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公告公告管理的主要变化管理的主要变化新产品新产品的的公告公告管理流程管理流程 勘误、变更、扩展管理流程及要求勘误、变更、扩展管理流程及要求 检测机构的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检测机构的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一、公告公告管理的主要变化管理的主要变化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新的 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企业申报参数备案表、检验方案表中机中心初审中机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中机中心技术审查中机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发改委公示、批准、公布报发改委公示、批准、公布。可以看出,新的公告管理流程
2、与原来相比有较大变化,具体表现如下:1.1.申报资料的变化申报资料的变化 增加了车辆技术参数的申报内容即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见发改委【2006】1532号文附件一)。其中,汽车:171项;摩托车:101项;三轮汽车、低速货车:98项。(按产品具体情况)增加了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见发改委【2006】1532号文附件二)。以前是由检测机构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车辆的试验项目也就是检验方案,现在,新的公告管理改变了这一作法,强检项目的试验方案将由企业自行提出。M1类汽车和摩托车新产品 自2006年10月15日起 执行,其他类车辆产品,自2007年7月1日 起执行。
3、2.2.试验方案确定及试验的变化试验方案确定及试验的变化 企业申报的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由中机中心统一判定,取消了检测机构判定环节。企业提出的试验方案由中机中心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以及同一型式、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进行审查并与企业沟通后确定最终的试验方案。这样统一尺度,统一判定标准,在确定试验项目上,对企业体现了公平和公正。检测机构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应按照中机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定型试验(包括摩托车发动机的定型试验)仍按照原公告规定执行。3.3.工作内容的变化工作内容的变化规范了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审查工作 以前只进行了VIN标记
4、的检查工作,这只是VIN管理的部分内容,新的公告管理完善和规范了VIN的管理,要求车辆产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本企业编制备案的VIN编制规则正确标示和使用VIN,同时对其进行审查,并出具专项的审查报告。增加了强制性项目检验方案的确定工作 中机中心要对企业或检测机构申报的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进行审查,最终确定车辆产品的强制性检验项目。4.4.申报时间的变化申报时间的变化 由于公告申报流程的变化,企业应调整申报公告的时间,以适应公告管理的需要:企业应尽早向中机中心提交备案数据和试验方案表,以便于中机中心确定试验方案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如果可能的话,企业可以在开发设计产品后,就根
5、据产品情况进行网上新产品申报。但无论企业选择什么时候申报,都一定要保证申报的数据准确无误后再进行申报,否则一旦受理就无法更改。5.5.专家审查方式及内容的变化专家审查方式及内容的变化 专家审查方式将逐步由目前每月一次的审查过渡到日常化审查,目前在过渡期内仍维持定期组织专家审查的方式。专家审查的内容主要是产品符合性、合理性及科学性的审查,不再进行强制性项目检验方案的审查。二、二、新产品新产品的的公告公告管理流程管理流程企业申报新产品的公告管理流程分两部分介绍:1.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公告,流程简图见附表1;2.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公告,流程简图见附表2。2007年
6、7月1日后,全部采用第一种方式申报。M1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进行网上新产品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M1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M1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
7、公告公告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沟通及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期限内)企业可以从网上下载核准的车辆新产品强制性项目检验方案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产品后要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M1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公告公告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中心进行沟通(有“同意方案”或“不同意方案,要申诉”或“撤销申报”选择)。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
8、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中心进行沟通(有“同意”或“不同意,要申诉”或“撤销申报”选择)。M1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国家发改委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最后上传强检统计表和试验报告。M1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五步:企业可从网上随时查询已申报车型的工作进度,包
9、括:是否受理、VIN审查是否通过、是否批准试验方案、试验方案是否下达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是否上传强检统计表和定型试验报告以及列入审查的日期等等。M1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六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公告的技术审查工作,并逐步将此项工作日常化。(目前在过渡期内仍维持每月13日左右组织专家审查。)每月25日后,企业可以从网上下载专家技术审查结果。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M1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七步:中机车辆
10、技术服务中心将审查结果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发改委公示、批准后予以公告。其他类汽车产品和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申报流程与目前公告管理的方式变化不大。只是增加了备案参数的内容,同时由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对试验方案(由检测机构提供)和VIN进行审查。2007年7月1日后采用与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同样的申报方式。其他类汽车产品和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一步:企业网上申报新产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其他类
11、汽车产品和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其他类汽车产品和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三步:企业收到受理通知后,可与国家发改委授权的检测机构联系试验事宜,并由检测机构从网上下载相关产品的资料,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工作,并制定试验方案。其他类汽车产品和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产品申
12、报公告公告第四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沟通及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期限内)反馈VIN审查结果。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在网上与中机中心进行沟通(有“同意”或“不同意,要申诉”或“撤销申报”选择)。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的VIN审查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其他类汽车产品和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五步: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并上传强检统计表(试验方案)和试验报告。其他类汽车产品和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六步
13、:企业可从网上随时查询已申报车型的工作进度,包括:是否受理、检测机构是否上传试验方案、VIN审查是否通过、检测机构是否上传强检统计表和定型试验报告以及列入审查的日期等等。其他类汽车产品和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七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审查检测机构提交的试验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公告的技术审查工作,同时逐步将此项工作日常化。(目前在过渡期内仍维持每月13日左右组织专家审查。)每月25日后,企业可以从网上下载技术审查结果。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他类
14、汽车产品和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申报产品申报公告公告第八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技术审查结果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发改委公示、批准后予以公告。三、勘误、变更、扩展申报流程及要求三、勘误、变更、扩展申报流程及要求1、定义产品扩展: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增加或减少某些配置(或参数);产品变更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替换某些配置(或参数);产品勘误是指车辆产品在申报环节中,由于疏忽造成参数填报错误或漏报需要进行更正。三、勘误、变更、扩展申报流程及要求三、勘误、变更、扩展申报流程及要求2、申报流程产品变更和
15、扩展的申报与原公告申报流程基本相同,只增加了VIN的审查工作。产品勘误应纸面申报,申报格式见附表3。三、勘误、变更、扩展申报流程及要求三、勘误、变更、扩展申报流程及要求3 3、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备案参数的变更、扩展,企业应及时申报。如果该车型备案参数的变更、扩展不影响其他车型申报公告,则允许企业在3个月内集中申报备案参数的变更、扩展。产品变更经批准后,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销售库存即在产的原参数产品(指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品),过渡期一般为6个月,过渡期内不得再次申请变更。扩展产品不标注有效期。企业申报产品变更、扩展获得批准后,方可按照新参数组织生产、销售。四、检测机构的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四、检测机构的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1.对M1类汽车产品和摩托车产品,检测机构应从网上下载试验方案、备案参数、VIN审查报告等企业资料。2.检测机构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应按照中机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3.对于其他类汽车产品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产品,检测机构应从网上下载企业申报车型的备案数据及相关企业资料,并制定试验方案进行试验。4.检测机构完成试验后应从网上上传检测报告及强检统计表。5.检测机构将试验汇总表及试验报告光盘邮寄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谢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