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为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给顾客(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同时维护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公司组织专门力量对正在履行的监理合同全面进t-J-:了S}a: 5}}理和评审。通过对监理合同的清理和评审,就监理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作了分析和总结,为以后.G}<合同的签汀和履行提供厂指导作用,也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为业主提供满意服务起到了很大的帮助。现结合我公司在对监理合同评审中出现的问题,谈谈今后在合同签们一和履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1签订监理台同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1,1重视对监理合同文本的评审
目前我们签订的监理合同主要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木)》(GF一2000-0202),合同文木由建设1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这一规范性文本中合同条款严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执行起来法律纠纷相对较少。
部分项目的监理合同是由委托人起草的。对这种合同文件就需要全面和逐条地进行评审,充分与委托人交换意见,避免与法律、法规相矛盾,避免出现合同木身前后不一致和不可操作性。要对其认真地进行风险分析。对于具有潜在的严重风险的项目’可采取不接受委托的办法进行规避。
1.明确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指的是委托监理的工程范围,在.监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和约定。例如.监理范围包括几个单位工程,应列出单位工程表,每个单位T程的而积、层数、结构、装修、各种机电安装的系列情况;是否包括室外工程,室外工程含有什么内容,·并详细说明工程的部位及专业范围。有的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自施工前期阶段就已开始,但在签订监理合同时
连工程的具体范围还难以明确界定,只好在取得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以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明确。有个别监理合1}}对监理范田的约定是“红线以内所有工程”。.这样的表述显然没有真正界定工程监理范围,如果监理费是一笔固定数,将可能给监理单位带来较廿人的经济风险。
监理工作内容指的是监理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一般指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但也有的委托人只委托部分工作内容,因此监理工作内容应明确约定,最好在附加协议条款中就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地表述,避免因双方对每项工作内容认定不一致而产生纠纷。个别.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为’‘全过程、全方位服
务”,这样的表述显然太笼统而不具体,容易扩大监理.单位的责任范围。有的合同除了正常的监理工作内容外,还兼带附加工作内容,比如设计图纸审核、协助进行招标等。对这些附加工作也应具体约定,否则容易产生异议。
1.3明确监理合同中的有效期
监理合同有效期就是监理工作的责任期。有些监理合同对合同有效期是这样约定的:“从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或者“以总承包合同为准”,这实质上没有对合同有效期进行约定。有的项目由于总承包合同没有签订,竣工F-l期确定不下来,若按__}乙述意思约定,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具体的责任期(具体到年月日):,有的合同没有签订
日期,看起来不是.重要问题,但对于附有“合同以签订时间生效”条件的合同来说,没有签订日期的合同就不能生效实施,一也就不知道合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容易引起合同纠纷。
}.4关于监理附加工作的条款
监理附加:}}1_:作有两个方!h1-的含义:一个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以外另外增加的工作:另一个是指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阻或延误而导致增加工作hR或持续时间。对于第一种情况,应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将增加的1作内容包含
进去,以保证监理工作满足合同要求;如果发生在合』司履行过程中就需要及时补.允合』司,以保证合1司双力-的利益;,当第二种情况发生时,监理.单位要及时做好统计丁作,确定山此可能造成的增加T作量并和委托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具体的附加工作可能包含有监理范围}r}‘大、监理工作内容增加、工程造价提高等方面。针对这些附加工作,在附加合同条款中要具体约定酚金的计算方法和金额。
对于因工程造价调整而产生的附加土作要作具体分析口有的项日签订合Ip}时,1程造价定得很高,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降低标准、减少内容,造成工程造价减少很多,从而导致监理费人人减少。对于这种·隋况要认真研究、区别对待,最好按工程实际规模计算监理费或工程规模不变监理费包死的办法签训-合』司。
1、5关于监理额外工作的约定
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因非监理原因造成暂停或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当发生额外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对于额外工作所需要的时间、酬金的宝}一算方法和支付时间,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也要作出具体约定,作为处理额外工作的依据。
2做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及动态跟踪
2.1要做好监理合同的内部交底工作
监理合同签订后,公司经营部要组织总监理工程帅和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监理合同内部文底。重点交底以下内容:工程项日特点、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监理工程的监理范u.监理工作内容、附加工作及额外上作、监理费支付、.赔偿责任等。
2,2要增强总监理工程师的合同意识,组织项目监理部学好监理合同
总监理工程师是受监理单位的委派为履行监理合』司的第一责任.人,对外代表监理公司全权履行合同约定的监理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委托人负责;对内通过履行监理.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向公UJ经理负责。总监理工程}}t}要全面熟悉掌握监理合同内容,组
织项目监理部的全体人.员学习监理合同,重点学习以下主要内容: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合同双方一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违约条款、项目存在的风险和规避措施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合同修改或补充合}司,也需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口做好对监理合同的动态管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条款,既要为委托人提供优良的合同约定服务,又要及时收取监理单位应得到的报酬。
2,3要做好监理合同的动态管理
项日监理部人员发生变动时,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帅应及时和委托.人沟通,说明人员变动情况和变动原因,以征得委托人的理解和信任,保评监理服务的延续性。
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开始时}r}、完成时间出现变动或中间出现停工等现象,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和委托人进行沟通协商,调整监理服务时间,.重新确定监理服务期限,办理监理补充协议,以维护监理.单位的正当利益。
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委托人增加了工作范田和工作内容,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或者减少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总监理工程师都应及时同委托人进行沟通,并依据原监理合同内.容以及监理收费标准来调整监理服务期和监理费,并办理监理补充协议。
总监理土程师在办理工程项日竣工验收手续前,应将监理工作完成情况和监理费支付情况向委托人报告。通过与委托人协商,就未完监理工作和支付监理费事宜,和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办理补允协议。
3做好对监理合同变更和终止的管理
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条件的改变,需要变更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应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主动提出补充协议的条款,与委托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的时候合同双方达成’一些日头协议,.而没有形成书面协议。对于这种情况最好形成一个备忘录或者纪要,作为可追溯的文件。另外山于各种原囚造成合同终止执行,也要形成一个可追溯的文件,刘一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封闭。
按照建设部f}'}19}}}}2} 1《建设工程施土合同》第33条规定,“1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子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由于审核竣工结算是竣.Z.后的监理服务内容,因此工程竣厂〔结算所I TTJ的时间应包括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由此可见监理合同的完成时间,应以竣一〔后
两个月为宜。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