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勘察证书等级: 委 托 方: 勘 察 设 计 方: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方: 承接方: 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设
2、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 根据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确定 第二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2.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2.4勘察设计中标文件;第三条 勘察设计依据3.1委托方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相关资料;3.2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区域地形、地质、地下管线等现状资料;3.3委托方提出的有关设计要求;3.4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3.5其它可供利用的设计资料。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
3、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4.1合同书4.2中标通知书4.3招标文件及委托书4.4投标文件第五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1、序号项目名称阶段规模及投资估算设计内容1.1方案至施工图设计 万元2、序号项目名称阶段规模及投资估算设计内容2.12.22.32.42.5第六条 承接方向委托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如下:序号资 料 及 文 件 名 称份数提 交 日 期有关事宜1勘察成果资料6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各阶段工作时间执行1、 所有设计文件均提交电子文档一套。2、 具体各阶段工作周期按甲方责任
4、部门面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要求。3、 根据施工图设计审图需要提供图审图纸。2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63施工图设计文件124工程设计概算65施工图审查报告16其他文件、资料(施工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6第七条 收费标准本工程勘察设计按 投标时报价浮动费率 计取费用;费用以实际工程审计结论为基础结算,但不能超过总投资额。第八条 付款方式为转账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8.1签订合同15日内,发包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计 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8.2勘察(详勘)、初步设计文件及后续设计等后续服务工作完成后发包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5%,计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勘察设计意见
5、(含竣工图)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及余款。8.3如因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工作量的变化、增加工作内容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等,甲方根据本协议计费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和支付费用。8.4本工程结算以审核批复的概算为结算依据并经社会审计。8.5设计人应每月18日前将勘察设计进度月报表一式四份报送给建设管理单位。8.6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 双方责任9.1委托方责任 9.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9.1.2委托方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若未支付预付款,承接方无权顺延文件的交付时间。 9.1.3委托方要求承接方按合同规定时
6、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接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9.1.4委托方应为承接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支付给承接方临时设施费 0 元。 9.1.5发包人应保护承接人的投标书、勘察设计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设计人有权索赔。 9.1.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9.2承接方责任 9.2.1承接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
7、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四川省地方设计规范、行业设计标准及技术措施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勘察设计成果资料及相关文件,并对其负责。 9.2.2承接方对提交的勘察成果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9.2.3在工程勘察钱,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9.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
8、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9.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9.2.6设计单位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必须限定在投资估算额度内,设计人完成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概算后,委托方提出优化设计要求及投资限额后,设计单位必须针对调整方案在委托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进行优化、限额优化。 9.2.7承接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接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委托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
9、工验收。 9.2.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承接方负责解决。 9.2.9承接方应派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1) 开工前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和现场控制点和交接工作(交底)。(2) 在委托方规定制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3) 在委托方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委托方对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优化设计。(4)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5) 参与本工程各工序的交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并配合委托方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施工。9.2.10若
10、委托方在工作中发现承接方代表不称职,或者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承接方应在委托方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委托方满意。9.2.11承接方自行承担进场工作人员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自行承担费用。承接方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承接方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2.12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接方应负的其他责任。第十条 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1在合同履
11、行期间,若因勘察设计不完整,设计不准确或设计错误导致施工中变更设计,增加额外工程量的,设计(地勘)单位应全额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1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接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约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11.3承接方未按国家现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设计,或未根据勘察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承接方按合同价的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11.4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损失的,除由承接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外,委托方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
12、费用损失,要求承接方向委托方支付设计合同价5%的违约金,并全额赔偿损失。11.5设计人若未能在委托方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长5天(不足5天按5天计算),承接方应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余额的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11.6若承接方未按承诺时间要求分阶段提供相关资料的,将被视着违约,每超期1天按人民币10万元处以罚款。11.7合同生效后,承接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承接方应向委托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依法全额赔偿。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
13、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3.1承接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结束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13.2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13.3承接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委托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13.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接方应提交变更工程设计等文件,此类文件应视为已含入施工配合服务费中,委托方不得再另行支付费用。13.5委托方委托承接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3.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 贰 份,副本 捌 份。13.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委托方(公章): 承接方(公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方代理人(签名): 承接方代理人(签名):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年 月 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