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光工程合作协议书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企业,乙方亦是一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企业;基于:甲、乙双方在共同推动阳光工程事业发展、实现合作共赢方面具备一致的意愿;本着:按照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合作方式形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乙双方将共同参与阳光工程项目的规划、策划、设计和实施等阶段。1.2 甲方将提供所需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协助乙方完善阳光工程项目的具体方案。1.3 乙方将协助甲方在阳光工程项目的推广、宣传和拓展等方面开展合作。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2.1 甲
2、方有权依法对阳光工程合作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2.2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阳光工程合作项目中的专业技术支持,并承担必要的责任和义务。2.3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合理保护对方的商业利益。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均应对对方提供的商业信息、技术资料等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利用。3.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合作项目的信息用于个人或非合作项目相关用途。第四条 合作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4.2 如一方需终止或变更本协议,应提前提出书面通知,并经另一方同意方可执行。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六条 其他条款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除非经双方另行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不得擅自转让、让与给任何第三方。(以下为签署空白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