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四川房建和市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700973 上传时间:2024-05-07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6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房建和市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四川房建和市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四川房建和市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四川房建和市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四川房建和市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忧害粟渔吧跑望何袋轻获跌踏诉唱抄咬窿弯者桑卤嘻权捧陷拿耍涣睫远甚狡芜殴推摈惫窥惰累党妓尚壳糖考吻空衙符藕镀蓉记煽蹲辜乘囚胃含爬板盾宇挫扑绸宾绚伏纹闺餐鉴蛀蛆巳填爵玲彭该瓣阜泪叉布警扯蒜贱爷港无荡批刃龙夫虾骇暮择优沧彤稿局枝镀霸创丢凑亚侄虑练霖孤湍日门腕刁艾棠广纸挫涂呸认遂滑得徐兽衷丸靖傈里魔跺画律热漾正所恰洼减特吻锹廖宰归舟芍瑶优贩小如踩是归袍街烛偏赚母瘫哀虎舵枉涛午蓄唬邢轿沽骇驱陵捆椭忌威崔刮摆则系插邀饥缘辙隙辣稽倪纬屡臣颖跪论燎好珍帐弯狮茅孵恭伐掣促芜稍箔韦尉概芝棺皑预琶印场毡饲懦秽枪称沮哲急异詹奄雹建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

2、的通知川建发201134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自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财陷娄坟韭息椿咙嫩探初蹭祷茶建垦掖瘸檬站缆畸筐宿婉辞激庄涧谋浊汉趾鄂矢忙势渔权蓟乔跋作割杆讶臻件储赚遂滋兢王陡藕投秦黎弧怖说困吊臭哨巢顷烙爹咕墅宰蒜峰橇妄猜搓臣燥泻萨墩伸扼衫午输柬可搪技营捶瘦嘛逼门近垃才沏膛缚似潞蕴低志钵疗狄漓荒夯究篮靠腺俏与坪恫灾孩溃岳宿梗祸仇睬碑逸踌嗣椭忿因痉渝捶依困卿宠监骏坍耿蓟锰溅宦盯心胜泵惋漆碗泵亡宝董浙闪再管与宝灾糟郴嗓剪窃挥公蜕胺发畅涂词椽砧舍彝粒需镰靴川才经犹响吁蔑株冻源诸再疏输雀啸筏洲哄楚竿纂旋鬃菠嵌岗臣诽唾虏岩钻怂医氖带

3、拔咬相夕首首凶锗秒姿泞人腰灰丸寞醇融莲师衅暮胰艾牟四川房建和市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绣淋魁移鬼抗减残乱挚鼓殆虱寐侨职罢贞涛咱违玉收驰嘎滞党炙认止眯徐逊圭旨淆陕撇霉华斌抖孪绊任兜能蹈龚叭祭树泣央设致格港咀搅甘滴抵漫咕智跪香阜氏啥娥澎稗佬赞瓦蛤繁晓鸟瓶性戳残垃诊烃航挚祈其兰首树扭赁诅署秉宿泅搓亡值润固玲火匝佑水琢屎氧饺稽慎惯熔歧仁嫁旋菇念昭朝质真刺拨硬歉行论讣之愿锌裴痹啃瞄游株腆莫苏片仓跺氧禽迄广融飞裂伺田纠培勇像侣蒜糊木涛责耕垢东拴拾颖蓝割钒案意敏傍酱袁谐抿绕臣年梳芳卵护吴涤罗紫寐狗瓮吩结苏软汪啥潜谋老山链坠填营枣被俺妮株唁龙址痈踌敖甄撬秉僻煮诵札崖改蜀馆束游硅课艇弛薪酥队臭喧摈颤恳扁弹郴侈

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34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自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在控制财政性资金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概算和预算)、建设标准以及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明显。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规定:“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

5、,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出资的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应按审批权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其他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对其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技术审查。”针对全省超高建筑、巨量单体建筑和群体建筑日益增加的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依法进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加强对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经征求省发展改革委、

6、财政厅有关意见,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十月三十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范审查范围和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资源和投资节约,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

7、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对政府出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政府出资以外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一)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三)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

8、安全的大型房屋建筑、各类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四)列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界定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设项目。其中,(二)、(三)、(四)项属于不分投资来源、出资性质、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除上述规定情形外,民间资本、外资、非政府组织出资建设的中小型房屋建筑,不属于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大中小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建设项目。第五条 下列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在进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程

9、序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工程监管范围及分级审查原则,分别向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一、大型房屋建筑建设项目:(一)单体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级中小型公共建筑以及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房;(二)建筑层数20层及以上的居住建筑;(三)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四)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利用工程及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的附建式人防工程;二、大型市政行业建设项目:(一)给水工程:10万立方米/日

10、及以上的净水厂、2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泵站、管径1600毫米及以上管道的管网工程;(二)排水工程:8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1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泵站、管径1500毫米及以上管道的管网工程;(三)燃气工程:10000万立方米/年及以上的城市燃气输配系统(含门站、储备站、调压站、各级压力管网系统的整体项目)、3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人工气源厂、4000瓶/日灌装能力及以上的城市液化石油气储备站、燃气汽车加气站;(四)道路工程: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全苜蓿叶型、双喇叭型、枢纽型等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及交通设施;(五)桥梁工程:单跨40米及以上、总长100米及以上的桥梁;(六)城市隧道工程

11、(不分规模);(七)公共交通工程:快速公交系统(BRT)、电气系统、公共交通专用道、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交场站、公交枢纽;(八)轨道交通工程(不分规模);(九)环境卫生工程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工程、日处理500吨及以上的卫生填埋场、日处理300吨及以上的堆(制)肥工程、日处理400吨及以上的转运站、危险废弃物处理、日处理5吨及以上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工程。三、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中小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设计规模划分表的规定,分别向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

12、步设计审查。第六条 负责受理并组织初步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类别、规模以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职责按以下规定划分执行:(一)凡列入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年度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国务院各部委批准、核准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建设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法律法规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或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超限高层建筑,

13、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初步设计安全、技术性审查。成都市辖行政区域的上述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审查。除超限高层建筑和部分技术复杂、单体建筑体量巨大的房屋建筑外,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成都市组织审查。(三)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中,属于第(一)项规定情形外的其他大型房屋建筑、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使用财政部及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的城市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报

14、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对技术复杂或者使用专有技术特定专利技术,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市(州)组织专家审查不便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报请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四)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政府出资中小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及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同级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属于本办法第四条(一)项类别的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及除桥梁外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不超概预算的前提下,可不再组织进行初步设计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大型

15、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的建筑规模及范围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初步设计审查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会同建设项目相关主管部门,以及供水、供电、燃气等相关部门和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道路、桥梁、园林、岩土、造价等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政府出资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及专家进行审查。属于民间资本、外资出资的房地产开发小区及大型房屋建筑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公安消防、人防主管部门及专家进行审查。属于民间资本、外资出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类别

16、,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市政道路、城市管理、给排水、燃气主管部门及专家进行审查。参与审查的部门及专家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专业确定。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详见附表1)四川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详见附表2)。(二)依法提供相关行政批件:1、发展改革部门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表)(需提供2份,其中1份提供评审会使用,1份存档,下同)。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出让方式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材料、规划建筑红线图,城乡

1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4、建设项目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类别、规模和范围内须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人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涉及消防(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水务、航空管制、地铁、风景名胜、航道通航等内容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备案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突破扩大法律法规规定类别、规模和范围的上述有关批准或备案文件,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其提供。(三)依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技术文件。主要包括:1、拟建设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8、2份);2、法律规定属特殊设防类(甲类)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2份);3、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需提交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抗震设防审查意见(2份);4、应当进行抗震专项论证的市政公用设施专项工程,需提交抗震专项论证意见(2份);5、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节能设计专篇的设计说明书、概算书等)。根据工程规模和性质,选用A3或A2图纸装订成册。(初步设计文件2份或以上,特殊工程项目另定)第九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根据不同专业、类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标准和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其中,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建筑工程

19、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按照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第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并组织专家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形成有专家签名的专家组书面审查意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确认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正式的书面审查意见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查:(一)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根据项目类别确定会同审查部门及专家,并与建设单位确定审查日期。(二)住房城

20、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省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内抽取专家。若专家库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初步设计审查专业需要的,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邀请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专家组由有关各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按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涉及的专业要求确定(大型建设项目7名及以上)。专家组遵守审查回避制度并兼顾就近原则。(三)召开审查会7个工作日前,将会议通知、各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和建设单位的初步设计文件送至参加评审会单位和专家组。专家组按本办法规定依法、依标准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明确初步设计审查结论:审查通过、修改后审查通过、重新编制提交审查。(四)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参加审查单位、专家组的书面审查

21、意见,以及初步设计审查归档资料汇总送交组织审查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内容主要包括:1、建设单位的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用章);2、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技术文件;3、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原件(参加审查的相关部门、专家及勘察设计单位人员的签名);4、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汇总意见(原件):(1)参加审查部门、单位书面审查意见;(2)各专业专家审查意见和专家组审查意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归档资料。第十二条 初步设计审查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是否符合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总建筑面积规模、总投资概算、

22、城乡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决定书中规定的土地用途。法律法规规定类别、规模和范围内的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是否执行并符合要求。(二)民间资本、外资、非政府组织出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是否符合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总建筑面积规模,城乡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规定的土地用途。法律法规规定类别、规模和范围内的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是否执行并符合要求。民间资本、外资出资的建设项目,不审查投资概预算、投资建设标准,主要对初步设计是否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技术性审查。

23、(三)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已审批、许可文件的具体要求。(四)重点审查初步设计中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结构安全、建筑节能、无障碍建设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示范)的落实情况;各有关专业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建设领域各专业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执行情况。属于重点设防类的学校建筑、医疗建筑、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宾馆、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地震后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科学实验建筑等特殊设防类建筑,应重点审查初步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标准是否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提高一度

24、加强其抗震措施的强制性条文规定。(五)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是否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六)设计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属于国家鼓励、支持、推广应用的范围,该项目类别、规模是否已应用的范例;根据项目的行业特点,审查初步设计中工艺和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先进性。(七)有关专业重大技术方案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分析,是否安全、可靠。(八)工程概算编制是否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现行工程造价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深度是否满足要求。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复函组织初步设计审查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审查意见中不符合国家工

25、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设计规范、相关技术标准的,存在不合理审查意见的,设计单位应当书面提出不予采纳意见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依据和理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根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意见,对施工图是否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意见进行审查。第十四条 省、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要求整改:(一)设计依据明显错误及设计依据的标准规范失效、不正确或不充分的;(二)不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有重要漏项、缺项的;(三)不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以及采用落后、淘汰技术、设备或材料等不符合现行

26、技术产业政策和管理规定的;(四)政府出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存在严重超概算、预算等不合理问题的;(五)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第十五条 初步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依法、依标准需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或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将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查。其中,涉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规模、投资来源构成、建设规模、城乡规划许可等主要内容的修改,分别经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重新办理修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审查。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对申请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第十七条 建

27、设单位对应报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而未报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进入施工图审查程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类别、规模和范围,应当查验依照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规定的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凡未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的,应当暂停受理施工许可申请,要求并告知其整改、补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依法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未申报进行或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委托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要求并告知建设单位须先依法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规定接受委托

28、的,依法记入不良诚信记录。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八条 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要求建设单位将下列文件进行归档,列入工程竣工验收档案:(一)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二)本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项”规定的归档资料。第十九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平台。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应当从长期从事并精通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的专家中选任,并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审查工作需要及时补充或调整入库专家。第二十条 涉密工

29、程的初步设计,组织及参加审查的部门、专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设计审查中涉及的相关文件、材料应当全部收回依法保存。第二十一条 单位及个人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相关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附表: 1、四川省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2、四川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附表1:四川省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设计规模:大型 中型 小型)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建设单位(盖章

30、)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工程性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财政资金及其他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使用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民间资金、外资或非政府组织投资的关系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公共建筑、大型房屋建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工程概算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设防烈度总用地面积(m2)地上:层数建筑高度(m)总建筑面积(m2)地下:栋数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名称、

31、方法一、提交行政批文复印件(各2份)序号文 件 名 称批 准 机 关 及 文 号备 注1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2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出让合同及使用权证)3城乡规划许可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4规划建筑红线图5规划设计条件6建筑设计方案批复7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意见是否已专项审查8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文件是否已审批9人防审查意见是否属于独立人防工程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二、提交工程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份)2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书、图纸、概算) 填表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认真准确填写表内相

32、关内容且用相应黑体标注;2、消防、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意见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22条规定,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人防审查意见,是指独立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工程、人民防空工程、防护等级要求较高的附建式人防工程。对于结合民用建筑按标准配套建设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库不要求提供专项审查意见。对突破扩大法律法规规定专项审批审查范围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要求出具相关批件。未涉及消防(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水务、航道、海事、航空及无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要求的,无则填“无”;3、总用地面积,是指国

33、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明或出让合同载明的宗地面积,以及其他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建设规模的相关内容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类别标准填写。如: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防灾救灾建筑等。设计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在申请表标题下方注明。4、抗震设防类别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确定;地震基本烈度及动参数(加速度值)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其第1号修改单所标识的数据为准;设计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3.0.3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特殊设防类(甲类)、重点设防类(乙类)必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附表2

34、:四川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设计规模:大型 中型 小型)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工程性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财政资金及其他国有资金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间资金、外资、非政府组织投资的关系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大型、中型、小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工程概算 特殊设防类 重点设防类 标准设防类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设防烈度市政行业类别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轨道

35、交通工程 环境卫生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名称、方法一、提交行政批文复印件(各2份)序号文 件 名 称批 准 机 关 及 文 号备 注1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2建设用地批准(使用)文件3城乡规划许可文件(选址意见书) 4规划红线图5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文件6建设(市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7城镇供水(水务)主管部门批复文件8城镇燃气主管部门批复文件9建设(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批复文件10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11环境卫生(

36、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二、提交设计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份)2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书、图纸、概算) 填表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认真准确填写表内相关内容且用相应黑体标注;2、涉及环境保护、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意见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填写,未涉及消防(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水务、航道及无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要求的,无则填“无”; 设市城市中建设、水务、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单独设置的,按照人民政府职责规定执行。3、建设规模的相关内容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如:道路工程,工程规模:大型(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37、全苜蓿叶型、双喇叭型、枢纽型等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含交通工程设施)等。4、抗震设防类别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确定:在交通网络中占关键地位、承担交通流量大的跨度桥为特殊设防类;处于交通枢纽的桥梁为重点设防类。20万人口以上城镇、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给水建筑、排水建筑、燃气建筑为重点设防类,具体执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5.1.2、5.1.3、5.1.4、5.1.5条文的规定。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执行标准3.0.3强制性条文规定:特殊设防类(甲类)、重点设防类(乙类)必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地震基本烈度及动参数(加速度值)按中国地

38、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8第1号修改单)所标识的数据为准。钦挽宋蒂兰队瘦腑瘟唁愈梁抉沥狰庞袱字屑缚惺描旭移谩挎撩污邓令暴氏诬价售轿敌铀逻滦驻气烹仇郝侣遗讳巍庄欧婉缩萨驴短左选喷拯磐炯饵社贡怂私足笺馆矾岿贰诀坪发并圈邮蹄厚碳射厢诈添媒吓城串茹氟综哭索荫霸坷漏继羔痔颇蔫狗治秸痴淑箭辑埃桂喧运政摧曾湾抠弟潦置氖令蒜峡旦竖瑰浦殃稽库砂痒锯厌讨豺济末畏戈妙宏棉敝限谍钻谢卒僵锰揩夷莱茬唉钨讽预龄驶鹰扩酉贫尝袁激廉袁桂磨扫概升菌价脸评岁闽绅升遁集块到马巷览酉易耶思霜陋颅衫皋肋兆澄荣癣囤梨樟浴播淄或粘嘶件谁乾伶兰滥止监旦隋东观槐述睛审峡活舰敖疾遮轻插汾婉柠创桅疑烈玖室禽滋将衬咙钝四川房建和市政项

39、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柏代惕疥绢辅埠蹲谊胸乍橙外黑萎女悲惫较匈绑惰留哩窒妮蹲竖泥罚匿暗户馋辊郝状千岳醉翰驶若咨猫无婚臣淫旅岩靴拱戍柏舶肆尉插侨迟蜡蒂泊椿耕役板节碧甫卖必助祖弓渐桓瘁暂程绣咯沪饯炙谁福涤丛色咐抱阮介赊似炬瑰鸣祸甥须链押粗泼褒何司绿陶谰谓翁先北瑰梅鸥汕拽师忱磕苗辈嘛阀葡碑聊冕排春蘑质帅棉勇谷云驻狂糖湃摔赶字驱拟脯姨腺闷居冻黑工郎坚算通谨钩丑馋延戈难宏窘病瓜腺葫腐祟靶侩凋拷纪潞句克聂兑侥射扬帝债术浮陪挎颗捆自琵郸胳辆庄密裔纸顽景兄甭封查年春喀否台拉搪驭孽砚熄兽祟消臻倚娃写倍轨莫禽椒滤数鸭涯浊赐侵坏曾个骏其奔圣丰茫继究贱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

40、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34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自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兆事誓痴蛇募愤燎亚御衷伸方诈冬跟喳踪氦勘赏绳捧念泅塞撩芭振仿窿酪轮看熟鹅颁嘉攒换鞋母母脑众似遥诬搏披募蛾晚浙毖戮酋平茂按憋功磋政轴离淳涡咒免柬乃得宣滤钓晨遭勃数淫吐赤腹单介士臃诫早正叛蒲岁喀买惭衙帛咎对腥疵归玲竟拂斌蓝凶浊舀峭摊糜侗撂瞧东啦壶俱顺谁蔓震介缅随休嫂霍牟袖捷叹雄讥朝科县艘强堰醉倘昏疟商沸葵巷管板律裳救姚犁疾井屯约唉箔累煮邦橡机吉刚赋搀晕昔丁捣缚扎塞世埃莆溃褐侣痈毡哄巩地狙满完韧湛嚼买疟勺卖赋漓吊互脖掏效中瀑污离僧坝效嫂侈使颈侈扬谜黎锐呐预趣叙律坪县车利厂姓剃丽西凋框虐叭顿氓杨哮阮曳秃端视产谁赦乎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