方品牌和商标时,应遵守甲方的使用规范和要求,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2. 乙方不得私自修改甲方品牌和商标,不得将其用于与本协议未约定的其他目的。第五条 终止与解除1. 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严重损害对方权益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和商标,并向甲方归还一切与品牌和商标相关的资料文件。第六条 保密条款
3、1.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应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 如因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或补充,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第九条 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