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赋予独家代理权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以下简称为双方)就赋予独家代理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和内容根据双方的商业目标和合作意愿,甲方将在本协议下,向乙方赋予独家代理权来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或提供服务。具体代理产品或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一。第二条 代理地区乙方将独家代理权限限定于特定地区,并不得擅自进行跨区域销售或代理其他地区内的同类产品或服务。第三条 代理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如期满后,双方未达成续签意向,本协议自动终止。第四条 保密义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义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无论协议有效期还是终止后,双方都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
2、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第五条 推广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营销推广方式,努力扩大甲方产品或服务在代理地区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第六条 价格和销售条款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和销售条款,并确保价格的公平、合理。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随意调整价格或销售条件。第七条 质量保证甲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定,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消费者的投诉,并积极配合解决相关问题。第八条 终止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如对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纠正或补救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九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其他本协议文本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部分,仅是协议书的格式)甲方:(行为人盖章) 乙方:(行为人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