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权使用许可协议书协议编号:协议编号本协议由以下甲方(以下简称“著作权人”)与乙方(以下简称“使用方”)共同订立,双方均表示自愿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著作权的使用许可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1.1 著作权:指著作权人就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1.2 使用方:指经著作权人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著作权的个人或机构。二、许可范围2.1 著作权人同意并授权使用方在具体范围内使用其享有版权的作品。2.2 使用方可在特定环境或媒介中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展览、表演、放映等方式。三、使用期限3.1 本协议的使用期限为固定期
2、限/不固定期限。3.2 若无约定,使用方可于协议期满后继续使用作品,但需提前XX个月书面告知著作权人。四、权利义务4.1 根据本协议,著作权人保留对作品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并保留荣誉权。4.2 使用方在使用作品时,应确保不侵犯著作权人及任何第三方的权益,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五、报酬5.1 使用方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著作权使用,应向著作权人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具体数额为具体金额。5.2 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六、终止协议6.1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协议期满且双方未续签协议;(2)发生重大违约行为,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3)一方提前XX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6.2 协议终止后,使用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品,对已经使用的作品,使用方应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八、协议生效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著作权人): 使用方(个人/机构):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