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 5 2 1 0 -2 0 1 42 4 0 V直流供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2 4 0 V D C P o w e r S u p p l y S y s t e m E n g i n e e r i n g2 0 1 4 - 0 5 - 0 6发布2 0 1 4 - 0 7 - 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2 4 0 V直流供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2、i o n s f o r 2 4 0 V D C P o w e r S u p p l y S y s t e m E n g i n e e r i n gYD 5 2 1 0 - 2 0 1 4主管部 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批准部 门: 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施行 日期 : 2 0 1 4 年 7 月 1日北 京 邮 电 大 学 出 版 社 2 0 1 4 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月 匕口2 0 1 4 年第 3 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 准 不干胶标签 印刷机 等 1 2 0 8 项行业标准( 标准编号 、 名称 、 主要 内容及起始实施 日期见附件 1 )
3、 , 其中机械行业标准 4 7 1 项, 汽车行业标准 3 2 项 , 船舶行业标准 7 0 项 , 航空行业标准 1 1 1 项 , 化工行业标准 1 3 7 项 , 冶金行业标准 6 9 项 , 建材行业标准 3 0 项 , 石化行业标准 1 4 项 , 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6 项 , 轻工行业标准 8 9 项 , 纺织行业标准 4 9 项, 兵工民品行业标准 7 9 项 , 核行业标准 1 5 项 , 电子行业标准 2 项 , 通信行业标准 3 4 项 。批准 锰硅合金( F e Mn 6 8 S i 1 6 ) 等3 9 项冶金行业标准样品( 标准样品目录及成分含量见附件 2 ) . 以
4、上机械行业标准 由机械 工业 出版社出版, 汽车行业标准及化工、 有色金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由中国计划出版社 出版, 船舶行业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 技术经济研究 院组织 出版 , 航空行业标准 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组织出版, 化工行业标 准由化工出版社出版 , 冶金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 建材行业标准由建材工业出版社 出版 , 石化行业标准 由中国石化 出版社 出版 , 轻工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 出版社出版, 纺织行业标 准由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兵工民品行业标准 由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组织出版 , 核行业标准 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组织 出版, 电子行业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
5、 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 通信行业标准 由人民邮电出版社 出版 、 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由北京邮 电大学 出版 社 出版 。附件 : 1 . 1 2 0 8 项行业标准编号 、 名称、 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略) 2 . 3 9 项冶金行业标准样 品目录及成分含量( 略)工业和信息化部2 0 1 4 年 5 月 6日前 鱼 . 曰 本规范是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 2 0 1 0年通信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 划的通知” ( 工信厅通 2 0 1 0 4 7号) 的要求 , 为满足 2 4 0 V直流供电系统 l: 程的需要而制定的。 本规范确立通信用 2 4 0 V 直流供 电系
6、统的配置原 则、 导线选择、 监控、 接地 , :T : 程安装及验收等内容。在规范中主要包含了 2 4 0 VrL 流供 电系统、 悬浮方式及绝缘监察等关键技术。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 1 . 0 . 7条、 5 . 2 . 2条、 8 . 1 . 2条、 8 . 2 . 1条、 9 . 3 . 2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工业 和信息化部通 信发展 司负责解释 、 监督执 行。本规范在使用过程 中, 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请与部通信发展司联系, 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通信发展 司( 地址 : 北京市西长安街 1 3号, 邮编: 1 0 0 8 0 4 ) . 主编单
7、位: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 卢智军 陈月琴 何云龙 王 丽 鲍宁远 参编单位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 院有限公司 北京 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参加人: 谢拥华 李新鹏 郭新挺 程劲晖 李孝众目次1 总则 , 12 名词和术语 . 23 环境要求 . . . . . . . . 34 系统组成 . . . . . . . 45 设备配置 6 5 . 1 设备配置原则 6 5 . 2 蓄电池组的配置 6 5 . 3 整流器的配置 . . . . . . . . . . . . . . . . 8 5 . 4 直流配电设备 的配置 86 导线的选择和布放 1 0 6
8、. 1 导线的选择 . . . . . 1 0 6 . 2 导线的布放 . . . . . . . 1 07 监控与告警系统要求 1 29曰9白一.1 1.17 . 1 监控系统要求7 . 2 告警系统要求8 接地与安全要求 . . . . . . . 1 3 8 . 1 接地要求 1 3 8 . 2 安全要求 1 39 工程安装设计要求 。 1 4 9 . 1 设计基本原则 1 4 9 . 2 设备布置要求 1 4 9 . 3 设备安装要求 . 1 5 . I 八匕一了OOQ口1.1 1.1 1111 0 工程验收要求附录 A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条文说 明1 总则1 . 0 . 1 2
9、4 0 V直流供电系统( 以下简称为“ 系统” ) 经产品标准化后已在通信等行业规模化使用 , 本规范针对该系统在工程设计 、 施工及验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了规范。1 . 0 .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2 4 0 V直流供电系统的工程 。1 . 0 . 3 工程建设应贯彻国家技术政策、 法规规定和现行规范, 保证系统运行 的安全性 。1 . 0 . 4 系统的规划及设计应遵循开放性 的原则, 系统应具有标准化、 可在线扩充性。1 . 0 . 5 总体方案设计、 设备选型等应遵照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并根据建设 和发展情况 、 经济效果 、 设备寿命、 扩建和改建的可能等
10、因素, 进行多方案技 术经济 比较 , 提高可靠性 , 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和维护成本 。1 . 0 . 6 设备安装设计必须贯彻国家技术政策, 合理利用资源, 执行国家防震 、 消防和环境保护等有关的标准规定 。1 . 0 . 7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 7 烈度 以上 ( 含 7烈度) 地区公用电信网中使用的主要电信设备必须经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1 . 0 . 8 工程中宜采用通信产品泰尔认证 ( T L C ) 或 国家其他相关机构认证的设备 。1 . 0 . 9 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 规范) 、 法律法规相矛盾时 , 应按国家标准( 规范) 、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1 . 0 .
11、1 0 在特殊条件下 , 执行本规范 中个别条款有 困难时 , 应充分论述理由, 提出采取措施的报告, 呈主管部门审批 。2 名词和术语2 . 0 . 1 2 4 0 V直流供 电系统( 2 4 0 V D C P o w e r S u p p ly S y s t e m)直流输出电压标称值为 2 4 0 V以直流方式供 电的系统 。2 . 0 . 2 悬浮方式 ( S u s p e n d e d Mo d e )系统输出的正、 负极均不接地 的方式。2 . 0 . 3 绝缘监察( I n s u l a t i o n Mo n i t o r i n g ) 对直流输出与地 的绝缘
12、性能进行检测 , 判断是否发生接地故障或绝缘性能降低 , 当发生故障或绝缘性能劣化时发出告警。3 环境要求3 . 0 . 1 机房温度与相对湿度范围应满足 Y D / T 1 8 2 1 通信 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中第 4 章的要求 。3 . 0 . 2 机房洁净度应满足Y D / T 1 8 2 1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中 5 . 1 节 、 5 . 2 节的要求。3 . 0 . 3 设 备适用海拔 高度要求 不超过 1 0 0 0 m; 当海拔 高度1 0 0 0 m时, 应按G B / T 3 8 5 9 . 2 ( 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 中有关规定降额使用 。3 . 0 . 4
13、 机房所处位置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 , 周 围介质不含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 不允许有霉菌存在。3 . 0 . 5 蓄电池室应选择在无高温、 无潮湿、 无震动 、 少灰尘 、 避免阳光直射的场所。3 . 0 . 6 机房楼面均布活荷载应满足 Y D 5 0 0 3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第 8 . 2 节的相关规定 。4 系统组成4 . 0 . 1 系统主要 由交流配电、 高频开关整流器 、 直流配电、 蓄电池组 、 监控单元 、 绝缘监察以及接地部分等组成 。4 . 0 . 2 系统设备的结构可.选用组合式系统和分立式系统; 当系统容量大于 40o A时, 应选择分立式系统
14、。4 . 0 . 3 组合式系统示意 图见 图 4 . 0 . 3 , 交流 配电、 高频开关整流器 、 直流配电、 监控单元 、 绝缘监察以及接地部分等应同机架设置 ,蓄电池组可单独安装。 1高 频 开 关 整 * 器一 电 池 组一同八1一曰1一11日11.!les妇C一画卿 监 控 单 ,己 口11 止 岁 一 一 一 一 一 厂 目 入夕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一 曰(一曰卜日一日产林|林襄票图 4 . 0 . 3 组合式系统示意图4 . 0 . 4分立式系统示意图 见图 4 . 0 . 4 , 交 流配电、 高频 开关整流器、 直流配电可以分别设置在不 同的机架 内, 蓄电池组单独
15、安装 ;监控单元以及绝缘监察可安装在其中某一机架内。I _交 流 吧高 如 关 , * 器直 配 电 “ 习( +)( -)一以日巨日日日 监 控 单 , “ 口(+) 由 (一(-) (+ ) r (-)由山。一二1一一一 一一 _ 一 一 代 二趁诬!多义、|寸|尖、几十 曰|1一、| ,、图 4 . 0 . 4 分立式系统示意图Ay 设备配置5 . 1 设备配置原则5 . 1 . 1 输出容量应根据设计的总负载和蓄电池组均充容量进行合理选择。5 . 1 . 2 设备应预留扩展装置以满足远期负荷发展的需要。5 . 1 . 3 整流设备 的容量应按近期 负荷配置 , 远期负荷增加 不大时,
16、可按远期配置。5 . 1 . 4 分立式系统容量宜在 1 2 0 0 A以下 , 最大不应超过 1 6 0 0 A,单个整流机架内整流器数量不应多于 2 0只; 组合式系统容量宜在3 0 0 A以下 , 最大不应超过 4 0 0 Ao5 . 1 . 5 交流输人配电装置、 直流输出配电装置应按系统最大输出能力配置或预留最大输出能力的扩展端 。5 . 1 . 6 蓄电池组 的容量应按 近期 负荷配置 , 依据蓄 电池组 的寿命 , 适 当考虑远期发展。5 . 1 . 7 根据用电设备的场合, 可采用单系统或双系统的供电方式。5 . 1 . 8 系统应配置具有实时监视系统工作状 态、 采集和存储系
17、统运行参数的监控模块。5 . 1 . 9 对使用直流 电源 电压难以启动 的设备 , 宜使用 U P S电源或 配置 D C / AC变换 装 置 。5 . 2 蓄电池组的配置5 . 2 . 15 . 2. 2系统的蓄 电池一般设置 2 组 , 最多不宜超过 4 组 。系统 中不 同厂家、 不同容量、 不同型号、 不 同时期的蓄电池组严禁并联使用。5 . 2 . 3 蓄电池组独立向负载的放电时长宜与市电、 备用发电机组的配置并结合维护要求等进行综合考虑。蓄电池放电时长应符合表 5 . 2 . 3 的要求 。表 5 . 2 . 3 市电/ 备用发电机组与蓄电池放电时长配置表市电/ 备用发电机组配
18、置蓄电池放电时长( 小时)一类市电及 1台备用发 电机组1二类市电及2台备用发电机组1 - 2三类市电及2台备用发电机组2- 35 . 2 . 4 铅酸蓄电池的总容量应按式( 5 . 2 . 4 ) 计算 :。、KI T侧 乡一下 石 一片 - - - 下 竹 一 一下 不 二丁 下 亏 1一 a l t 一 乙 。 ) ( 5 . 2 . 4 )式中: Q 一一蓄电池容量( A h ) ; K- - 一 安全系数, 取 1 . 2 5 ; I 负荷电流( A ) ; T 放电小时数( h ) , 按表 5 . 2 . 3的配置情况取值 ; , 放电容量系数, 按表5 . 2 . 4 的规定取
19、值; t 实际电池所在地最低环境温度 数值 , 所在地 有采暖设备时, 按 1 5 考虑 , 无采暖设备时, 按 5 考虑 ; a 电池温度系数 ( 1 / 0C ) , 当放 电小时率 ) 1 0时, 取 a =0 . 0 0 6 ; 当 1 镇放电小时率1 0 时 , 取 a =0 . 0 0 8 ; 当放电小时率1时, 取 a =0 . 0 1 。表5 . 2 . 4 阀 控式铅酸蓄电 池放电 容A系 统( 司表电池放 电小时数 ( h )0 . 5134681 0j2 0放 电终止电仄 ( V)1 . 6 5 1 . 7 0 1 . 7 5 1 . 7 0 1 . 7 5 1 . 8
20、0 1 . 8 0 1 . 8 01 . 8 01 . 8 0 1 . 8 0 1 . 8 0) 1 . 8 5放 电容量 系数0 . 4 80 . 4 5 0 . 4 00 . 5 80 . 5 5 0 . 4 5 0 . 61 0 . 7 5 0 . 7 9 0 . 8 8 0 . 9 41 . 0 0 1 . 0 05 . 2 . 5 根据系统容量大小和后备时间长短 , 蓄电池单体电压可选2 V, 6 V, 1 2 V。单组蓄电池只数应符合表 5 . 2 . 5 的规定。表 5 . 2 . 5 蓄电池只数配I表12-206一40 单体电压( V )蓄电池个数( 只)5 . 3 整流器的配
21、置5 . 3 . 1 整流器应按 n +l 冗余方式配置, n 1 0 时 , 每 1 0 只备用 1 只。5 . 3 . 2 主用整流器的容量应按近期负荷电流和电池均充电流( 按1 0 小时放电率) 之和确定。5 . 4 直流配电设备的配置5 . 4 . 1 直流配电方式示意 图见图 5 . 4 . 1 , 直流配电设备包括直流配电屏 、 直流列柜及通信设备机架 内直流配电单元。 直 流 配 电 屏直 流 列 柜 通 信 设 备 机 架 内 直 流 配 电 单 元1图 5 . 4 . 1 直流配电方式示意图5 . 4 . 2 从蓄电池输 出端到用电设 备的受 电端之 间的配 电环节不宜超过
22、3 级 。5 . 4 . 3 直流配电全程应采用双极过流保护器件 ; 过流保护器件应采用熔断器或直流断路器 。5 . 4 . 4 直流配电屏输人( 蓄电池) 的保护装置宜采用熔断器作为过流保护装置。5 . 4 . 5 蓄电池组和直流配电设备之间可增设不带脱扣装置的直流断路器。5 . 4 . 6 直流列柜和通信设备机架内直流配电单元宜设置双路输入结构 ; 双路输入的配电设备应配备可改成单路输人的连接端子。5 . 4 . 7 直流列柜 的输 出分路数和分路的额定 电流应满 足用 电设备的需要; 输 出分路同时带载之和不得超过配电输入的额定容量。5 . 4 . 8 通信机架内直流配电单元应采用直流断
23、路器保护。5 . 4 . 9 严禁通信机架内直流配电单元的一个断路器回路接人多台设备 。5 . 4 . 1 。 熔断器或直流断路器的耐压范围应与系统 电压相适应。5 . 4 . 1 1 当采用熔断器和直流断路器配合保护时, 熔断器宜装设在直流断路器上一级 , 熔断器额定 电流应不小于直流断路器额定电流的 2 倍 。1, 导线的选择和布放6 . 1 导线的选择6 . 1 . 1 机房内的导线应采用非延燃 电缆 。6 . 1 . 2 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的缆芯温度, 不得超过按电缆使用寿命确定的允许值 。6 . 1 . 3 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导体的载流量, 同时应满 足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
24、 。6 . 1 . 4 高频开关整流器的交 流引入导线截 面积应按照满架容量计算 。6 . 1 . 5 2 4 0 V直流导线截面积应按 电缆长期 允许载流量选择、 回路允许电压降计算 , 取其较大值 , 并符合下列要求 。 1 .电缆允许载流量应不小于计算 电流量。 2 .回路允许电压降计算截面积应按下式计算确定。反a c= p2 LI c a Up( 6. 1 . 5)式中: S c a c 一一电缆计算截面( mm 2 ) ; L 电缆长度( m) ; A U p 回路允许的最大电压降( V) ; I c a 计算电流( A ) ; 。 电 阻系 数, 铜 导体。 = 0 . 0 1 8
25、 4 ,2 m m 2 / m .6 . 1 . 66 . 1 . 7系统全程回路允许的最大电压降为1 2 Vo2 4 0 V直流电源线正极标色为棕色 、 负极标色为蓝色。6 . 2 导线的布放6 . 2 . 1 导线路径选择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 , 应满足路径短 、 1 0便于敷设和维护的原则 。6 . 2 . 2 直流导线应与交流电源线、 信号线及光缆分开布放; 与-4 8 V 直流电源线同走线架 ( 槽) 敷设时应明显 区隔 , 并做好颜色标志。6 . 2 . 3 系统供电对象是额定电压为 2 2 0 V / 3 8 0 V 的交流用 电设备时 , 电源输人端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6、 . 2 4 0 V 直 流 电源 “ 正 ” 极 连接 到用 电设备 输 人 电源 线 的N端。 2 . 2 4 0 V直流电源“ 负” 极连接到用电设备输人电源线的I , 端 。 3 .用电设备交流保护地线连接到系统的保护地。7 监控与告警系统要求7 . 1 监控 系统要求7 . 1 . 1 监控模块能通过 R S - 4 8 5 , R S - 4 2 2 , R S - 2 3 2 通讯接 口接人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 , 实现相关 的遥控 、 遥信 和遥测功能 , 并 具备监控扩展功能。7 . 1 . 2 系统监控内容应满足 Y D / T 1 0 5 1 通信局站 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27、 和 Y D / T 5 0 2 7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中的相关要求 。7 . 2 告警系统要求7 . 2 . 1 告警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系统在故障或异常时 , 应能 自动发出相应的声光告警信号 ,同时应能通过通信接 口将告警信号传送 至监控 中心 , 应能区分告警类别。 2 .系统应具有告警记录和查询功能, 告警记录可随时刷新 ; 告警信息应具有断电保存功能。7 . 2 . 2 绝缘监察装置应具备与监控模块通信功能, 当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或绝缘水平下降到设定值时, 应能显示接地极性并能发出告警。7 . 2 . 3 系统中浪涌保护器( S P D ) 或浪涌保护器的
28、保护装置发生故障, 系统均应告警。8 接地与安全要求8 . 1 接地要求8 . 1 . 1 设 备 外 壳 、 机 架 、 走 线 架 等 铁 件 保 护 接 地 要 求 按 照 YD /F 1 0 5 1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及 YD 5 0 9 8 通信局( 站 ) 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标准相关条文执行 。8 . 1 . 2 系统输出必须采用悬浮方式。8 . 2 安全要求8 . 2 . 1 系统应具备在线监测正、 负母线对地绝缘状况的功能。8 . 2 . 2 绝缘监察装置本身出现异常时不得影响直流回路正常输出带载。8 . 2 . 3 整流器机架、 直流配电设备内部的经常性操作区
29、域与非经常性操作区域应设置隔离安全装置 。8 . 2 . 4 设备内交流或直流裸露带 电部件 , 应设 置适 当的外壳 、 防护挡板、 防护门、 增加绝缘包裹等措施 ; 用外壳作防护时 , 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G B 4 2 0 8 中对外壳防护等级 I P 2 0 的规定 。8 . 2 . 5 系统直 流母 排处应套上热缩 套管, 并 在醒 目处设置 警告标志。8 . 2 . 6 设备内的器件和材料应采用阻燃材料。8 . 2 . 7 系统 中 2 4 0 V直流输 出端应有“ 不能接地” 的明显标识。8 . 2 . 8 蓄电池组外表面能接触到的部位均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IfO;A 工程安装设
30、计要求9 . 1 设计基本原则9 . 1 . 1 2 4 0 V直流供 电系统应靠近负荷中心设置。9 . 1 . 2 系统宜采用分散供电方式。9 . 1 . 3 在充分利用机房空间的前提下, 应考虑设备安装 、 维护、 扩容的需要并预 留合理的操作空间和设备进出通道 。9 . 1 . 4 设备排布应核算机房地面的承载能力并使机房楼面荷载分散 。9 . 1 . 5 机房宜预留设备上电专用的测试机架或测试区域。9 . 1 . 6 T 几 程安装设计 要求 在应执行本 规范外 , 还应符 合 Y D / T5 0 4 0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安装设计规范 的规定 。9 . 2 设备布置要求9 . 2 .
31、 1 2 4 0 V直流电源设备平面安装布置可采用下列方式 。 1 . 组合式 电源设备宜与通信设备机架 同列安装 , 蓄 电池组宜安装在专用电池室。 2 . 分立式 电源设备及蓄电池组宜集中区域放置 。9 . 2 . 2 2 4 0 V直流电源设备前后应留有检修通道、 并铺设绝缘地垫, 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 9 . 2 . 2 中的规定。表 9 . 2 . 2 设备安装走道宽度表距 离名称最小 L : ls ! ( mm) 正面与正而 主要走道艺( ) ( 川正面与侧 面维护走道I2 ()(、续 表距离 名称最小宽度( mm)正面与背面维 护走道1 5 0 0背面与背面维 护走道1 0 0
32、0正面与墙 之间主要走道1 5 0 0背面与墙之间维护走道8 0 0侧面与墙之间次要走道8 0 0侧面与墙 之间主要 走道1 0 0 09 . 2 . 3 蓄电池安装宜采用钢架组合结构, 钢架应整体落地 , 落地钢架底 部 离 地高 度 应不 小 于 8 0 m m, 电池 钢架 高 度 不 宜超 过1 6 0 0 mm.9 . 2 . 4 蓄电池安装应与钢架绝缘 , 钢架应做好接地处理 。9 . 2 . 5 蓄电池间应采用有绝缘 的或有护套的连接条连接, 不在同一钢架的同一组电池之间采用电源线连接 。9 . 3 设备安装要求9 . 3 . 1 设备接人 2 4 0 V直流电源前, 应测试设备
33、输人插头电源的极性 , 确保电源插头极性正确后才能开机 。9 . 3 . 2 在要求抗震设防的通信局站 , 加固措施按 Y D 5 0 5 9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的设计。1 0 工程验收要求1 0 . 0 . 1 工程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安装、 通电检验( 含监控及告警) 、导线敷设等 。l o . o . 2 交、 直流配电设备及整流设备的安装、 通电检验, 蓄电池及其铁架的安装、 电池补充电及容量试验等应满足 Y D 5 0 7 9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的相关规定。1 0 . 0 .导线 的布放 除应满 足本规 范 6 . 2节 要求外 , 还应满 足Y D 5 0 7 9
34、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中第7 . 3 节的要求。1 0 . 0 . 4 绝缘监察装置的性能应满足产品规范和本规范中的相关要求。1 0 . 0 . 5 绝缘监察装置与监控系统或监控模块的通信接口性能应正常 。1 0 . 0 . 6 安全防护措施应能符合本规范 8 . 2 节的要求 。附录 A 规范用词说明本规范条文中执行有关严格程度的用词 , 采用 以下写法 。A. 0 . 1A. 0 . 2A. 0 . 3A. 0 . 4“ 可” 。表示很严格 , 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表示严格 , 在正常的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应” ;反
35、面词采用“ 不应” 或“ 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宜” ;反面词采用“ 不宜” 。表示允许有选择 , 在一定 条件下可 以这样做 的用词 , 采用引用标准名录G B 4 2 0 8外壳防护等级( I P代码)G B / T 3 8 5 9 . 2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Y D 5 0 5 9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 D 5 0 7 9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 D 5 0 9 6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 D 5 0 9 8通信局( 站) 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 D / T 5 8 5通信用配电设备Y D / T 9 8 3通
36、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Y D / T 1 0 5 8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Y D / T 1 8 2 1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Y D / T 1 0 5 1通信局( 站) 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 D / T 5 0 0 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 D / T 5 0 4 0通信电源设备工程安装设计规范D I 丫 T 5 0 4 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Y D B 0 3 7通信用2 4 0 V直流供电系统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2 4 0 V直流供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37、2 4 0 V D C P o w e r S u p p l y S y s t e m E n g i n e e r i n gYD 5 21 0 - 2 0 1 4条 文 说 明编 写 说 明 2 4 0 V直流供电系统经产品标准化已在通信等行业规模化使用 , 本规范针对 该系统在工程设计 、 施工及验收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2 4 0 V直流供 电系统工程的设计 、 施一及验收 。 2 4 0 V直流供电系统( 以下简称为“ 系统” ) 是近年来应用于通信等行业的新型高压直流供 电系统 , 可 以替代 U P S系统为交流用电设备供 电, 该系统相 比用 U P
38、 S系统供 电时减少 了 一级转换 , 使供电效率提高 , 且 该系统安全性 高、 便于维护, 符合 国家倡导的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 。 本规范 的主要内容包括 了 2 4 0 V 直流供 电系统的组成 、 设备配置、 导线的选择和布放、 监控与告警系统要求、 接地与安全要求 、工程安装设计要求及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 程建设的要求 。 本规范重点对 2 4 0 V 直流供 电系统 在 一 程应用 中的 系统组成 、 设备配置 、 悬浮方式 、 绝缘监 察及开关配置等 问题进行 了标准化 的规 范 。目次1 总则 2 54 系统组成 2 65 设备配置 2 7 5 . 1 设备配置原则 2 7 5
39、. 2 蓄电池组 的配置 2 7 5 . 4 直流配电设备的配置 2 76 导线 的选择和布放 2 8 6 . 1 导线的选择 2 8 6 . 2 导线的布放 2 87 监控与告警系统要求 2 9 7 . 2 告警系统要求 2 98 接地与安全要求 3 0 8 . 1 接地要求 3 0 8 . 2 安全要求 3 09 工程安装设计要求 3 1 9 . 2 设备布置要求 3 1 9 . 3 设备安装要求 3 11 总则1 . 0 . 7 本条款编写依据是 中华人 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有关新建 、 扩建、 改建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的内容。通信 系统工程作为生命线工程 , 建设中使用的主要
40、电信设备必须满足抗震设防的要求 , 提高网络的抗震设防水平。1 . 0 . 8 为规范2 4 0 V直流供电系统中设备的选择和推广应用, 本条目提出了产品宜采用通信产品泰尔认证( T L C ) 或国家其他相关机构认证 的设备和成熟的技术 。4 系统组成4 . 0 . 2 系统的应用应以安全性和可靠性为前提 , 综合系统的内部组成 、 结构排布、 元器件 大小及设备操作维护安全空间等因素, 容量大于 4 0 0 A的宜选择分立式系统。5 设备配置5 . 1 设备配置原则5 . 1 . 4 考虑到系统的安全性、 生命周期内总成本等因素, 系统容量宜适 中, 本规范提出单套系统总容量不应大于 1
41、6 0 0 A.5 . 1 . 9 对少数小功率且内部电源模块使用半波整流 的设 备, 可优先使用U P S 或配置D C / A C逆变器供电; 或将直流正、 负极与交流L , N线之 间的对应关系调换连接 ; 为便于维护, 以上两种方式均应作明显标识 。5 . 2 蓄电池组的配置5 . 2 . 2 由于不同厂家、 不同容量、 不 同型号 的蓄 电池 内阻不同会造成蓄电池在充放电情况下电流不一致 , 容易产生环流 , 从而严重影响系统的运行 。“ 不同时期” 的蓄电池可以解释为 出厂 日期相差超过一年 以上的蓄电池。5 . 4 直流配电设备的配置5 . 4 . 2 若蓄电池组和直流配 电设备
42、之 间增设不带脱扣装置 的直流断路器, 配电环节相应增多 1 级 。6 导线的选择和布放6 . 1 导线的选择6 . 1 . 6 线路的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启动时端电压的要求。设备受电端直流标称 电压应在 1 9 2 - 2 8 8 V范围内, 系统输出电压应在 2 0 4 - 2 8 8 V 范围内, 为保证设备 的正常运行 , 本规范根据工程中全程压降 的测试值, 结合通信用 一4 8 V直流供 电系统和电力行业操作 电源的使用情况 , 系统全程 回路允许 的最大电压降取值为 1 2 Vo6 . 1 . 7 为了便于区分 2 4 0 V直流电源线与低压直流电源线, 对2 4 0
43、 V直流电源线的颜色做 出了规定 , 正极采用棕色、 负极 采用蓝色做 标识 。6 . 2 导线的布放6 . 2 . 3 对 3 8 0 V 交流输人 的用 电设备 , 若 3 8 0 V 电源模块 是 由2 2 0 V电源模块组成, 则按照电源输人端连接的规定接人2 2 0 V电源模块 。7 监控与告警系统要求7 . 2 告警系统要求7 . 2 . 2 通过绝缘监察装置与监控模块的实时通信, 实现在线预警或故障告警 , 可预防事故保证人身安全。8 接地与安全要求8 . 1 接地要求8 . 1 . 2 系统采用悬浮方式有利于保证人身安全, 且对设备的运行无 影响 。8 . 2 安全要求8 .
44、2 . 1 应在正 、 负母线排上增加绝缘监察装置 , 实现对地绝缘状况的监测功能。对于 由人员频繁操作 的负载 , 可增设分路绝缘 监察装置以便准确判断、 处理告警 。111WA 工程安装设计要求9 . 2 设备布置要求9 . 2 . 4 蓄电池组安装应保证蓄 电池 本身与电池钢架绝缘 , 主要为避免电池组出现漏液故障造成电池架带电影响人身安全。9 . 3 设备安装要求9 . 3 . 1 由于用电设备的输人电路接 口标准不同, 在接直流电源线时应测试 设备输人电源的极性 , 以便确定直流正 、 负极与交流 I . , N线之间的对应关系。9 . 3 . 2 Y D 5 0 5 9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中对电源设备安装抗震的要求全面, 在安装设计时可参照此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