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沪深交易商协议书
协议标题:沪深交易商协议书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规范沪深交易商的行为,促进交易商之间的公平竞争、诚信合作,维护交易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二、协议主体
1. 本协议由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交易商自愿签署。
三、交易商义务
1. 交易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违反任何的强制性规定。
2. 交易商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数据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对其所作出的任何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3. 交易商应遵守公序良俗,不从事任何违反道德伦理、社会公德及金融伦理的行为。
四、交易商权利
1. 交易商享有在沪深交易市场从事合法交易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外汇等交易品种。
2. 交易商享有依法自主选择交易策略、合作方和交易方式的权利,但必须遵守市场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交易商有权向监管机构投诉其他交易商存在的违规行为,维护行业的正常运行。
五、争议解决
1.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违约引起的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中国国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结果的最终裁决。
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 如任何一方对协议的内容有修改意见,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
3. 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若任何一方未通知终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延续三年。
4. 协议期满后,如任何一方不再愿意履行本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即告终止。
七、其他规定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事项,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
2.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附则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交易商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交易商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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