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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技术参数及检测标准
芜申线高凓段桥梁2标工地试验室
2014.11.1
工程材料技术参数及检测标准
一、混凝土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制地点分别随即取样;
2、浇筑一般体积结构物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
3、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立方或没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4、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米以下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米制取3组,若50米以上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构筑物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合站拌制时可几座、几处合并制取2组。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2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试件制作和养护
根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的要求,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和养护按下列规定:
1 试件的制作
1.1 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 成型前,应检查试模尺寸并符合GB/T 50081—2002的规定;试模内表面应涂一薄层矿物油或其他不与混凝土发生反应的脱模剂。
1.1.2 在试验室拌制混凝土时,其材料用量应以质量计,称量的精度:水泥、掺合料、水和外加剂为±0.5%;骨料为±l%。
1.1.3 取样或试验室拌制的混凝土应在拌制后尽短的时间内成型,一般不宜超过15min。
1.1.4 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动振实;大于70mm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检验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官与实际采用的方法相同。
1.1.5 圆柱体试件的制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1.2 混凝土试件制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2.l 取样或拌制好的混凝土拌合物应至少用铁锨再来回拌合三次。
1.2.2 按以上1.1.4的规定,选择成型方法成型。
1)用振动台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
b.试模应附着或固定在符合有关要求的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不得过振。
2)用人工插捣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a.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模内,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
b.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然后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
c. 每层插捣次数按在10000mm2截面积内不得少于12次; d.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插捣棒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
3)用插入式振捣棒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
b.宜用直径为φ25mm的插入式振捣棒,插入试模振捣时,振捣棒距试模底板10~20mm且不得触及试模底板,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且应避免过振,以防止混凝土离析;一般振捣时间为20s。振捣棒拔出时要缓慢,拔出后不得留有孔洞。
1.2.3 刮除试模上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
2 试件的养护
2.1 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
2.2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2.3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2.4 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3 试验记录
3.1 试件制作和养护的试验记录内容应符合GB/T 50081—2002第1.0.3条第2款的规定。
(五)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标准
(一)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1、试件≥10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的规定进行判断。
2、试件少于10组时,可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
只要材料和配合比不变,混凝上构件如桩盖梁和梁等的混凝土强度都应尽可能采用数理
统计评定。梁可以每孔或每二孔、三孔(较窄桥时)作为一批评定,中、小跨径桥的桩、盖梁,可以数孔作为一批评定。每批的混凝上试件组数也不宜太多,一般不超过80~100组。
如果在一些构件浇筑后较长时间才浇筑另一些同类构件,或者虽然时间不久,但温度等气
候条件变化较大时,则不应视作同批,而应分别评定。
(二)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评定
1.混疑土抗弯拉强度试验方法可用小梁法或劈裂法,试件标准养护时间为28d,每工作班
或每200m3混合料制备试件2组,每组3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一个统计数据。
2. 混凝土抗弯拉强度的合格标准
(1)试件组数大于10组时,平均强度合格判断以数理统计方法的标准进行判定。
当试件组数大于20组时,允许有一组强度小于0.85Rsz,但不得小于0.75 Rsz。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均不得小于0.85 Rsz 。
(2)试件组数等于或少于10组时,试件平均强度不得小于1.05 Rsz ,但任一组强度均不得小于0.85 Rsz 。
(3)应该尽可能地采用更为科学合理的数理统计评定方法。
二、砌筑砂浆
(一)抽样频率
1、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随机制取,不得挑选。
2、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2组。
3、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1组。
(二)试件制作和养护
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倍。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
(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8mm;
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4、试件养护
(1)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
a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c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3)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a 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温度、相对湿度为(60~80)%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
c 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为准。
5、水泥砂浆强度合格标准
(1)同强度等级试件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2)任意一组试件的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5%。
三、混凝土外加剂
(一)混凝土外加剂
混凝土外加剂按GB8076分为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小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吨,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吨,不足100吨或50吨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二)混凝土泵送剂
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JC473-92《混凝土泵送剂》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供货合同中裁定。
(三)混凝土膨胀剂
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时也作为一批。
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年产500吨以上的,每50吨为一批;年产500吨以下的,每30吨为一批。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92)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五)混凝土防冻剂
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也可作为一批。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吨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凝土防冻剂》(JC475-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六)混凝土速凝剂
每20吨为一批,不足20吨也可作为一批。
每一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g,将试样充分混匀。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喷射混凝土速凝剂》(JC477-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水泥
(一)水泥的批组成及取样方法
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一次运进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超过500t.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拌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运进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超过2oot。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拌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3.对来源固定,质量稳定、且又掌握其性能的水泥,视运进水泥的情况,可不定期的采集试样进行强度检验。如有异常情况应作相应项目的检验。
4.对已运进的每批水泥,视存放情况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其强度和安定性。存放期超过3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必须复验,并按照结果使用。
5.取得的水泥的试样试验应首先充分拌匀,然后通过0.9mm方孔筛,记录筛余物情况,但要防止过筛时混进其他水泥II
(三)水泥技术要求
1、化学指标
2、碱含量
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指标表示。
3、物理指标
(1)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90min.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
(2)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3)强度
品种
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3d
28d
3d
28d
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3.5
≥6.5
42.5R
≥22.0
≥4.0
52.5
≥23.0
≥52.5
≥4.0
≥7.0
52.5R
≥27.0
≥5.0
62.5
≥28.0
≥62.5
≥5.0
≥8.0
62.5R
≥32.0
≥3.5
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
≥17.0
≥42.5
≥3.5
≥6.5
42.5R
≥22.0
≥4.0
52.5
≥23.0
≥52.5
≥4.0
≥7.0
52.5R
≥27.0
≥5.0
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复合硅酸盐水泥
32.5
≥10.0
≥32.5
≥2.5
≥6.5
32.5R
≥15.0
≥3.5
42.5
≥15.0
≥42.5
≥3.5
≥6.5
42.5R
≥19.0
≥4.0
52.5
≥21.0
≥52.5
≥4.0
≥7.0
52.5R
≥23.0
≥4.5
(4)细度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面积表示,其比表面积不小于300m2/Kg;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五、普通混凝土用砂、石
(一)砂、石的验收
砂、石的验收分别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50-2011)及《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中的规定进行。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不超过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批量进场宜不超过200立方米或300t为一验收批。当质量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批验收。不足者亦为一批。
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
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二)取样规定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几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几个不同部分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从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为4份,石子为8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为8份,石子16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4、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处理。
5、取样数量对于砂子,一般30kg,对于石子一般100~120kg。
6、对所取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名称、取样时间、产地、规格、样品量、要求检验的项目取样方式等。
(三)样品的缩分方法
1、砂子的缩分方法
采用人工四分法缩分:将所取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0mm的“圆饼”。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对较少的砂样品(如作单项试验室),可采用较干原砂样,但应该仔细拌匀后缩分。
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及含水率检验所用的砂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2、石子的缩分
将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锥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的材料量略多于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石子的含水率、堆积密度、紧密密度检验所用的试样,不经缩分,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四)砂技术要求
1、颗粒级配
级配区
方筛孔
累计筛余
1
3
3
9.50㎜
0
0
0
4.75㎜
10~0
10~0
10~0
2.36㎜
35~5
25~0
15~0
1.18㎜
65~35
50~10
25~0
0.60㎜
85~71
70~41
40~16
0.30㎜
95~80
92~70
85~55
0.15㎜
100~90
100~9
100~90
2、含泥量、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
项目
指标
I类
II类
III类
含泥量(按质量计)%
≤2.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1.0
≤2.0
3、有害物质含量
项目
指标
I类
II类
III类
云母(按质量计)% ≤
1.0
2.0
2.0
轻物质(按质量计)% ≤
1.0
有机物(比色法)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2离子计) ≤
0.5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
0.01
0.02
0.06
4、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
砂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
表观密度大于2500㎏/m3,松散堆积密度1350㎏/m3,空隙率47%。
5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制备的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应小于1.0%。
(五)碎石技术要求
1、颗粒级配
级配区
方筛孔
累计筛余
2.36
4.75
9.5
16
19
26.5
31.5
37.5
53
63
75
90
连续粒级
5~10
95~100
80~100
0~15
0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5~20
95~100
90~100
40~80
0~10
0
5~25
95~100
90~100
30~70
0~5
0
5~31.5
95~100
90~100
70~90
15~45
0~5
0
5~40
95~100
70~90
30~65
0~5
0
单粒粒级
10~20
95~100
85~100
0~15
0
0~10
16`31.5
95~100
85~100
0~10
20~40
95~100
80~100
75`100
0
31.5~63
95~100
45~75
0~10
0
40~80
95~100
70~100
30`60
0~10
0
2、粗集料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I类
II类
III类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5
<0.7
针片状颗粒(按质量计)%
<5
<15
<25
有机物(比色法)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2离子计) <
0.5
1.0
1.0
质量损失(按质量计)%
<5
<8
<13
碎石压碎指标 <
18
20
30
卵石压碎指标 <
20
25
25
3、强度
(1)岩石抗压强度
在水饱和状态下,其抗压强度火成岩不小于90 MPa,变质岩不小于60 MPa,水成岩不小于30MPa。
4、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
砂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
表观密度大于2500㎏/m3,松散堆积密度1350㎏/m3,空隙率47%。
5、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碎石、卵石制备的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应小于1.0%。
六、钢筋、焊接件及连接件
(一)热轧钢筋
1、组批规则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 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
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2、取样方法
拉伸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冷弯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试长度按下式计算:
L=1.55*(a+d)+140mm
式中:L—试样长度
a—钢筋公称直径
d—弯曲试验的弯心直径;按下表取用
钢筋牌号(强度等级) HPB235(Ⅰ级) HRB335 HRB400 HRB500
公称直径(mm) 8~20 6~25 28~50 6~25 28~50 6~25 28~50
弯心直径d 1a 3a 4a 4a 5a 6a 7a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3、技术要求
(1)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5的规定。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C
Si
Mn
P
S
CeP
HRB335
HRBF335
0.25
0.80
1.60
0.045
0.045
0.52
HRB400
HRBF400
0.54
HRB500
HRBF500
0.55
(2)力学性能、工艺性能
①钢筋的屈服强度ReL、抗拉强度Rm、断后伸长率A、最大力下总延伸率Agt等力学
性能特征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所列各力学性能特征值,可作为交货检验的最小保证值。
表 6
牌号
ReL
MPa
Rm
MPa
A
%
Agt
%
不小于
HRB335
HRBF335
335
455
17
7.5
HRB400
HRBF400
400
540
16
HRB500
HRBF500
500
530
15
②直径28~40㎜各牌号钢筋的断后伸长率可降低1%,直径大于40㎜钢筋的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
③弯曲性能按表规定的弯芯直径弯曲180。后,钢筋受弯面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牌号
公称直径
弯芯直径
HRB335
HRBF335
6~25
3d
28`40
4 d
>40~50
5 d
HRB400
HRBF400
6~25
4 d
28`40
5 d
HRB500
HRBF500
6~25
6 d
28`40
7 d
七、
(3) 4、检验项目
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熔炼分析)
1
GB/T20066
GB/T 223
GB/T 4336
2
拉伸
2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GB/T 228.1
3
冷弯
2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GB/T 232
6
尺寸
逐支
GB1499.2-2007
7
表面
逐支
目视
8
重量偏差
GB1499.2-2007
GB1499.2-2007
注:对化学分析和拉伸试验结果有争议时,仲裁试验分别按GB/T 223、GB/T228.1进行。
(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组批规则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 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
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2、取样方法:
拉伸检验:任选一盘,从该盘的任一端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弯曲检验:任选两盘,从每盘的任一端各切取一个试样,试样长200mm。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3、技术要求
(1) 牌号和化学成分
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的规定。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C
Si
Mn
P
S
HPB235
0.22
0.30
0.65
0.045
0.045
HPB300
0.25
0.55
1.50
(2) 力学性能、工艺性能
①钢筋的屈服强度ReL、抗拉强度Rm、断后伸长率A、最大力下总延伸率Agt等力学
性能
特征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所列各力学性能特征值,可作为交货检验的最小保证值。
表 6
牌号
ReL
MPa
Rm
MPa
A
%
Agt
%
冷弯试验180°
d-弯芯直径
a-钢筋公称直径
不小于
HPB235
235
370
23
10.0
d=a
HPB300
300
400
②弯曲性能
按表6规定的弯芯直径弯曲180°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4、 检验项目
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熔炼分析)
1
GB/T20066
GB/T 223
GB/T 4336
2
拉伸
2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GB/T 228.1
3
冷弯
2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GB/T 232
6
尺寸
逐支
GB1499.1-2008
7
表面
逐支
目视
8
重量偏差
GB1499.1-2008
GB1499.1-2008
注:对化学分析和拉伸试验结果有争议时,仲裁试验分别按GB/T 223、GB/T228.1进行。
(三)冷拔低碳钢丝
1、组批规则
甲级钢丝逐盘检验。乙级钢丝以同直径5吨为一批任选三盘检验。
2、取样方法
从每盘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一个拉伸,一个反复弯曲,拉伸试样长500mm,反复弯曲试样长200mm。
(四)冷轧带肋钢筋
1、冷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任一端截去500mm以后,取两个试样,拉伸试样长500mm,冷弯试样长200mm。
2、对成捆供应的550级冷轧带肋钢筋应逐捆检验。从每捆中同一根钢筋上截取二个试样,其中,拉伸试样长500mm,冷弯试样长250mm。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达不到标准规定。应从该捆钢筋中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
(五) 钢筋焊接接头的取样
A、取样规定 [根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取样规定
a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b 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c 焊接等长的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端杆与钢筋)时,可按生产时同等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d 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
e 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600个同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f 当模拟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应从现场焊接接头中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相同。
2、钢筋电弧焊接头取样规定
a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b 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c 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可只进行外观检查。
d 模拟试件的数量和要求应与从成品中切取时相同。当模拟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复验应再从成品中切取,其数量和要求与初始试验时相同。
注: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
3、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取样规定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试件做拉伸试验。
注: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
4、钢筋气压焊接头取样规定
a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b 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注: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
B、试件长度 [根据《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1、拉伸试件的最小长度
接 头 型 式 试件最小长度mm
电弧焊 双面搭接、双面帮条 8d+Lh+240
单面搭接、单面帮条 5d+Lh+240
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8d+240
注:Lh——帮条长度或搭接长度,钢筋帮条或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钢筋牌号 焊接型式 帮条长度或搭接长度Lh
HBP235 单面焊 ≥8d
双面焊 ≥4d
HRB335、HRB400、RRB500 单面焊 ≥10d
双面焊 ≥5d
切取试件时,应使焊缝处于试件长度的中间位置。
2、弯曲试件长度按下式计算:
L=D+2.5d+150mm
式中:L—试件长度
D—弯心直径(mm)
d—钢筋直径(mm)
切取试件时,焊缝应处于试件长度的中央。
弯心直径D按下表规定确定。
钢筋焊接接头弯曲试验弯心直径
钢筋直径 ≤25mm >25mm
钢筋级别 弯心直径D(mm)
Ⅰ级 2d 3d
Ⅱ级 4d 5d
Ⅲ级 5d 6d
Ⅳ级 7d 8d
(六)机械连接接头 [根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1、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取样按以下进行:
a 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b 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2、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
3、接头试件尺寸
a 试件长度如下所示
L1=L+8d+2h
L—接头试件连件长度
d—钢筋直径
h—试验机夹具长度,当d<20mm时,h取70mm,当d≥20mm时,h取100mm
L1—试件长度
在取有于工艺检验的接头试件时,每个试件尚应取一根与其母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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