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品代理协议协议双方: 委托方名称(以下称为“委托方”)和代理方名称(以下称为“代理方”)鉴于双方间就艺术品代理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特就代理艺术品销售等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范围:1. 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作为其专门代理,负责艺术品的销售、推广和展览等事宜。2. 委托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的详细信息、真实图片和相关证明文件等,以便代理方履行代理职责。二、代理义务:1. 代理方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履行代理职责,并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推广和销售艺术品。2. 代理方应依法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艺术品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 代理方应合理、谨慎地处理与艺术品有关的交易事宜,尽
2、可能避免纠纷的发生,如任何争议发生,应积极协调解决。三、销售和利益分配:1. 代理方有权自主决定销售艺术品的价格,并向委托方提供销售报告、结算报表等相关信息。2. 双方约定代理方通过销售所得款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其代理服务费用。四、保证与违约:1. 双方应确保提供给对方的文件和信息真实、准确,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五、协议变更与终止:1. 协议变更应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2. 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达成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协议期限届满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七、其他事项:本协议内容不得涉及政治,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社会公共秩序。八、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生效日期】起至【协议结束日期】。以上为艺术品代理协议的内容,双方应认真遵守并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委托方: 委托方名称代理方: 代理方名称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