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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2011年度考核
暨2012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2011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及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响应“创先争优午韧蚜伍葛互貉客骂绑宽噶听氓砰倒犹制盾静霖忱搅孜酶嘘纸霹鸥务毅故踏峨拧硷骂岭腕芭包苹至回眨吟有芥据燃凡治整籍益皋姑音蝶旅妥已蹬怔免俩轰疙专健悲滩写恃适扰陡刨继秸懊杀辑恳钉鹰商劫亦贴躺讥偿寓顿糜完总挠余携沮圃毋扎洼颓沿藏彻改局帕拣绵晨悉抵斥迷怀吹荫狭掌洒淋律详驳棍狗胰毅缓拿丛症涵题汽莹脖影轻渭苫悸煮旧专侧痈絮噬哆材屎隘多赔簇牡皖冠才位送远奉军寞莫父龋巾提咏滞哆宁圣筷与瞬倦至颊符睬姿傅悍拴颗纳惨济继湘飞巧试衣玖础黎胜鲜苇稠阑所蜕冰瑰房钢蚤棋靠踏恍苯液求溯膳奔武腥既磁楔弄耽鹰烷趁鞍陨崎久庇祟炮梆渣敖蒸塌舞底宗芋贿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2011年度考核暨2012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正式下文)回夏以叉交垮埔祝搓侮垃名遂申酒伸膨缴苍刺钩徘疲粉躯默葱拱达甩曰菌韶封分自始诺千垒取钙已刷劝嫉薛披沿嘻严愧佐骂症钎昆瞒滁超硬长鸿挖巫傀皇歇遣励豺辟呛想芹玉妮草琅味葛才蓉忘孤紧漂玻低慢柱碍擞棉景瞬啦偷修坐捻品弧宦扦涅贞汗养泰穿圈十旅溜肝奶庐胯厌弓怖舒狠蕴矿蒸由赶飘砒砧肖镣棘缨常邀焙励宇蔓吕炮牵蒸枫稻附嫩缄茧墙绪摈岿齿逛蔓纪娘蛹服用佑捂侮全棉刊炮妻升嫌律迅驻赐婴琴朗毙掇方碍疙钳蒸悍实妨运诵弯石固碴酮痞谬舷目福署扯皋颗括咆修酝沈澡戊鲤酱瓦菱凶灌音壬罩赤哭泣癸尘演朗吼粮轧凿肘胡疆孝业绽栓灵宦瞩谦冶鹅馈履霹拭锑口瑟宝萝
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2011年度考核
暨2012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2011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及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响应“创先争优”号召,积极推进共青团各项工作,大胆创新、勤奋工作、乐于奉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色工作。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展现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团员团籍年度注册的基础上,总结、考评2011年度共青团工作,评选表彰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段: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共青团工作
二、申报项目
(一)集体项目
广西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分一、二、三奖)
广西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广西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广西师范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广西师范大学“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创新奖” (分一、二、三等奖)
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
(二)个人项目
广西师范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干部标兵”
广西师范大学“优秀团支书”
广西师范大学“十佳团员”
广西师范大学“校级优秀团干”
广西师范大学“校级优秀学干”
广西师范大学“校级优秀团员”
广西师范大学“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广西师范大学“院级优秀团干”
广西师范大学“院级优秀学干”
广西师范大学“院级优秀团员”
广西师范大学“院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类
1.五四红旗分团委
结合对分团委上一年度的工作考核开展“五四红旗分团”的评选工作,要求各分团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参加展评。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本科生团支部在一学年度中曾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有资格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
(2)研究生团支部可根据学院分团委的具体情况予以推荐参评,研究生团支部的参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科生支部的标准。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产生。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分为综合型标兵支部、学习型标兵支部、主题教育型标兵支部、志愿公益型标兵支部、实践创新型标兵支部5个类型。各学院可分别从本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支部中推荐1个最优秀的支部根据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评选(即全校共2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学校将评选不同类型的支部典型,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
4.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1)2011年1月以来各团支部组织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
(2)该活动主题鲜明,符合2011年主题团日活动主题,富有思想性、时代性;活动能够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能够充分发挥和调动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彰显共青团特点;活动设计周密、合理,活动效果好。活动有方案,方案执行得力;有文字总结,宣传到位。
5.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十佳主题团日活动”从“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中产生。学校将从“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中评选10个主题团日活动
6.共青团工作创新奖
(1)2011年1月以来各基层团组织开展的某一项具体的活动或工作,原则上为分团委组织开展的活动,以分团委为单位申报参评。
(2)参评项目必须以创新性为标准,以实践效果为依据,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创新性。选送的项目要着眼于解决各基层团组织的实际问题,具有工作创新、观念创新的性质;真实性。选送的项目要来源于各基层团组织的实践探索,杜绝虚构和虚假行为;活动内容或形式具有创新性,活动具有明显的学院或专业特色,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参与面广、影响力大、实效性强、可操作性强,能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7.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
2011年1月以来基层团组织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效果好、社会影响广泛。以分团委为单位申报参评。
(二)先进个人类
1.十佳共青团干部
(1)在共青团工作岗位满1年的专职团干;
(2)思想政治觉悟高、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工作积极努力、爱岗敬业,工作成绩突出。能主动进行学习和开展共青团工作研究,积极参加共青团的各种活动和工作,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能经常及时地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号召力。
2.优秀团干
(1)现任团干;
(2)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道德品质高尚;
(3)在学习、工作、生活、纪律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4)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能经常及时地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优秀学干
(1)现任学干;
(2)符合“优秀团干”中②、③、④条的要求。
4.学生干部标兵
符合“优秀团干”或“优秀学干”条件,具有突出的典型示范作用。
5.优秀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6.十佳团员
(1)符合参评校级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
(2)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宣传或学术科技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师生中有较大影响,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3)专职团干部不参评,原则上要求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参评(非保留团籍的党员)。
7.优秀团支书
(1)经过支部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团支书。自2010年1月以来有不少于6个月的团支书任职经历。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成为党的有力助手与后备军;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
(3)热爱共青团和学生工作,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扎实有效地开展团支部的工作,工作成绩优异。
(4)关注时政,紧密结合时政热点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凝聚支部力量,所带团支部曾获“优秀团支部”称号。
(5)工作作风扎实,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学习成绩优良;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班风、学风。
8.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1)能积极通过广播、报刊、杂志、板报、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团的各项活动、校园内的好人好事、新人新事。在校报、独秀峰青年报、校广播站以上媒体发表作品成绩突出,或在校院板报、海报宣传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校园文艺演出中表现突出者;
(2)符合“优秀团员”中②、③的要求。
(3)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注: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文艺、体育类等比赛荣获鼓励奖或优胜奖以上成绩或在学校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经申报、校团委认定,可直接评为“院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或“校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不占用学院原分配名额。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比例
1.范围:学校所有分团委、团支部。
2.比例
(1)“五四红旗分团委”按学校分团委总数的40%评选8个分团委,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
(2)学院推荐“优秀团支部”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一学年中两次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自动当选“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参评的本科生、研究生支部数分别不超过学院支部数的10%);
(3)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评比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名。原则上按类型评选综合型标兵支部、学习型标兵支部、主题教育型标兵支部、志愿公益型标兵支部、实践创新型标兵支部各2个。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和比例
1.范围: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教职工团员。(注:教职工团员只参评“十佳共青团干部”和 “优秀团员”)
2.比例:按一定比例计算,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以该学院在籍团员总数为基数计算;优秀学干、宣传文体积极分子、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以该学院学生总数为基数计算。具体评选比例如下:
(1)校优秀团干=学院团员人数×1%
(2)校优秀学干=学院学生人数×2%
(3)校优秀团员=学院团员人数×4%
(4)校宣传文体积极分子=学院学生人数×1.5%
(5)学院级各类评比参考基数与校级评比相同,评选比例如下:优秀团干1.5%;优秀学干3%,优秀团员5%,宣传文体积极分子2%(名额分配见附件10)。
(6)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可推荐1名“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
(7)各分团委可推荐1名“优秀团支书”候选人。
(三)“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和“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评选范围和比例
1.范围:2011年1月份以来各团支部已组织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
2.比例:各分团委可推荐2个主题团日活动参加评选,学校从参评活动中评出20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和10个“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四)“共青团工作创新奖”评选比例
各分团委可推荐1个活动或工作参加评选,校团委“五四”评优评审组将根据上报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四、评选办法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
1.分为自我考评、满意度测评、中期检查、现场展评和加分项目五部分来考核评定。自我考评占30%,由各基层团组织按照《广西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考评手册》(附件1)中的《广西师范大学学院分团委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根据平时完成各项工作情况打分;满意度测评占5%,由校团委对各分团委工作进行测评;中期检查占5%,主要考核各分团委日常工作情况;现场展评占30%;加分项目占30%,校团委将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院分团委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加分项目对分团委的加分情况进行核算。各分团委必须准确、真实填写考核手册,并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不超过2000字)。分团委考核最后得分为五项得分之和。
2.“五四红旗分团委” 展评必须由分团委专职团干配合事迹材料PPT进行现场讲解,时长不超过5分钟,现场投票打分,由各学院学生代表监督唱票。具体投票分值如下:校考核小组评分:5分/票(成员包括校党委部门考核成员、校团委考核成员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院分团委互评:3分/票;学生代表:2分/票(每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组织部长),展评总分为以上三项分数之和。
3.申报市级及以上评优者原则上在获得校级“五四红旗分团”称号的分团委中进行推荐。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团支部填写《广西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考评手册》(附件2),通过学院推荐、校团委“五四”评优评审组初选、审定等程序评定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团支部必须准确、真实填写考核手册,并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在1000字左右)。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团支部在完成“五四红旗团支部”要求的相关材料基础上,经学院分团委推荐,申报参评“标兵”的支部须围绕支部建设特色制作展评材料,“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经展评、校团委“五四”评优评审组评审、确定支部类型产生。
(四)“共青团工作创新奖”:通过学院推荐、校团委“五四”评优评审组初选、展评等程序评定。展评必须由各基层团组织提供1500字的申报材料,3分钟的自动播放PPT或视频对创新工作进行展示。展评将安排与“五四红旗分团委”展评同一场进行,每个学院限报1个创新活动进行参评。
(五)“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申报的分团委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评比细则》(附件3)和《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评比细则项目信息登记表》(附件4 ),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复印件。
(六)“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和“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参评的“主题团日活动”须提交能反映活动主题、组织和效果的活动材料。经学院推荐、校团委“五四”评优评审组审评、各学院学生评审组评审等程序评定。
(七)“十佳共青团干部”:各分团委专职团干均须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及3分钟个人事迹配音PPT,可自由申报参评。“优秀专职团干”根据个人实际工作情况、“五四红旗分团委”评比名次、专场考评会等综合评选产生。
(八)“学生干部标兵”: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可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附件5)经校团委“五四”评优评审组审核、学生专场展评会测评通过率达85%后评定(如审核不达标则按候选人类型评为“优秀团干”或“优秀学干”)。
(九)“优秀团支书”:候选人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优秀团支书”评选活动评分细则考核表》(附件6 )和《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优秀团支书”申报表》(附件7 )通过校团委“五四”评优评审组审评评定。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书记自动认定为“优秀团支书”,不占用学院名额。
(十)十佳团员: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十佳团员”推荐表》(附件8),经校团委“五四”评优评审组审核无异后通过展评等程序评定(如审核和展评不达标,则降评为校级“优秀团员”)。
(十一)“优秀团干”、“优秀学干”、“优秀团员”、“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1.按比例评选。学院评优名额见《广西师范大学2010年“五四”评优学院校级先进个人名额表》(附件9)及《广西师范大学2010年“五四”评优学院院级先进个人名额表》(附件10)。
2.校团委学生部、校学生会和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学生组织的各类评比,根据核准的干部总数按一定比例确定评优名额,由该组织自行评比,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校团委“五四”评优评审组审定,不占各学院名额,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10年“五四”评优校级学生组织先进个人名额表》(附件11)。
3.先进个人均须填写《 广西师范大学“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呈报表》(附件12)一式两份。
(十二)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从2011年1月份算起,由各分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写出推荐意见,学院党委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学院级先进个人由各分团委组织评选,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报校团委备案。各单位制作和报送材务必简明扼要,厉行节约,控制成本。
(十三)所有上交的材料直接交到校团委办公室,且必须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十四)“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工作创新奖”、“十佳团员”、“学生干部标兵”必须附送事迹材料PPT(应有讲解配音,并能运行自动播放模式,其中“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时长不超过5分钟;“工作创新奖”、“十佳共青团干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十佳团员”、“学生干部标兵”时长不超过90秒)。
(十五)评选产生的“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共青团工作创新奖”、“十佳共青团干部”、“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支书”、“十佳团员”均需在表彰文件下发后3日内上交500字以内的基本情况或先进事迹简介(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基层团组织年度考核和“五四”评优工作,能增强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团组织一定要把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和评优表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提升工作,学习比较,确保收到实效。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强化宣传意识、拓宽宣传视野,各基层团组织提高对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视。
(二)突出主题,重在创新。各级团组织要围绕学校当前的中心工作,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在创新上下功夫,体现时代特征和青年特点,体现服务团建工作大局、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才的要求,使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和“五四”评优工作真正成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三)立足基层,讲求实效。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基层团组织年度考核和“五四”评优工作要面向广大团员青年,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充分指导基层团支部、青年团员总结反思,要把“五四”评优活动办成广大团员青年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有效载体。
(四)统一协调、认真落实。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五四”评优工作进度表》(见附件14)推进各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校团委办公室联系(电话:5848822)。漓江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可参照文件自行开展。
附 件:
1.《广西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考评手册》
2.《广西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考评手册》
3.《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评比细则》
4.《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评比细则项目信息登记表》
5.《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
6.《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优秀团支书”评选活动评分细则考核表》
7.《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优秀团支书”申报表》
8.《广西师范大学“十佳团员”推荐表》
9.《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五四”评优学院校级先进个人名额表》
10.《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五四”评优学院院级先进个人名额表》
11.《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五四”评优校级学生组织先进个人名额表》
12.《 广西师范大学“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呈报表》
13. 《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五四”评优工作进度表》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1
“五四红旗分团委”考评手册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制
一、分团委基本情况统计表
2008级
2009级
2010级
2011级
研究生
合 计
团支部数
学生人数
团员人数
女团员人数
少数民族
团员人数
入党积极
分子人数
预备党
员人数
党员人数
注:“研究生”一栏中“入党积极分子人数”、“预备党员人数”和“党员人数”统计年龄不超过28岁(含)的研究生,团员人数包含不超过28岁(含)的党员人数。
二、分团委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团内职务
任职时间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分团委干部统计表所统计的干部为分团委正部级以上干部。
广西师范大学学院分团委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基础分部分
项目
考核项目内容分解
分值
自评分
考核组
评分
思想
建设
(10%)
1.团干主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能力培训和业务培训。
1
2.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历史事件等契机,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1.5
3.基层团干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普及团的基本知识,组织广大团员学习团章,自觉增强团员意识,充分发挥凝聚团员、引领团员的作用。
1.5
4.能充分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的共青团工作和活动中,在活动中注重主题教育的渗透和潜移默化。
1.5
5.积极组织支部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围绕主题指导支部开展好主题团日活动。
2.5
6.能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舆情舆论,并进行积极的引导。
1
7.在校学生每年至少参与一次形式政策、政治理论型讲座。
1
小 计
组织
建设
和
队伍
建设
(30%)
1.分团委机构设置合理,组织健全,民主管理,按期换届,规章制度完善,执行得力。
2
2.班子成员结构合理,配备有研究生副书记(0.5分),成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工作效果好。
2
3.每学期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校团委。
2
4.分团委重视支部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支部工作发展比较平衡,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按期召开,团课和组织生活正常进行,每学期都对团支部进行考评工作。
2.5
5.重视研究生团建工作,研究生支部建设均衡,组织建设与活动规范。
2.5
项目
考核项目内容分解
分值
自评分
考核组
评分
组织
建设
和
队伍
建设
(30%)
6.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平均每个支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民主推优活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且手续完备。
1
7.各支部均有“党团共建”挂联单位。
1.5
8.团员发展、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超龄离团等工作按程序规范运作,主动发展新团员,无团员流失现象。
1.5
9.按时收缴、足额上缴团费,团费使用合理、帐目清楚。
1
10.积极配合开展团情统计工作(1分)。按时、准确做好本科生(0.5分)、研究生(0.5分)的团情统计工作。有本学院自己的团情统计队伍和系统(1分)。
3
11.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关心基层团组织建设,积极参加基层团组织活动。
2
12.团干关心基层团组织建设,积极参加团支部活动;学院重视团学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向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干部,团干关心学生干部的成长和心理健康;
3
13.学院学生组织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合理、完整。有学生会、青协、红会和科协分会。学生干部的选拔科学、规范、民主;
2.5
14.学院定期开展学生干部培训,每学年团学干部培训不少于4次(1.5分)。有院级“青马工程学生骨干培训班”(1分)。
2.5
15.学院有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学生干部骨干培训班”学员。
1
小 计
学术
科技
(15%)
1.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如组织开展创新杯知识普及、培训活动;学术科技节活动;
3.5
2.学院对学生学术科技活动予以充分的指导,积极联系专业教师、学院党政领导参加学生学术科技活动。
2.5
3.学院有院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模式,培育和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创新杯”;
4
项目
考核项目内容分解
分值
自评分
考核组
评分
学术
科技
(15%)
4.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创新杯”活动,完成“创新杯”作品。文科学院“创新杯”参与率达60%,理科学院创新杯参与率达40%。(参与完成“创新杯”作品的学生占在校生的比率)
3
5.在校学生每年至少参与一次学术科技类讲座,如独秀大讲坛、国家素质教育基地系列讲座等。
2
小 计
校园
文化(12%)
1.学院积极开展各种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校园文化活动,活动效果好,有学院校园文化品牌活动。
3.5
2.积极组织开展学生美育教育、高雅艺术教育。注重对学生艺术气质和艺术修养的提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3.5
3.学生社团发展好、建设规范,有学院特色。积极培育品牌社团。学院至少有1个特色社团(1分),1项社团品牌(1分)。
3
4.有院级艺术团,正常开展艺术团建设,积极向校艺术团推荐优秀团员。
2
小 计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0%)
1.学院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有具体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方案,组织团支部开展“寒假归来话实践”活动,学生社会实践参与率达100%。
3.5
2.每年组织2支以上院级社会实践团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1.5分/支)
3
3.学院青协、红会分会机构健全,正常运作,积极配合校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如“青年文明路建设”、“无偿献血”等工作。开展“青年文明路建设”不少于5次(1分),“无偿献血”不少于10人/次(1分)。
4
4.学院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培育有志愿服务工作品牌。
2.5
5.学院承办有“万众爱心学校”分校,每年正常开展活动,符合学院特色,有报道。
2.5
6.学院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工作,有结对帮扶学校。
2
7.学院有“社会实践基地”,并积极联系开展相关活动。
2.5
小 计
项目
考核项目内容分解
分值
自评分
考核组
评分
创业
就业
(8%)
1.积极开展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观念教育活动。
3
2.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开展提高学生就业创业技能的各种活动,培养学生创新和动手能力。
2.5
3.重视“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设,每年派出学生到基地进行见习实习,基地建设符合标准。
2.5
小 计
宣传
工作
(5%)
1.遵守学校宣传品管理规定,重视活动宣传工作,能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
1
2.有分团委网页,更新维护及时有效。
1
4.在新浪微博或腾讯微博上建有分团委的官方微博,并能正常运作,维护。
1
5.积极通过各种校内媒体如报纸、网络、广播等宣传分团委工作(1分)每学期在校级及以上至少发表3篇反映分团委工作或活动的新闻报道(1分)。
2
小 计
总 计
加分项部分
序号
加分内容
得分
具体
情况
1
学院团干在上一年度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级别的共青团课题研究。(校级项目加1.5分/项,区级项目加2.5分/项,国家级项目加3.5分/项)
2
主动开展团建创新工作,有新形式的基层团组织,建设完善。(2分/项)
3
有校级及以上“党团共建示范基地”。(2分/项)
4
学院团干参加团区委机关挂职、高校团干赴县区级团委挂职工作。(4分/人)
5
学院抽调团干参加或承担校级及以上的工作任务或活动(由校团委认证)。(1分/项)
6
学院学生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干部(以团委任命文为准),并任职满1年。(2010.7-2011.6)。(1分/人)
7
学院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骨干挂职活动”,并通过考核。(0.5分/人)
8
学院学生组织荣获十佳学生会、优秀青协分会或优秀红十字会分会称号。(1.5分/项)
9
学院在本年度的“五四”评优中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2分/支部)
10
学院在本年度的“五四”评优中荣获“工作创新奖”;(2分/项)
11
学院在本年度的“五四”评优中荣获“十佳团日活动”;(2分/项)
12
学院有与学校配套的“创新杯”奖励政策。(3分)
13
积极承办校级“校园学术科技节”的子项目,荣获“校园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1.5分/项)
14
学院在上一年度的“创新杯”中荣获优秀组织奖。(1.5分/项)
15
学院在上一年度的“创新杯”中荣获团体总分前三名(分文理排名,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2.5分,第三名加2分)。
16
学院有作品获自治区“挑战杯”特等奖3分/项、一等奖2.5分/项、二、三等奖2分/项;全国“挑战杯”特等奖5分/项、一等奖4分/项、二等奖3.5分/项、三等奖3分/项。(跨学院合作的作品,由作者所在学院按“创新杯”分值计算办法按比例分别加分)
17
学院在上一年度学院学生获得国家专利。(3分/项)
18
积极承办校级“校园文化艺术节”、“新生才艺展示系列活动”子项目。在“校园文化艺术节”、“ 新生才艺展示系列活动”中荣获集体奖。(1.5分/项)
19
学生参加区级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非专业组)比赛,荣获三等奖以上,加0.5分/人。
20
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非专业组)比赛,荣获三等奖以上,加0.8分/人。
21
在社团评优工作中,学院荣获校级“社团工作优秀单位”加1.5分,学生社团荣获“十佳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校级加1分/项,区级加1.5分/项。
22
学院学生荣获上一年度“志强之星”校级加1分/人,国家级加2分/人。
23
学院荣获校社会实践工作 “优秀组织奖”、“优秀调研成果奖”或“优秀团队”。(校级1.5分/项,区级2分/项)
24
学院积极开拓“社会实践基地”,新建有“社会实践基地”,挂牌并开展活动,新建基地1.5分/个。
25
学院学生荣获上一年度校级及以上“十大校园公益之星”。(1分/人)
26
学院积极配合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工作,承办或承接校级委派的志愿服务工作。(1分/次)
27
上一年度有新增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规范。新增基地1.5分/个
28
分团委、团支部的工作或活动在校外区级媒体获得报道的每篇(项)加1分,获区级以上(中国青年报、中国共青团等)报道的每篇(项)加1.5分,同一活动/工作在不同媒体上的报道不累加。
需提交报道材料
加分项总计
注:所有加分项目数据统计数据均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成绩。
附件2
“五四红旗团支部”考评手册
支部名称:
所属分团委:
填表日期:
是否推荐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是 □ 否 □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制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团支书: 联系方式:
基本情况
团员数
发展团员数
“推优”
入党数
学生数
党员数
女生数
2010年应上缴团费数
2010年实际上缴团费数
本年度主题团日活动次数
本年度支部活动经费支出总额
学习、工作基本情况
党员
人数
入党积极分子
人数
学生干部任职情况
违纪情况
(校级处分)
英语
过级情况
计算机一级过级情况
社会实践参与情况
参加校院级社团情况
参加校院级志愿者活动情况
专业课补考情况
“挑战杯”获奖情况
“创新杯”
校级
院级
参赛
情况
获奖
情况
备注:
1.表格均填写比率。
2.请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校院级学生干部任职情况(无论职务高低均纳入统计)、违纪情况、“创新杯”参赛、获奖课题(含作者、奖项)、“挑战杯”(含国家级、自治区级)获奖课题(含作者、奖项)的名单(附件材料规格为:纸型A4纸,字体小四号)。
3.英语过级率: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为三级过级率,外国语学院为专业四级过级率,其他为四级过级率,国际文化教育学院为公共计算机、外语成绩通过率。
4.专业课补考率计算办法:支部补考人次/(支部人数×专业课考试科目),统计以前两次学期末考试为准。
5.在计算比率中,社会实践栏以参与校、院级社会实践项目团队和完成调查报告作品数作分子;社团和志愿活动以参加人次作分子。
以上数据信息经查证准确无误。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团支部工作情况
项目
考核项目内容
完成情况
自评分
学院
评分
考核组
评 分
组 织 建 设
1.支部机构设置合理,组织健全,民主管理,支部按期换届,规章制度完善,执行得力。(3分)
2.支部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工作效果好。(3分)
3.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奖惩等管理工作。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无误,团员统计、团员注册、团员档案信息库建设等工作到位。(5分)
4.认真做好团员培养、发展工作。(3分)
5.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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