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联合开发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参与方(以下简称为“各方”)共同订立,并经各方自愿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意: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共同开发某一项目,并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各方将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以真实、合法、诚信的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条 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各方开发的项目,并约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研发等活动。第三条 合作方式1. 各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节点进行合作开发。各方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努力推进项目的进展和达到预期目标。2. 合作过程中,各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2、合作,并充分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违法或违背道德伦理的行为,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1. 各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公序良俗,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 各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履行和提供协议所需要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并就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第五条 项目管理1. 各方应当指定专门的项目经理或协调人员,负责项目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并协商解决项目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2. 各方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项目进展情况,共同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困难和风险。第六条 保密义
3、务各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属于对方商业秘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并严禁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各方应当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项目信息的保密。第七条 争议解决各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项目开发完毕或各方另行协商终止。2.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和其他合同约定事项。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本协议的解释、实施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法律适用冲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准。第十条 其他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均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生效。本协议各方均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愿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各方签署:_(甲方)_(乙方)_(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