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 屋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大同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一、租赁房屋地点和面积房屋所在地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房屋总建筑面积 , 二、租赁方式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该房屋使用权,该房屋产权归属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终止房屋使用权。三、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终止,租赁费用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四、租金、水、电、采暖、物业管理费的交纳:(1)租金按年交纳,实行上打一年,下一年度需提前二个月付费。租金为人民币 整(¥: 元)。(2)水、电、采暖费的交纳,按大同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由乙方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负责。(3)押金 (该款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使用保证金,在乙方租赁期满后,甲方退给乙方)五、租赁期满,乙方有延续租赁的优先选择权,如乙方续租,甲、乙双方可在原有合同基础上协商后重新签定合同。六、房屋装修、装潢事宜。(1)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不得破坏房屋建筑框架,比如:更改、拆除墙体、上、下水等,如乙方需要更改、拆除必须经双方协商后
3、做出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实施。(2)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及经营期间,应注意防火、消防事宜”其装修、装潢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如有违规装修、装潢及其他违规操作,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1)乙方应遵纪守法经营,如发生违法乱纪行为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后果由乙方承担。如问题严重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税务、工商、卫生、物价、市容事宜,由乙方承担。(3)在乙方经营过程中,涉及一切与经营有关的收费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甲方概不负责。 (4)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转租需和甲方商量从新鉴定合同。(5)如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灾、政策
4、性因素等)使乙方停业,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6)租赁期满后,乙方可将自己安置的一切可动的设施、设备、用具等全部搬走,乙方不得破坏地面、墙体和装潢设施。八、违约责任:(1)如发生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出租房屋收回。九、运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仲裁机构仲裁。(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十、补充部分: 出租方: 承租方: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
5、: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
6、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
7、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
8、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