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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验收实施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开发项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和油田公司关于分户验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户验收实施和管理行为,确保分户验收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分户验收实施控制要点
2.1 分户验收准备工作
2.1.1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分户验收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并成立各专业质量分户验收检查组(土建检查组、给水排水及采暖检查组、通风空调检查组、电气检查组)。
2.1.2 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学习施工图纸,学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有关文件和法规。
2.1.3 分户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审查、修改并批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2.1.4 为检查组人员配备分户验收工具和资料。
2.1.5 召开分户验收方案技术交底会。
2.1.6 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分户验收进度计划。
2.1.7 按照分户验收进度计划对达到分户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分户验收。
2.2 一般规定
2.2.1 分户验收的对象
1、分户验收应按单位工程的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电梯间、楼梯间)、地下车库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2、分户验收应以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前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实测项目为主要验收项目,其内容应以检验批检查内容为主。
3、按照公司近几年开发建设住宅工程的实际,单位工程分户验收项目和内容参见表3.4.2。
2.2.2 检验批划分
1、住宅部分按每户作为一个检验批,以房间为检查分区;
2、公共部分的走廊(楼梯间、电梯间)每一层按照一户对待,作为一个检验批,按走廊、楼梯间、电梯间划分为三个检查分区,;
3、公共部分地下车库每一个防火区按照一户对待,作为一个检验批。
2.2.3 检查数量
1、分户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观感和使用功能应全数检查并记录;
2、一般项目的实测内容按分户验收方案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当量取长度和高度时,还应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实测值与基准值的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定为合格。
3、公共部分的走廊(楼梯间、电梯间)和地下车库分区内,墙体抽查不少于2面,顶棚、楼地面抽查不少于1处。
2.2.4 分户验收的合格判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应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合格点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时,判为合格;
2.2.5 当分户验收检验批的一般项目的实测偏差大于1.5倍允许偏差,或不合点率超出20%时,应进行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2.2.6 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3 建筑结构外观和室内空间尺寸
2.3.1 检查内容
现浇结构外观尺寸偏差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2.3.1。
单位:mm 表2.3.1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04-2002)
涉及的检查内容
外观质量
第8.2.1条
√
过大尺寸偏差处理及验收
第8.3.1条
√
外观质量一般缺陷
第8.2.2条
√
轴线位置
墙、柱、梁
8
√
剪力墙
5
√
垂直度
层高
≤5m
8
√
>5m
10
√
标高
层高
±10
√
全高
±30
\
截面尺寸
+8,-5
√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25,0
\
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且≤30
\
表面平整度
8
√
注:“√”代表涉及的检查内容;“\”代表不涉及的检查内容。
2.3.2 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检验方法
2.3.2.1 一般规定
1、现浇结构外观尺寸偏差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应符合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要求。
2、现浇结构外观尺寸偏差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应全数检查。
3、每户住宅现浇结构外观尺寸偏差的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4、允许偏差内容应按分户验收方案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测量长度、高度尺寸时应首先确定基准值。实测值与基准值的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定为合格。
5、当分户验收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不合格点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时,判为合格。
6、当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并重新验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7、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8、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程度,按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表(表2.3.2.1)确定。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表
表2.3.2.1
名称
现 象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露筋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蜂窝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孔洞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夹渣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裂缝
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缺陷
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外形缺陷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尺边凸肋等。
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外表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等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2.3.2.2 主控项目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3.2.3 一般项目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现浇结构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表2.3.2.3)。
检查数量:按每户住宅划分检验批,全数检查。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表2.3.2.3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墙、柱、梁
8
钢尺检查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高
≤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10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尺寸
+8 -5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3.2.4 实测项目说明
1、结构墙体尺寸实测内容分别是:墙体轴线位置、垂直度、标高、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检查时应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房间,按照上述实测内容,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进行检查记录。
(1)、检查房间墙体轴线位置时,使用钢尺对每面墙体进行测量,每面墙不少于一个测量点。建议通过测量和记录房间开间、进深净尺寸来推算轴线位置。(计算基准值)
(2)、检查房间墙体垂直度时,使用经纬仪或吊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体进行测量,测量点宜设置在距墙角500mm,距地300mm位置且每面墙不少于1点。建议使用2m托线板,依墙体允许偏差8mm、剪力墙允许偏差5mm作为垂直度检验标准。
(3)、检查房间墙体标高时,使用水准仪或拉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利用室内1m线,对每面墙体门窗洞口上口标高进行测量,对每个门窗洞口测量一点。(计算基准值)
(4)、检查房间墙体截面尺寸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体厚度进行测量,测量不少于一点。(计算基准值)
(5)、检查房间墙体表面平整度时,使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在每个墙在中心区域,横竖方向各测量一点,取较大值作为该面墙体的测量值。
2、结构楼板实测内容分别是:楼板标高、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检查时应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房间,按照上述实测内容,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进行检查记录。
(1)、检查房间楼板标高时,使用水准仪或拉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宜在楼板4个房角位置测量,每块楼板测量点不少于4点。建议通过塔尺测量房间净高尺寸来推算楼层标高。(计算基准值)
(2)、检查房间楼板表面平整度时,使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在楼板中心区域,横竖两个方向测量,每个方向不少于一个测量点。
2.4 砌块砌体(含空心砖、轻骨料砼砌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2.4.1 检查内容
砌块砌体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2.4.1。
表2.4.1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03-2002)
涉及的检查内容
主控项目
1
小砌块强度等级
第5.2.1条
\
2
砂浆强度等级
第5.2.1条
\
3
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
≥90%
\
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
≥80%
4
斜槎留置
第5.2.3条
\
5
直槎拉结筋及接槎处理
第5.2.4条
\
6
轴线位移
≤10mm
\
7
垂直度(每层)
≤5mm
√
一般项目
允许
偏差
水平灰缝厚度10mm
8-12mm
\
竖向灰缝宽度2mm
8-12mm
\
楼面标高
±15mm
√
表面平整度
8mm
√
门窗洞口高、宽
±5mm
√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mm
\
水平灰缝平直度
10mm
\
注:“√”代表涉及的检查内容;“\”代表不涉及的检查内容。
2.4.2 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检验方法
2.4.2.1 一般规定
1、砌块砌体工程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要求。
2、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3、每户住宅砌块砌体工程观感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4、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指南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必要时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记录在相应项目表格中第一个空格内,实测值与基准值相的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实测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实测值应全数记录。
5、当分户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判为合格。
6、当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过20%时,应整改并重新验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2.4.2.2 主控项目
砌块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2.2的规定。
砌块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4.2.2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移
≤10mm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
2
垂直度(每层)
≤5mm
用2m托线板
2.4.2.3 一般项目
砌块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2.3的规定。
砌块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4.2.3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楼面标高
±15mm
用水准仪和尺
2
表面平整度
8mm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
3
门窗洞口高、宽
±5mm
用尺
2.4.2.4 实测项目说明
砌块砌体工程实测内容分别是:轴线位移偏移、垂直度、楼面标高、表面平整度、门窗洞口高、宽。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房间,按照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进行检查,并全数记录。
1、检查被查房间墙体轴线位移时,使用经纬仪和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体进行测量,每面墙测量点不少于1点。建议通过测量和记录房间开间、进深净尺寸来推算轴线位移。(计算基准值)
2、检查房间墙体垂直度时,使用2m托线板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体测量,测量点宜设置在距墙角500mm,距地300mm位置且每面墙不少于1点。
3、检查被查房间楼面标高时,使用水准仪和钢尺等测量工具,宜在楼面4个房角位置测量,每块板测量点不少于4点。建议通过使用塔尺,测量房间净高尺寸,进而推算楼层标高。(计算基准值)
4、检查被查房间墙体表面平整度时,使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在每个墙面中心区域,横竖方向各测量1点,取较大值作为一面墙测量值。
5、检查被查房间门窗洞口高、宽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在每个门窗洞口中心部位,横、竖方向测量,每个方向测量点各不少于1点。(计算基准值)
2.5 铝塑铝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2.5.1 检查内容
铝塑铝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2.5.1.
表2.5.1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10-2001)
涉及的检查项目
主
控
项
目
1
门窗质量
第5.3.2条
√
2
框和附框安装、预埋件
第5.3.3条
√
3
门窗扇安装
第5.3.4条
√
4
配件质量及安装
第5.3.5条
√
一
般
项
目
1
表面质量
第5.3.6条
√
2
推拉扇开关应力
第5.3.7条
√
3
框与墙体缝隙填嵌
第5.3.8条
√
4
密封胶条
第5.3.9条
√
5
排水孔
第5.3.10条
√
6
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0mm
1.5
√
>1500mm
2.0
√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mm
3.0
√
>2000mm
4.0
√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1.5
√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1.0
√
门窗横框标高
3.0
√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0
√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4.0
√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1.5
√
注:“√”代表涉及的检查内容。
2.5.2 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检验方法
2.5.2.1 一般规定
1、铝塑铝门窗安装工程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
2、铝塑铝门窗安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除高层建筑的外窗,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户应抽查不得不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3、每户住宅铝塑铝门窗安装工程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以房间为单位,检查并记录。
4、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指南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必要时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记录在相应项目表格中第一个空格内,实测值与基准值相减的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实测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实测值应全数记录。
5、当分户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判为合格。
6、当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并重新验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2.5.2.2 主控项目
l、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塑铝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3、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必须有防脱措施。
4、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2.5.2.3 一般项目
1、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2、铝塑铝门窗推拉门窗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3、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5、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铝塑铝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5.2.3的规定。
2.5.2.4 实测项目说明
铝塑铝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测内容分别是:门窗槽口宽度、高度;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门窗横框的水平度;门窗横框标高;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门窗,按照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进行检查,并全数记录。
1、检查门窗槽口宽度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距门窗槽口上下300mm位置,水平测量各1点;(计算基准值)
2、检查门窗槽口高度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距门窗槽口左右200mm位置,竖向测量各1点;(计算基准值)
3、检查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在门窗槽口的企口方向,分别量取槽口对角线长度,两个方向长度分别记录。
4、检查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时,使用1m垂直检测尺等测量工具,在一侧门窗竖框中心位置的正、侧面,各测量1点;
5、检查门窗横框的水平度时,使用1m水平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在上横框下口中心位置测量1点;
6、检查门窗横框标高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测量上横框下口距1米线高度尺寸,测量1点;(计算基准值)
7、检查门窗竖向偏离中心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在一侧门窗竖框中部,测量门窗框两侧宽度各1点;
8、检查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在每侧门窗竖框中部,测量框间距各1点;(计算基准值)
9、检查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时,使用钢直尺等测量工具,在门窗框扇搭接处,测量1点;
铝塑铝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表2.5.2.3
序号
检查项目
安装允许偏差
(mm)
检查方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0mm
1.5
用钢尺检查
>1500mm
2
2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mm
3
用钢尺检查
>2000mm
4
3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1.5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4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1.0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5
门窗横框标高
3.0
用钢尺检查
6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0
用钢尺检查
7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4.0
用钢尺检查
10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1.5
用钢直尺检查
2.6 特种门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2.6.1 检查内容
特种门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2.6.1
表2.6.1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10-2001)
涉及的检查项目
1
门质量和性能
第5.5.2条
√
主
控
项
目
2
门品种规格、方向位置
第5.5.3条
√
3
机械、自动和智能化装置
第5.5.4条
√
4
安装及预埋件
第5.5.5条
√
5
配件、安装及功能
第5.5.6条
√
一
般
项
目
1
表面装饰
第5.5.7条
√
2
表面质量
第5.5.8条
√
6
防盗门
项目
允许偏差(mm)
门扇正、侧面垂直度
2.0
√
门扇对角线长度差
3.0
√
注:“√”代表涉及的检查内容。
2.6.2 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检验方法
2.6.2.1 一般规定
1、特种门窗安装工程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
2、特种门窗安装工程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应抽查不得不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3、每户住宅特种门吊顶工程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以房间为单位,检查并记录。
4、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指南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必要时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记录在相应项目表格中第一个空格内,实测值与基准值相减的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实测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实测值应全数记录。
5、当分户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l.5倍),判为合格。
6、当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重新验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2.6.2.2 主控项目
1、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眉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和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
4、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
2.6.2.3 一般项目
1、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
2、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3、防盗门允许偏差项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6.2.3
表2.6.2.3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门扇正、侧面垂直度
2.0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门扇对角线长度差
3.0
用钢尺检查
2.6.2.4 实测项目说明
1、查门扇正、侧面垂直度时,使用1m垂直检测尺等测量工具,在一侧门扇中部的正、侧面,各测量1点。
2、检查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在门窗企口方向,分别量取槽口对角线长度,两个方向长度分别记录。
2.7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2.7.1 检查内容
一般抹灰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2.7.1
表2.7.1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10-2001)
涉及的检查项目
主
控
项
目
1
基层表面
第4.2.2条
\
2
材料品种和性能
第4.2.3条
\
3
操作要求
第4.2.4条
\
4
层粘结及面层质量
第4.2.5条
√
一般项目
1
表面质量
第4.2.6条
√
2
细部质量
第4.2.7条
√
3
层与层间材料要求层总厚度
第4.2.8条
\
4
分格缝
第4.2.9条
√
5
滴水线(槽)
第4.2.10条
√
6
允许偏差项目
普通抹灰
(mm)
高级抹灰
(mm)
立面垂直度
4
3
√
表面平整度
4
3
√
阴阳角方正
4
3
√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
注:“√”代表涉及的检查内容;“\”代表不涉及的检查内容。
2.7.2 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检验方法
2.7.2.1 一般规定
1、一般抹灰工程验收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
2、一般抹灰工程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应抽查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
3、每户住宅一般抹灰工程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以房间为单位,检查并记录。
4、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指南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实测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实测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实测值应全数记录。
5、当分户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判为合格。
6、当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并重新验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2.7.2.2 主控项目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2.7.2.3 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检查方法:观察。
3、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2.7.2.3规定。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7.2.3
序号
允许偏差项目
普通抹灰
(mm)
高级抹灰
(mm)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2.7.2.4 实测项目说明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测内容分别是:立面垂直度、表面整度、阴阳角方正、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房间,按照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对一般抹灰实测内容进行检查,并实数记录。
1、检查立面垂直度时,使用2m垂直检测尺等测量工具,对房间每面墙体进行测量,测量点宜设置在距墙角水平距离500mm,距地300mm位置且面墙不少于1点。
2、检查表面平整度时,使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对房间每面墙体进行测量,测量点宜设在墙面中心区域,按横竖方向测量,记录较大值。
3、检查高级抹灰的阴阳角方正时,使用边长为20厘米的直角检测尺等测量工具,对房间每个阴阳角进行测量,测量点宜设在墙角距地高1米处,且不少于1点。
4、检查墙裙上口直线度时,采用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使用钢直尺等有关测量工具,对房间每面墙体墙裙上口处进行测量,测量点不少于1点。
2.8 水性涂料涂饰质量分户验收
2.8.1 检查内容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2.8.1。
表2.8.1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10-2001)
涉及的检查项目
主控项目
1
材料质量
第10.2.2条
\
2
涂饰颜色和图案
第10.2.3条
√
3
涂饰综合质量
第10.2.4条
√
4
基层处理
第10.2.5条
√
一般项目
1
与其它材料和设备衔接处
第10.2.9条
√
2
薄涂料涂饰质量允许偏差
颜色
普通涂饰
均一致
√
高级涂饰
均一致
√
泛碱、咬色
普通涂饰
允许少量轻微
√
高级涂饰
不允许
√
流坠、疙瘩
普通涂饰
允许少量轻微
√
高级涂饰
不允许
√
砂眼、刷纹
普通涂饰
允许少量细微砂眼、刷纹通顺
√
高级涂饰
无砂眼
√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mm)
普通涂饰
2
√
高级涂饰
1
√
注:“√”代表涉及的检查内容;“\”代表不涉及的检查内容
2.8.2 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检验方法
2.8.2.1 一般规定
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质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3、每户住宅水性涂料涂饰工程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
4、当分户检验批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判为合格。
5、当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并重新验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2.8.2.2 主控项目
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膩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8.2.3 一般项目
1、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2、薄涂料、厚涂料、复层涂饰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8.2.3规定。
薄涂料涂饰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表2.8.2.3
序号
检查内容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1
薄涂料涂饰质量允许偏差
颜色
普通涂饰
均一致
观察
高级涂饰
均一致
泛碱、咬色
普通涂饰
允许少量轻微
高级涂饰
不允许
流坠、疙瘩
普通涂饰
允许少量轻微
高级涂饰
不允许
砂眼、刷纹
普通涂饰
允许少量细微砂眼、刷纹通顺
高级涂饰
无砂眼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
普通涂饰
2mm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高级涂饰
1mm
2.8.2.4 实测项目说明
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测内容,主要是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检查,上述实测应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户图中规定的房间内进行。
2、检查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时,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使用钢直尺测量工具,对每面墙测量且不少于1点。
2.9 地面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分户验收
2.9.1 检查内容
水泥混凝土面层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察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确定,具体参照表2.9.1。
表2.9.1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09-2002)
涉及的检查项目
主
控
项
目
1
骨料粒径
设计要求
\
2
面层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
\
3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
第5.2.5条
√
一
般
项
目
1
表面质量
第5.2.6条
√
2
表面坡度
第5.2.7条
√
3
踢脚线与墙面结合
第5.2.8条
√
4
楼梯踏步
第5.2.9条
√
5
表面允许偏差
表面平整度
5mm
√
6
踢脚线上口平直
4mm
√
7
缝格平直
3mm
\
8
相邻踏步高度差
10mm
√
9
踏步两端宽度差
10mm
√
10
旋转楼梯踏
步两端宽度
5mm
√
注:“√”代表涉及的检查内容;“\”代表不涉及的检查内容。
2.9.2 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检验方法
2.9.2.1 一般规定
1、地面水泥混凝土面层工程质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
2、地面水泥混凝土面层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3、每户住宅地面水泥混凝土面层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以房间为单位,检查并记录。
4、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指南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实测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实测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实测值应全数记录。
5、当分户检验批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判为合格。
2.9.2.2 主控项目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2.9.2.3 一般项目
1、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
3、水泥砂浆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注: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检查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5、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和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6、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9.2.3的规定。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9.2.3
序号
检查内容
表面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5mm
用2m靠尺板和楔形塞尺检查
2
踢脚线上口平直
4mm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3
相邻踏步高度差
10mm
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4
踏步两端宽度差
10mm
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5
旋转楼梯段踏步两端宽度
5mm
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2.9.2.4 实测项目说明
水泥混凝土面层分户质量验收实测内容分别是:表面平整度、踢脚线上口平直、相邻踏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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