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资源开发协议书甲方:(全称或简称)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全称或简称)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森林资源开发权益,并愿意将其部分或全部资源开发给乙方;乙方具备相关资源开发技术、资金和设备,并愿意开展森林资源开发;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森林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双方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益共赢。第二条 森林资源开发内容1. 甲方将授权乙方开发位于甲方所有或管理的森林资
2、源,包括但不限于木材、草木、果实等资源。2. 乙方应依法合规进行森林资源的开发,并支付相应的资源开发费用。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相关森林资源的权益,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监督和检查乙方的资源开发行为,确保其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3)收取由乙方支付的资源开发费用。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获得甲方授权的森林资源开发权益;(2)依法合规进行森林资源的开发,保证资源开发行为不损害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3)按照约定支付资源开发费用,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发成果的报告。第四条 资源开发费用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资源开发费用,并
3、且按时足额支付,费用支付方式双方可协商确定。第五条 保密约定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应予保密,未经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双方履行完毕协议约定的义务之日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的日起。第八条 其他约定(协议中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但约定应合法合规)第九条 协议解释与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文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日期: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