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继承协议书鉴于甲方(下称“相对人1”)与乙方(下称“相对人2”)为夫妻关系,为明确双方对于配偶继承的意愿,并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特拟订本配偶继承协议书如下:第一条 相关定义1.1 配偶:指相对人1与相对人2依法成婚并合法共同生活的一方。1.2 配偶继承:指在一方因死亡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丧失继承权利的情况下,另一方依据协议内容合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利。第二条 继承份额2.1 相对人1与相对人2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继承情况下,对方配偶享有另一方全部继承份额。2.2 若一方有其他法定继承人,该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不受本协议的约束。第三条 资产继承3.1 相对人1与相对人2对双方
2、已拥有的、将来将获得的财产进行继承安排,并自愿确认配偶作为唯一合法继承人。3.2 配偶继承权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汽车、金融资产、知识产权等。第四条 协议生效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4.2 本协议可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修改或撤销,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确认。第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与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5.2 如因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附加约定须经双方书面同意。6.2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对人1:(签名) (日期)相对人2:(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