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橡塑保温施工工程合 同2014年10月 合同协议书协议书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橡塑保温施工工程。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管道及设备橡塑保温安装。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的方式承包。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代表工作1)施工进场及施工期间,甲方提供乙方生活费。2)施工期间,甲方应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3)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做好协调工作,为施工提供便利条件。2. 施工单位工作1)乙方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
2、,按规定的操作规范安全施工。2)乙方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的安全卫生,文明施工。四、工程费用结算乙方完成工程进度的50%,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的50%;工程竣工后,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余尾款50%一次性付清。五、合同价款1. 工程单价7元/每米,工程总造价按照工程实际测量为准进行计算。2. 施工过程中,变更拆改的工程部分另行结算。六、施工质量由施工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代表的原因致使工期拖延,则甲方代表承担责任。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时间:代理记帐业务约
3、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
4、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
5、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
6、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