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今浙20160001浙江今浙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期刊发行合同(2016年版) 期刊名称: 邮发代号: 甲 方: 乙 方: 浙江省今浙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 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 方:浙江省今浙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 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经友好协商,自 年 月 日起,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在浙江省统一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期刊基本情况1期刊名称:
2、 ,国内统一刊号:CN ,邮发代号: ,出版许可证编号: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 。2本刊的出版情况以甲方提供的按照期刊登记表所载内容为准(附件1)。3.甲方确保本刊符合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且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4甲方应在本刊的封面或者版权页标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报刊发行局总发行”字样。第二条:发行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在浙江省内范围内发行本刊。2甲乙双方根据本刊发行量协商确定本刊分印点及各分印点供货范围。第三条:发行方式1. 甲方委托乙方以订阅、零售方式办理本刊的发行业务。2零售方式包括自营零售和批发销售两种形式。第四条:发行费用1发行费:本埠订阅为本刊定价的 %,零售为
3、本刊零售价的 %;外埠订阅为本刊定价的 %,零售为本刊零售价的 %(其中包销部分发行费率为 %,代销部分发行费率为 %),发行费在结付账款时由乙方坐扣。2增刊、增页发行费:本刊的版式为 开 页。期刊增刊、增页时,装订成册的一律按正刊发行费率计收。单页或未装订成册的单张对开的每张0.08元,大于或小于对开的按对开比例计算,但每张不少于0.04元。3发行起点费:如本刊发行份数未达到 1万本,乙方按1万本收取期刊发行起点费,但发行起点费最多不超过结算期内实际发行本数全部定价款额的80%。4.变动手续费:本刊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动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通知乙方,乙方每次收取1250元;如通知变动时间晚于本
4、合同约定的时间,乙方每次收取3500元。5退款手续费:停刊、休刊、减价退款时,甲方按退款总额15%向乙方支付退款手续费。6. 其他费用收取: 。第五条:期刊要数1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应当在期刊出版日前 个工作日将期刊要数以 (邮寄、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单位。截止日前甲方未收到乙方要数通知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催要。甲方要数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要数联系人及电话: 2甲乙双方约定的要数方式和指定的要数工作人员以本合同附表的形式载明(附件2)。第六条:期刊交付1. 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期刊封装规格的相关规定。2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规格交付期刊。交刊时间、地点、封装
5、规格见附表(附件3)。3甲方需要提前交付期刊的,需要取得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刊人的同意,并预约交刊时间。4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刊在全国地市级市场上同日上市。第七条:结算方式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交齐本刊后,乙方统一向甲方支付期刊款。2甲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3甲方指定其他单位作为收款人的,应当向乙方出具正式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填列委托收款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4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结算本月的订阅部分期刊款,每月 日之前付清 (上、上上)月的零售包销部分刊款,发货后第三个月10日之前结清零售代销部分刊款。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未能正常到刊的,乙方向后顺
6、延一个月向甲方支付刊款款。5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扣除相关费用的,需向甲方提供扣款明细及计算办法。第八条:损耗及短缺补偿1甲方按乙方通知数量的一定比例无偿加发本刊,供乙方补偿发运损耗之用,具体数量由甲方与乙方各发报刊局协商确定。2甲、乙双方定期对甲方交付的期刊数量进行抽查,整捆份数不足的,参照抽查短缺率,由甲方多印相应份数交乙方备补使用(多出部分不冲抵);无刊可补的,按短缺率计算出期刊短缺份数,按照定价折合成款额,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用于向订户退款。第九条:期刊出版情况变动1. 本刊的出版情况应当按年固定。甲方确有需要年中变更期刊出版情况的,须提供合法有效手续,在要数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通知变动,并
7、支付变动手续费。2. 本刊的开版、页码、是否直封、捆数、要数截止时间如有变化,由甲方直接通知各发报刊局。3. 甲方合刊要合价,不合价的要退款。对在正式合刊变动前已订合刊号中任一期的订户,乙方均发给合刊号,产生的差价损失由甲方承担。4甲方年中变价的,乙方按新价与甲方结算,对已按照旧价向读者收订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承担。5遇有停刊、休刊、合刊,甲方应提前以有效方式声明公告读者。并将休刊后的期号安排通知乙方。6甲方要求跨年度收订的,须明确新年度期刊定价以及合休刊情况。如果产生价格变化,乙方按新价与甲方结算,对已按照旧价向收订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承担。第十条:夹带及赠品1甲方在交付乙方投递的期刊中携带
8、有赠品随刊发行的,须符合乙方的管理规定。2乙方对夹带及赠品收取费用的,应告知甲方费用计收办法及计算标准。3期刊收订期间,甲方为扩大期刊的收订向读者提供的赠品,乙方负责发放。第十一条:零售代销退货1甲方按照上月实际销售量的 %向乙方提供代销量。乙方应在要数通知单中标明代销册数或者代销比率。2代销部分的代销期为 天。代销期结束后,滞销部分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退货。如有特殊需求时,退货周期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甲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提取退刊。 a.不要退刊;b.自取退刊;c.委托乙方指定物流商退货;d.退整刊。e.退版权页。f.其他。4甲方逾期不取,视同甲方自动放弃对退刊的所有权和处理权,由此造成的经
9、济损失由甲方承担。5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退货,视同销售。6甲方杂志通过外埠邮局随邮政邮路发货的或书面申请随邮政邮路退货的,乙方应以邮政邮路的方式将退货退至相关发刊邮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提供本刊在发行范围内各省(区、市)的发行份数。如有特别需求,由甲乙双方协商数据服务的内容及费用。2甲方商乙方同意后,可以使用乙方信息发布平台的基本服务功能,及时了解本刊的基本发行信息,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3在委托乙方发行本刊期间,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另辟发行渠道,也不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办理本刊的发行工作。4甲方应在每期期刊封底或封面的显
10、著位置刊印邮发代号、期号和本期定价或零售价。5. 甲方应保证印刷厂不私自加印本刊流向社会或发生其他冲击邮发市场的行为,保证期刊按统一时间、统一定价上市。6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格式及时提供本刊的封面、电子样刊等电子信息,以便乙方顺利开展本刊的宣传和网上订阅业务。 7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交邮发行的,应在 月 日前递交“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8. 甲方如果提前出版本刊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确保将本刊列入全国重点发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刊发展。2、乙方积极做好本刊的宣传、收订、分发、邮运、投递和零售。订阅投递和零售上市时间由双方以
11、合同附件的形式具体约定。3. 甲方按合同附件约定时间交齐本刊,乙方如数收齐本刊后,应在本埠城区24小时内投递。同时乙方应在收齐本刊后赶发当日有效车次发往外埠地区。4乙方在要数前随时受理读者订阅期刊的需求,对赶不上整订要数日期的,可选择来得及要数的一期起订阅。5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发行个性化宣传。如按甲方要求为甲方发放相关宣传品,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6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种营销策划和专项市场的开发,扩大本刊的影响力,促进发行量增长。7乙方协助甲方积极做好大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工作。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解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本年度订销期刊
12、流转额40计算。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3款的约定,应按违约期内本刊全部邮发流转额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规格交付期刊或在乙方要数后变动本刊出版情况,致使乙方调整作业计划的,应按所涉期刊订销流转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因乙方原因未将本刊列入发行区域内各省(区、市)本年度报刊收订简明目录,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给本刊收订造成损失的,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一万元。5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要数,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运本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订销期刊总款额的 2 %计算。6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
13、间足额与甲方结算的,应当按照迟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当提前60天通知另一方。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1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2因国家有关部门政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七
14、条:有效期的延展1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合同期满须重新签订发行合同。合同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交乙方发行,甲方向乙方提交下一年度“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的,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自动延长期限最多为3年。第十八条:合同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沟通发行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发行中出现的问题。2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先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3甲方与分地发行或区域代理点所在省报刊发行部门(含零售公司)就本合同未尽事宜签订补充约定,并于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报备乙方。补充协定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