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艺术家代理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签署日期)签署:
甲方:(艺术家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代理机构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箱:
鉴于:
1. 甲方是一位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正当身份的艺术家,拥有一定的艺术创作才能和作品。
2. 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代理机构,具备良好的声誉和专业能力,可代理甲方的艺术作品。
3. 双方均希望在合作中共同促进艺术创作、宣传推广和销售。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独家艺术品代理人,负责代理、推广和销售甲方的艺术作品。
2. 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相关的艺术品销售协议,并代表甲方处理艺术品的宣传、展览、销售等相关事务。
3. 乙方应积极推动甲方作品的知名度提升和市场拓展,找寻适宜的展览、参展和销售机会。
二、艺术品宣传与展览
1. 乙方负责策划和组织甲方艺术作品的宣传、展览活动,尽力提升艺术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
2. 乙方应妥善安排艺术展览的时间、地点、宣传手段以及相关活动,并为甲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3. 乙方应确保艺术展览的举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不违反公序良俗。
三、销售代理权与义务
1.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与购买方签订艺术品销售合同,以甲方的名义收取艺术品的销售款项。
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向甲方结算销售款项,并提供详细的销售明细表和结算凭据。
3. 乙方应妥善保管并管理甲方艺术品,确保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四、权益保障
1. 双方应保护彼此的商业信息和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2. 如发生因对方违反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五、协议的效力与终止
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
2. 在有效期届满前,若一方要终止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3.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已售出的艺术品相关款项及时结算给甲方。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书为甲乙双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任何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效。
2. 本协议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在双方签署之后生效。
3.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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