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舞台演出协议书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名称)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名称)鉴于甲方具备丰富的演出资源和经验,乙方愿意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范围及演出日期1.1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舞台演出服务的事宜。1.2 演出日期和时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第二条 演出内容2.1 甲方应提供准确、真实的演出信息和节目安排,并保证演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2 乙方需按照演出内容进行准备和执演,并保证演出质量符合行业标准。第三条 演出费用3.1 乙
2、方应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演出费用标准,按时支付相应的费用。3.2 演出费用支付方式及具体细则的约定由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另行协商确定。第四条 履行义务4.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演出场地、灯光、音响、道具等设备和技术支持。4.2 乙方承诺按时完成演出准备工作,并保证演出期间的安全和秩序。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直接经济损失。5.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恶劣的影响或损害其声誉的,违约方还应承担额外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6.2 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保密条款7.1 双方同意对于协议书中的一切商业机密、技术细节、演出方案以及合作期间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都予以保密。7.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上述保密信息。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演出完成后,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解除。8.2 本协议解除前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以上所述,本协议正式签署后生效。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