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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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秩序整顿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市民广泛关注和社会普遍反映的交通秩序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推进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区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五大工程:坚持重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
(一)安全畅通工程。加强市政配套建设。大力整治交通环境,让市民出行更安全、行车更畅通、乘车更方便。
(二)公交便民工程。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
(三)停车设施工程。加强各类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设置和监管。车辆停放有序。
(四)行为规范工程。加强城区动态交通秩序、静态交通秩序和综合交通环境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五)宣传教育工程。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四、整治重点
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乱行驶、超载超速和堵车”等突出问题: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规范相结合。
(一)整治违规车辆上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二)整治车辆违规行驶。重点整治:各种机动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等行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行为;电动车、助力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占道、逆向、超速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等行为。
(三)整治车辆违禁行为。重点整治:各种车辆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规定等行为;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载物等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违规停靠等行为。
(四)整治乱停乱放占道。重点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含盲道)等行为;摊点、货物、基建非交通占道等行为。
(五)整治行人随意乱穿。重点整治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闯红灯等行为。
五、实施步骤
开展一次为期100天的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抓管理相结合。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交通安全文明知识人人皆知;对突出问题、重点地段、交通混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和出台相关规范并予以发布或公告;科学合理确定禁行、限行、单行和禁鸣的区域、时段或车辆并公示、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整治和交通设施建设,落实整治任务和措施,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巩固成果阶段
总结经验,主要任务: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表彰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经常性工作措施,完善常态化管理规范,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配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五进”活动,加强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市场经营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社会化、全覆盖。
(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执法管理。按照“集中整治、注重长效、教育优先、执法必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城区车辆行驶、停放和行人交通秩序,依法查处违规车辆上路、车辆违规行驶、车辆违禁行为、乱停乱放占道、行人随意横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借鉴外地经验,探讨将电动车纳入登记管理并办理专用牌号等办法。合理确定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禁行、禁鸣的时段、区域以及老城区单行道路。
(三)加强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示标线、信号灯、隔离带、减速板(带)警示牌、电子监控等设施建设。探讨部分拥堵路段停车收费制度。优化公交组织,公交停靠站点设置“公交绿岛”标线和禁止占用标示,部分繁华、拥堵路段设置出租车停靠点,引导出租车进点载客和乘客进点候车。统一规划并试点在部分路段安装中心线隔离护栏和在人流量大、横穿行人较多路口建设人行天桥。加强规划源头控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型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停车场。
(四)加强部门齐抓与社会协同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路面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拟定电动车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城管执法部门,要发挥城市管理执法主体作用,负责制定并实施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和查处各种违规占道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和规范。市文明办,要会同广电局、日报社等,制定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文明“五进”活动督办。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志愿者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临街单位落实包保责任,并在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包街责任单位“交通协管员”上路协勤。工商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严厉查处销售超标、非标等不合格电动车行为,会同商务部门开展各类市场、个体私营业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活动。规划部门,要做好停车场所、配套设施规划,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住建部门,要会同城投公司等,做好道路隔离护栏、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建设。人防部门,要负责依法加强和综合利用地下防空设施,加快地下停车场建设。市残联,要加强残疾人专用车辆登记备案及其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市综治办,要将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市政府法制办,要负责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及“五进”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为保证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市直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及日常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加强党务公开暨权力运行“阳光工程”会议精神,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全局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省会城市中心城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党务公开,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依法依纪、客观真实。按照有关党内规章、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公开,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务公开工作必须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3、服务发展、注重实效。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推进党务公开,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保证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并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原则上,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局党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具体包括: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作出的重要决策执行、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内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4、党的作风建设情况。党员、群众意见建议表达渠道建设及反馈情况,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党的制度建设情况。党组织重要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党内各项制度的制定、修改和执行情况。
6、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高效天桥”系统工程进展情况,廉政风险防范,科技防腐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处理违纪党员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的形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适宜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互联网等形式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方案。根据区委下发的实施意见和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局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目录。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意见及反馈。通过多种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必要时可将调查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立卷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党务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三)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分为以下四种: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发展党员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五、保障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局党支部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群众可按有关规定向局机关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经区直机关党工委同意,可以不作公开,但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备案。
3、预公开制度。局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当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进行必要调整并及时公开。
4、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
5、监督检查制度。可通过聘请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通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6、考核评价制度。要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六、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召开动员大会,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启动党务公开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上旬—10月底)。制作党内公开栏内容;设置党务公开必要的硬件设施;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两个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补充完善,巩固提高。建立完善党务公开运行长效机制,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局长孔德军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当前加强新时期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慎重组织落实,积极稳妥推进。
(二)形成工作合力。局机关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促进各项工作。
(三)务求工作实效。推进党务公开,关键是要取得实效。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促进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落实;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要严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让党员群众在明白中监督,使各级领导干部在公开中自律;要以党务公开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工作任务的完成来检验党务公开的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借鉴党务公开的好经验、好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形成党务公开的长效机制,长期不懈的抓紧抓实好。
由于受气候和野外火源大幅度增加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导致我县森林火警频发,森林火灾时有发生,森林资源遭受严重损失。为建设生态,切实保护好青山绿水,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扑救”理念,以全面提高乡镇扑火作战能力为目的坚持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训练有素、快速反应、能征善战的半专业扑火队伍。
二、队伍设置
各乡镇、场、公司今年内必须完成半专业扑火队的组建工作。每支半专业扑火队伍人数规模在4050人。队员以1845岁身体素质好,为全面提高我县乡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吃苦精神强的乡镇干部或民兵为骨干力量。半专业队队长由乡镇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或武装部长兼任。为了便于管理和调度,半专业队可根据全队人数情况设置若干个班和战斗小组一般10人为一班,5人为一战斗小组并配备班、组长。
三、装备配备
并配齐必备扑火装备。各乡镇、场、公司必须给半专业扑火队安排值班室、装备库各一间。
安装固定电话等必备的设备。同时还要安排能容纳6人以上集中住宿的宿舍12间,一值班室。半专业扑火队值班室以乡镇办公场所为依托。供不是乡镇干部的扑火队员住宿。
二装备库。每个乡镇要设置一间独立的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扑火工具储备库。
三扑火装备。
1.箱式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
2.对讲机3台;
3.GPS卫星定位仪1台;
4.风力灭火机5台;
5.油锯2台;
6.二号扑火工具100把;
7.砍刀50把;
8.阻燃服1套/人;
9.训练服1套/人;
10.扑火鞋1双/人;
11.扑火手套1双/人;
12.头盔1顶/人;
13.手电筒1支/人;
14.挎包1个/人;
15.手巾1条/人;
16.水壶1个/人;
四、制度建设
使半专业扑火队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各乡镇、场、公司半专业扑火队建成后要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成为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打硬拼的森林火灾扑救中坚力量。
一半专业扑火队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任务。同时,2.贯彻执行当地党委、政府的决定和政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支援其他乡镇森林火灾的扑救。
指导群众预防森林火灾和安全扑救,3.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负责本区域村级林业“三防”协会应急分队的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
定期开展野外火源督查和巡查,4.协助开展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情、火灾信息、天气变化等情况,制定森林防火预防措施和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不断加强体能锻炼,5.熟练掌握森林火灾扑救技能。定期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演练,不断提高扑救森林火灾战斗能力。
6.定期向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半专业扑火队队长职责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工作。1.主持本队的全面工作。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
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2.加强队务的管理。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各项经费开支,确保“医疗、人身保险”足额到位。
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
机智果断,5.扑救森林火灾时起模范带头作用。科学指挥,确保队伍安全。
应进行案例分析,6.每次森林火灾结束后。不断提升扑救综合素质。
三半专业扑火队副队长职责
1.协助队长抓好业务知识学习、技能培训工作。
全面提高队员的素质能力。2.协助队长抓好科目训练和体能锻炼。
3.协助队长抓好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4.协助队长抓好队伍的设备管理工作。
5.协助队长抓好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保持队伍良好的精神状态。6.抓好内务管理。
四半专业扑火队班长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各项工作。1.队长和副队长的领导下。
承担风力灭火机主机手。2.火灾扑救中。
3.抓好班组内部管理、搞好内务卫生。
布置、检查班组工作。4.定期召开班组会议。
5.完成队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半专业扑火队队员职责
1.队长、副队长、班长带领下认真工作。
做好读书笔记,2.认真学习森林火灾扑救等专业知识。交流学习体会。
团结友爱同志,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队规队纪。爱护公共财产。
熟悉掌握各种森林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养,4.刻苦训练。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扑救能力。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半专业扑火队教育训练制度
1.制定教育训练计划。
业务知识培训以及体能队列训练。2.教育训练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
坚持每月一次业务知识学习,3.队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每月一次体能队列训练。每次培训的人员、时间、内容要记录存档。
进行实战演练;队列训练要严肃认真,4.教育训练时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业务知识学习要与实践相结合。着装整齐,仪容端庄;机具训练要遵守操作规程,并对机具定期保养。
5.对学习训练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并对下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进行修订和完善。6.年终召开一次教育训练总结会议。
七半专业扑火队扑火装备管理制度
1.森林消防运兵车
保障扑火运兵需求。1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
2坚持“日维修、月保养”保持车况良好状态。
2.扑火机具设备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1强化安全操作。
2做到勤检查、勤保养”确保机具运行良好。
摆放有序。3做到统一编号。
3.无线电台
正确使用规定频率、呼号,1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设专人管理。
及时检修保养,2正确操作使用。确保通讯畅通。
做好保密工作。3使用文明用语。
八半专业扑火队扑救应急准备方案
打早、打小、打了原则。1.遵循扑救森林火灾“安全、有序、高效。
加强应急演练,2.非森林防火重点期间。提高战斗力。
相对集中食宿,3.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严格遵守集中待命,4.扑救待命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半小时内出发,5.接到扑火指令后。做到三快两齐”即队伍集合快、携带扑火机具动作快、登车速度快、着装整齐和设备整齐
应清点人员、机具、装备,6.受命出发前和扑救结束后。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7.火灾扑救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安全有序、联络畅通、保障有力、处置得当、高效快捷。
九半专业扑火队队员守则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忠于职守、甘于奉献
3.爱护集体、团结奋进
4.刻苦训练、提高技能
5.设施设备、精心爱护
6.安全高效、科学应变
五、经费保障
乡镇半专扑火队的正常保障经费除县统一配置的装备外其余由各乡镇、场、公司政府负责。
六、组织实施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凡是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先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再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前来验收。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由各乡镇、场、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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