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合作协议甲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乙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鉴于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表示意愿,愿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框架下,进行合作,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双方同意以合作为目的,就以下事项进行合作:(具体合作事项,可附上详细合作计划)1.2 双方需共同努力,遵守合作协议,完成合作事项的各项约定。第二条 权利义务2.1 合作期限:合作协议自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作事
2、项完成之日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2.2 甲方权利与义务:(列出甲方在合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并规定相应的义务)2.3 乙方权利与义务:(列出乙方在合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并规定相应的义务)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双方在合作期间可能获悉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经营计划等保密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非法使用。3.2 无论在合作期间还是终止合作后,双方应继续对于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第四条 不可抗力4.1 若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
3、的赔偿责任。5.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作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并要求违约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解决。第七条 合同修改与解除7.1 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除,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7.2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对此保持一致。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8.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甲方和乙方签字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