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职工或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投行发展要求,增强公司延续竞争力,提升职工或员工的业务水平,依据有关公司关于规定,特拟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鼓励、支持职工或员工参加各类投行培训,培训内容以与公司投行业务关于的业务与管理培训为主。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职工或员工为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的在岗正式职工或员工。第二章 培训宗旨第四条 围绕公司“提升客户价值,造就职工或员工未来”的核心价值观和“诚信、专业、卓越、共享”的经营理念,规划和设计公司整体培训战略和所有详细工作。第五条 贯彻公司理念和文化的同时,通过向职工或员工提供行业优质的职业培训,提升职工或员工个人
2、职业素质以及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使职工或员工发展成为符合新经济时代的国际化和复合化人才,最终在成功的职业生涯中实现个人价值。第六条 建立完善的投行培训体系,是投行的一项长期投资,是提升公司价值和实现公司可延续发展的战略性举措和必要前提。公司投行将以培训为核心手段之一,来提升投行人员的素质,增强公司投行的竞争力。第七条 通过提供延续有效的培训实现公司投行和职工或员工的共同发展和成长。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系统培训工作主管部门,投行管理总部主要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拟定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实施等工作,详细培训职责如下:1、结合公司现有的培训体系,拟定相应的培训管理制度; 2、每年末
3、依据有关投行业务发展需要、职工或员工职业发展需求以及职工或员工能力状况,拟定下一年度本部门培训预算和培训计划;3、联络培训机构,收集培训资料文件资料,发布培训信息;4、跟踪培训过程,建立培训档案,评估培训成效;5、开发培训渠道,建设并维护投行公共培训平台;6、整理各部门职工或员工计划外的培训需求、立项、审核、申报。7、依据有关公司培训计划,统筹安排本部门职工或员工参加各类培训;第九条 投行指定一名职工或员工,专项负责投行系统培训接口工作。第四章 培训计划第十条 投行管理总部协助人力资源部通过定时下发培训需求调查表、调查等形式,收集各部门次年度培训需求及计划,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人
4、力资源状况、财务状况等统筹拟定公司次年度培训计划 (每人每年培训课时一般不低于30小时),考虑到投行工作的特殊情形,基本每年筹办两次全体投行职工或员工的集体培训(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第十一条 投行管理总部协助人力资源部依据经公司审核批准的培训计划组织各类培训,但当公司业务重点、*场环境、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将随时调整培训计划,报公司审批后执行。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制订的年度培训计划中,应明确公司专项培训费用所用于的专业技术培训的项目和内容,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经营管理需要调整专业技术培训内容的范围,并以适当的方式向职工或员工公布。第五章 培训形式第十三条 公司依靠自身资源组织形式可多样
5、化,有当面授课、讨论交流、网上授课等。第十四条 充份利用社会资源,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参加公开课或组织内训。第十五条 积极派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培训。第六章 审批程序第十六条 对单项培训费用在1万元以内且未超出预算的培训,审批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单项培训费用超过1万元或预算外的培训,须按关于规定报公司审批。第七章 费用管理第十七条 投行管理总部协助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职工或员工培训规划、经营状况等核定次年度培训经费,下发年度培训预算。当公司发展战略、内外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上述标准将做相应调整。第十八条 公司对培训费用实行总额预算监控,原则上在预算额
6、度内统筹安排各类培训;对预算额度以外的培训,须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费用管理办法报批。第十九条 职工或员工参加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考试、经公司推荐,参加证券高管人员考试、证券保荐人考试及将来培训,可凭成绩单给予报销。未经公司审批,社会一般资格/资质证书培训、考试费用由职工或员工自理。第二十条 培训费用报销审批权限与程序依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费用管理办法报批。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职工或员工培训考勤、履行培训课时、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二十二条 公司选派参加外部培训的职工或员工有义务为其他职工或员工实施内容有关的培训/讲座。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负责说明和修订。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