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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方案
为使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要求、举措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就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评估(考评)办法,并贯彻落实,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使机关效能建设成为各级行政部门日常工作中自觉行动。
一、指导思想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检验职责履行,机关管理的水平和成效。通过考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考评范围
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具有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三、考评内容
主要分四大块:
一是机关效能年活动各阶段的基础性工作落实情况。如成立组织机构,学习宣传发动、自查自析、整改落实、工作目标完成等履职履责情况。主要考评各步聚各环节的工作落实情况。目的是使活动单位按照要求,做到每步不少、每环不缺,使效能建设活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二是机关效能年活动内容(目标)实现情况考评。如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推动重点工作方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方面,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方面,方便群众及服务企业方面等工作业绩指标,主要考评,通过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情况。目的是检验活动开展是否促进了当前各项工作落实(完成),提升依法行政自觉性。
三是考评各部门(单位)制度建设情况。如各项工作考评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激励奖惩制度等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主要考评行政“机体” 是不是更健康了,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不是更规范了等。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达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目的,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社会(综合)测评。如服务对象测评、社会测评(网上参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上级及各监督机构测评等。主要考评各活动开展主体的服务质量、水平、工作效率、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及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等。目的是检验效能建设成效与社会认可(实际)的差距,从而为开展“回头看”指明方向。
四、考评方法和步骤
考评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总分为100分。分优、良、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考评工作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评主要采取单位自评、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单位自评
在组织考评前,各单位根据《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量化考评标准》的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
2、组织考评
组织考评,以县级为单位,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分期分批组织考评,具体采取“听、查、看”的办法进行。
(1)“听”:听取被考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和自评情况的汇报;
(2)“查”: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奖惩(告诫)情况。(重视日常评价)
(3)“看”:看开展效能建设带来的变化和成效。
考评组考评后,按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量化考评标准》内容的要求,结合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考评的情况,评出组织考评分。
3、计分办法。
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考评总分=单位自评分×30%+组织考评分×70%
4、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考评情况综合评定。
六、加分和扣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扣分:1、暗访中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2、工作中因效能问题受到群众投诉并被查实的;3、因工作不力受到效能办口头告诫或通报批评的;4、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5、领导班子成员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被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被一票否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加分:1、工作任务完成好,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2、效能建设新经验、好做法在上级效能简报上专刊的;3、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只要有一个方面得到群众认可的;4、其它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
七、考评结果运用
1、根据考评结果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的等级评定,提供给有关部门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和评先表彰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各单位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全部考评结果出来后,经报上级研究同意后,在适当的范围内向社会公布。
3、对效能建设考评被评为“较差”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上级效能办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4、垂直管理单位的考评结果由效能办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负责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组织处理建议。
5、对于参加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的各单位,不再单独进行政风、行风评议。
6、对于在机关效能年活动中,机关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制度行为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考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对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考评,既是对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检验,也是推动各项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考评机制进一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二)严格考评。各考评小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考评办法和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丝不苟,客观评价,力争使这次机关效能建设评议工作做到党委、政府满意,被评议单位满意,社会满意。
(三)严肃纪律。在考评工作中,考评人员、考评对象、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干扰和妨碍考评工作。
(四)认真总结经验。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的成功做法,特别是要推行绩效管理和考核办法。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经验和教训,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量化考评标准
项
目
考评内容
分数
考评方法
测
评
自
评
组织
考评
一
组
织
领
导
5
分
1.成立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职责明确,效能建设有工作计划、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3
机构未成立不得分。计划、总结缺一项扣1分(可在各单位的年初计划、半年小结、年终总结体现)。
2.全年班子研究效能工作2次以上。
2
少一次扣1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二
制
度
建
设
10
分
3.建立效能建设常规制度。
3
未建立不得分。
4.建立并实行季度绩效考评制度。
5
①未建立不得分;
②只进行年终绩效考评扣3分;
③只进行半年和年终绩效考评扣2分。
5.建立人员公示制度。
2
设人员去向牌、未建立不得分。
三
政
务
公
开
15
分
6.坚持政务公开,内容真实、具体,体现时效性。公开的档案资料齐全。
6
①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得分。公开不及时扣2分;
②公开的档案资料不全扣2分。
7. 政务公开内容重点突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及时。
5
① 政务公开内容重点不突出扣2分;
② 热点、难点问题未及时公开扣3分。
8. 及时报送、报备公开内容。
4
未报送每次扣1分。
四
工
作
作
风
15
分
9.执行考勤制度、健全考勤
档案。
5
①未执行考勤制度不得分;
②考勤档案不齐全扣2分;
③被抽查到上下班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每人每次扣1分。
10.接待服务对象主动、热情、
周到、禁用文明忌语。
3
①发现对群众态度粗暴一次扣3分;
②发现用语不文明一次扣1分。
11.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7
①行业系统公职人员有违纪违法现象,被立案查处的每件扣3分;
②单位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查处的,取消考评资格。
项
目
考评内容
分数
考评方法
测评
自评
组织
考评
五
工
作
效
率
15
分
12.业务规范、处理问题准确。
5
①业务不熟悉,办事程序不规范,每次扣2分;
②处理问题违反程序的每次扣3分。
13. 简化办事程序,工作便捷、高效 。
6
①发现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一次扣3分;
②未按规定简化办事程序一项扣3 分。
14.热点难点问题查处反馈及时。
4
受理问题不认真负责,不按要求及时处理反馈每次扣2分 。
六
依
法
行
政
15
分
15.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
4
未按照《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每次扣2分。
16.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合法、适当。
6
①重大决策出台前未进行合法性论证的扣3分;
②发现每起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或程序不合法的扣3分。
17.建立和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
5
①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败诉、以及上级监督纠正的每件扣3分 ;
②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行政决定违反程序或实体法规定的每件扣2分。
七
工
作
实
绩
15
分
18.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7
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比例得分。
19. 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经济项目任务。
8
按完成年度经济项目任务的比例得分。
八
责
任
追
究
10
分
20.认真执行省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市效能建设“五条禁令”及县效能建设“五禁两不准”;
21、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①被省、市效能办查到每例扣5分,被县效能办查到每例扣3分;
②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备注:①单位自评占30%,组织考评70%;
②每项的扣分无上限,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③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以县项目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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