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投资人)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乙方:(以下简称银行)开户银行:_银行账号:_鉴于:1. 投资人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格;2. 银行是依法设立并经营的金融机构,具备销售和管理理财产品的资格。根据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内容1.1 投资人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并支付相应的投资本金。1.2 银行同意根据投资人的要求,向其提供相关的理财产品销售及服务。1.3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充分了解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风险特征、收益机制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
2、投资风险。第二条 投资额度2.1 投资人通过银行向其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按照本协议约定为_(大写金额)。第三条 投资期限3.1 投资人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_天/月/年。3.2 在投资期限届满时,投资人有权选择是否继续持有理财产品或选择退出并领取本金及收益。第四条 收益分配4.1 理财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为_(如年化利率、固定收益金额等)。4.2 银行将按照约定时间周期向投资人支付理财产品的收益。第五条 风险揭示5.1 投资人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和接受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波动、经济风险、利率风险等。5.2 投资人同意自行承担理财产品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并不向银行提出任何形式的追索。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投资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之日止。6.2 本协议一旦生效,投资人不得擅自解除、变更或取消。第七条 协议的修订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7.2 双方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8.1 本协议的签署、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本协议的有效性、合法性、解释以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决定。8.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