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代理保密协议委托方(甲方):博罗冲压/承创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华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方就名称为 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委托受托方为其在中国地区申请专利,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委托人的技术、商业秘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专利代理惩戒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受托人乙方应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优质、高效地为委托人甲方服务。乙方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所知悉及了解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甲方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技术、商
2、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委托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委托人采取保密措施的、委托受托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技术方案、文字图案设计等信息。第三条 乙方对其在代理甲方申请专利过程中知悉甲方的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所述:A.关于技术开发的信息。包括: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公司所有产品包括不局限于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手册、文档等实物,甲方的产品计划、产品开发计划等;B.关于市场营销的信息。包括:甲方的营销
3、计划,销售方法,定价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服务网络以及公司现有的、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经营项目等的信息;C.关于经营管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工作计划,质量管理方法甲方的生产规模,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内部业务规程与管理体系以及各种重要管理文件等;D.关于甲方法律关系的信息。如甲方合同履行情况,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情况,商标注册情况,诉讼情况等;E.甲方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其他信息。第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在代理专利/执业活动中知悉、了解的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剽窃及以任何方式利用这些秘密。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
4、专利申请档案以及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申请专利所必需的所有材料。对于上述材料,乙方得保证非必要涉案承办人员不得查阅、摘抄与复制。第五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剽窃、利用及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向为申请本项专利/实用新型所必须接触的人员除外)无论故意或过失均须向甲方承担违约及侵权责任。第六条 非因乙方的过错,而是由于甲方自身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的泄露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七条 甲方提供本项目专利申请所需的所有技术资料及实物模型,包括( )甲方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否则无论乙方属故意或过失均须向甲方承担违约及侵权责任。第八条 若本合同所指的专利申请事项未通过专利机构的初步审查以及最终未
5、获得相关专利权,乙方应在5日内将上述所有技术资料及模型(包括乙方复制的与本申请事项有关的所有材料)返还给甲方。第九条 保密期限:1.保密期限为自甲、乙双方签订专利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所申请专利由专利公报或国家知识产权官方网站公开之日止。2.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之专利未获批准,保密期限为自甲、乙双方签订专利代理合同之日起20年。第十条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以上条款任意一项均视同乙方对甲方违约。乙方得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乙方的侵权行为同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博罗冲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乙
6、方:2012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
7、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
8、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
9、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