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楼部代理协议鉴于甲方是一家经营房地产开发的公司,拥有售楼部,并希望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负责售楼部的经营管理;鉴于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代理售楼部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售楼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完成售楼部的销售任务,并保证销售业绩达到预期目标。第二条 代理权利与义务2.1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1)代理售楼部的产品、服务和相关信息进行推广和宣传;(2)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关售楼部的信息和咨询服务;(3)签订销售合同并收取相关费用
2、。2.2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诚实守信,真实有效地履行代理任务;(2)维护甲方的商誉和形象,不做任何会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和道德标准;(4)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的销售数据和报告。第三条 经济合作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理的代理佣金,并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进行分配。3.2 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相关法定税费,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真实有效。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客户信息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4.2 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否则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第五条 协议的有效期限和
3、解除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5.2 本协议有效期为_年,届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可协商续签。5.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2)一方涉嫌严重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出现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以下空白无关内容,敬请忽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日期:_乙方(个人)/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