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股权承诺书 (债权人)和 (公司)已知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依法享有的对 (公司) (万元)的债权,转为 (公司)股权,做出如下承诺: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真实、合法,符合下列情形: (1)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已经做出分割;(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已经依法经过批准。 债权人签字(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