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设备代理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具备销售与推广医疗设备的能力和条件,乙方希望委托甲方作为其医疗设备的代理商,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权与范围1.1 乙方授予甲方作为其在指定区域内医疗设备的独家代理商,负责销售、宣传和推广乙方产品。1.2 甲方在代理区域内拥有乙方医疗设备的独家销售权,不得与其他代理商或渠道合作或销售竞争产品。1.3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合理的技术支持、市场推广支持和售后服务支持,以确保甲方能够有效履行其代理职责。第二条 义务与责任2.1 甲方应以诚信和专业的态度代理乙方的医疗设备,履行以下义务:
2、2.1.1 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制定销售策略和计划,并将其提交给乙方审批。2.1.2 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报告销售情况,提供市场反馈和建议。2.1.3 完成销售任务,并按乙方要求实施市场推广和品牌宣传活动。2.1.4 维护乙方的商誉和形象,不得委托或允许无关人员泄露乙方的商业机密。2.1.5 定期参加乙方组织的产品培训和市场推广培训,提高专业能力。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支持:2.2.1 提供合格的医疗设备,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2.2.2 提供市场推广材料和技术支持。2.2.3 协助甲方解决售后服务问题,并及时提供技术支持。2.2.4 建立健全的产品价格政策和售后服务机制。第三
3、条 销售量和报酬3.1 双方商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为销售额的固定比例或协商确定的金额。具体结算方式另行商定。3.2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报送销售报告和结算报表。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客户信息、价格政策等。4.2 未经其他一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机密。4.3 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对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5.1 协议期限为(协议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双方应按期履行协议义务。5.2 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5.3 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书面协商续签协议内容。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7.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签署。7.3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_ 年 _ 月 _ 日 日期:_ 年 _ 月 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