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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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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14年6月26日教代会通过)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人[2014]4号)、《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沪奉府办[2009]172号)、《奉贤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奉教[2014]62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绩效工资结构比例,规范操作程序,注重师德,加强考核,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以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为契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绩效工资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2014年1月1日学校在编在册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一)根据区义务教育教师和其他人员绩效工资人均水平,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我校绩效工资总量。 (二)区教育局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向农村学校、考核优秀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适当倾斜。 四、绩效工资分配 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和绩效奖励三个部分组成。 (一)岗位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全市统一标准,按月发放。具体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资发[2009]36号)文件执行。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数量。根据区教育局《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课时)津贴发放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工作量(课时)津贴按月发放。 (三)绩效奖励:主要体现对教职工工作绩效的考核奖励。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绩效奖励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绩效奖励按自然年度分学期考核发放。 五、相关政策 (一)因各种原因未聘和缓签聘用合同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绩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资发[2009]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经教育局备案的学校内退人员,不享受工作量(课时)津贴,享受绩效奖励中综合奖励最低档。 六、其他 (一)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本实施办法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一、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课时)津贴实施办法 二、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奖励考核实施办法 三、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二0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教职工 工作量(课时)津贴实施办法 根据《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课时)津贴发放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津贴发放对象 本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津贴额度 工作量(课时)津贴额度为区核定给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 三、津贴发放原则 (一)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工作数量,确定工作量(课时)津贴标准。 (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相对均衡安排工作量(课时)。 四、津贴测算 工作量(课时)津贴设工作量(课时)津贴的基本数和工作量(课时)津贴测算数。 (一)工作量(课时)津贴的基本数:教职工完成学校分配的基本工作量即给予基本数,其标准由区教育局每年统一划定。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 1、教师工作量(课时) 教师工作量(课时)根据《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课时)津贴发放指导意见》,小学以18课时作为学校课时量测算参照值,具体标准及测算办法见表一。 表一、小学各类学科课时量测算参照值及换算关系表 学科 任教年级 课时系数 课时量测算 课时量测算 参照值 语数英 1~2年级 1.2 实际课时数×1.2 18 3~5年级 1.4 实际课时数×1.4 18 其他学科 1~5年级 1.1 实际课时数×1.1 18 音体美 1~5年级 1.0 实际课时数×1.0 18 备注:1、护导、兴趣班、爱心班计入实际课时数。 (护导、一年级爱心班视作1课时;兴趣班、其他年级爱心班视作1.5课时。) 2、3-5年级语数英(语文1个班,数学英语2班以上)另加每周一课时;(数学英语1班)另加每周0.5课时。 3、语数英跨年级加每周一课时,其他学科跨学科加每周一课时。 4、音体训练、环境布置、专用室管理增加课时: 舞蹈:2课时/周、武术:2课时/周 环境布置:1课时/周 专用室:1课时/月) 5、备注中增加课时,系数均为1.0。 2、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工作量 管理岗位工作量:承担并完成规定任课课时量以外的学校相应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辅助岗位工作量:承担并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辅助工作。 工勤岗位工作量:承担并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上述三类岗位人员工作量按比率折算成课时量,具体见表二。 表二、对管理岗位及教辅后勤等工作量的测算关系表 (1)管理岗位 项目 工作量的折算 (课时量测算参照值×系数) 备注 系数 校级副职 (副校长、工会主席) 1.2 1、校级副职周任课3节、中层干部正职周任课6节、中层干部副职周任课8节。 2、总工作量值不得超过学段课时量测算参照值的1.8倍。 中层正职(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人事干部) 1.1 中层副职(副教导、副总务、大队辅导员) 1.0 (2)教学辅助及工勤人员 项目 工作量的折算 (课时量测算参照值×系数) 备注 系数 各科室干事 0.8 1、兼课但以教辅工勤工作为主的人员其总工作量值不得超过学段课时量测算参照值的1.2倍。 2、实验室以数量为单位。 财务负责人 0.6 网管负责人 0.5 图书、卫生(含红十字0.05) 0.5 文印负责人 0.5 出纳 0.4 档案、财产、水电维修(含助理0.1)、德育助理 0.25 后勤助理、绿化、卫生助理、食堂、 采购、音响(包括广播) 0.2 实验室、摄像负责人、文印助理 联络员、车辆管理 0.1 招待 0.05 专用室 0.01 (3)其他管理岗位 项目 工作量的折算 (课时量测算参照值×系数) 备注 系数 班主任 0.45 总工作量值不得超过学段课时量测算参照值的1.7倍。 副班主任 0.05 年级、教研组长、艺术、科技辅导员 0.1 备课组长、心理辅导 0.05 语言文字、工团妇、工会小组长 0.025 中层及以上行政人员兼职不兼得,其他管理岗位(除班主任及副班主任)的兼职,可以兼得低一级管理岗位工作量系数值的1/2,兼任第三个管理岗位的不兼得。 3、工作量(课时)津贴测算数的计算公式 教职工个体的工作量(课时)=教师工作量(课时)+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工作量 学校单位课时的津贴额=学校“工作量(课时)津贴”总额÷学校教职工总课时量 教职工个体的工作量(课时)津贴测算数=教职工个体的工作量(课时)×学校单位课时的津贴额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局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并在学校内公开。 (二)学校待退休人员、长病假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除借在区、镇、开发区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外),不享受工作量(课时)津贴。 (三)新进人员、年内退休人员、年内调离本区教育系统的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工作量(课时)津贴。 (五)工作量(课时)津贴按十个月发放,每年的七、八月份为假期,不计发工作量(课时)津贴。 二0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二 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绩效奖励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奖励考核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绩效奖励对象 本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在编在册人员。 二、绩效奖励额度 绩效奖励额度为区核定给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除岗位津贴和工作量 (课时)津贴后的余额。 三、绩效奖励考核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绩效奖励分配要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工作绩效的考核.适度拉开奖励档次。 (二)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给予特殊奖励。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绩效考核奖励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四、绩效奖励考核内容及标准 绩效奖励考核主要内容:教师履行法定职责、师德表现、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等方面。 绩效奖励分为综合奖励和单项奖励两部分。 (一)综合奖励(占剩余绩效奖励额度的60-70%左右) 1、奖励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2、奖励等级人数比例:一等奖为各类考核人数的20%;二等奖为各类考核人数的70%;三等奖为各类考核人数的10%。 3、等级系数:一等奖系数1.6-1.4、二等奖系数1.4-1.3、三等奖系数1.3-1.0。 等级比例 一等奖20% 二等奖70% 三等奖10% 系数范围 1.6-1.4 1.4-1.3 1.3-1.0 4、计算公式:综合奖励系数单价=总额÷全体参加考核人员等级系数之和;个人综合奖励额度=个人等级系数×综合奖励系数单价。 5、综合奖励考核标准:师德占20%、教育占30%、教学占30%、科研占10%、成绩占10%。 6、综合奖励按学期发放。 (二)单项奖励(占剩余绩效奖励额度的40-30%) 1、根据实际情况我校设立九类单项奖: 项目 比例 考核部门 全勤奖 10% 教导处 安全节支奖 10% 总务处、德育处 师德(日常行规考评)、校内明德教师奖 10% 校长书记室、工会 特别超工作量奖(含一、五年级超工作量奖及其他加班) 10% 教导处 育德能力奖 15% 德育处 和谐组室奖 10% 工会 管理服务奖 10% 校长室 教师专业发展奖 15% 教导处 教育教学特别奖(考试质量奖) 10% 人事 2、单项奖以各部门考核(提供证明)为准。 3、单项奖励按学期发放。 五、绩效奖励考核程序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人事干部等参加的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实施具体办法和审定综合评价结果,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学校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在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基础上,制定《绩效奖励考核方案》。 (三)《绩效奖励考核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并在学校内公开。 (四)学校按照《绩效奖励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五)考核程序: (1)学期末,教师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进行自评、互评,考核工作小组依据教师履职计划、工作小结和日常工作情况等作出评价。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教师自评、互评和考核工作小组评价结果作出综合评价结果。 (3)考核结果在学校内公开,同时将有关实施情况及时上报区教育局。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相关要求 (一)绩效奖励考核分学期进行。每学年第一学期绩效奖励考核与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二)在编不在岗人员(除借在区、镇、开发区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外),不享受考核奖励。 (三)新进人员、年内退休人员、年内调离本区教育系统的人员,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工作月份予以奖励。 (四)待退休人员享受学校综合奖励的最低档。 二0一四年六月 附件三 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何哲慧 副组长:汪莲华 组员:丁莲娟、何春秀、沈玉琴、杨勇兵、王琴 20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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