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演员签约协议甲方:(具体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具体名称或个人姓名)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愿真实,希望与乙方签订影视演员签约协议,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发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总则1. 本协议的签署是基于乙方拥有专业影视演员的才艺和技能,以及甲方提供演艺机会和市场推广资源的基础之上。2. 甲乙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有关影视演员签约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第二条 演员合作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履行演员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影视作品的拍摄、宣传推广、参加相关活动等。2. 甲方将
2、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乙方顺利完成拍摄任务,同时保护乙方的演员权益和安全。第三条 合同期限1.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约定的合作项目/演出/剧集完成之时,亦或自双方另行协商的日期起。2. 如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延长,应书面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四条 薪酬及支付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演出情况和市场价值,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演出薪酬。2. 薪酬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第五条 保密条款1. 乙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之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合作信息以及合同内容等。2. 如因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修改或补充事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3. 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和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