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秘密保护协议企业秘密保护协议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个人或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甲方拥有宝贵的企业秘密,并希望乙方承诺保守和保护该秘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保密义务1. 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披露的所有企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以最高的诚信和谨慎对待。2. 乙方不得擅自披露、泄露、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企业秘密。3. 乙方不得利
2、用甲方的企业秘密从事与甲方竞争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类似或相似的产品、服务或经营模式。第二条 保密措施1.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所有企业秘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泄密,包括但不限于加密、密码保护、限制人员接触等。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限制对涉及甲方企业秘密的电子设备、存储介质、文档等的访问和使用权限,并保证不会遗留或外泄任何可能泄露甲方企业秘密的相关信息。第三条 执法追责1. 对于乙方因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违约金等。2. 双方约定,对于甲方的企业秘密非法使用、披露或泄露行为,甲方有
3、权向国家机关报案,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条 协议的有效期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2. 在有效期届满前,如无一方书面通知终止或续签协议,本协议将自动终止。3.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仍应对甲方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企业秘密成为公知信息或依法不再受保护。第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2.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1. 本协议之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方为有效。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公司名称) (个人或公司名称)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