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训基地合作协议协议编号:【编号】签订日期:【日期】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则,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实训基地合作事项,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
2、合作开展实训基地相关业务的全部活动。第二条 实训基地合作事项2.1 甲方与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的约定下合作开展实训基地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实训项目的开发、实训资源的共享、实训场地的提供等。2.2 甲方与乙方应互相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合作的有效性。2.3 甲方与乙方应保护彼此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合作项目等信息给第三方。第三条 合作内容和责任3.1 甲方负责提供实训场地、设备等必要资源,并保证其符合相关要求。3.2 乙方负责开发实训项目、培训师资、推广市场等相关工作。3.3 甲方与乙方应互相协作,共同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第四条 合作期限和终止4.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起
3、始日期】至【终止日期】。4.2 若甲方、乙方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4.3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处理该协议下尚未完成的相关事宜,并互相保守商业秘密。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2 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甲方与乙方同意提交到【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诉讼解决。5.3 仲裁裁决/诉讼判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六条 其他条款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双方书面协议并签字确认。6.2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