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广告合作协议书甲方:(具体公司或个人名称)乙方:(具体公司或个人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确保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为了促进双方在数字广告领域的合作与共赢,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甲方将自身拥有的数字广告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广告位、技术平台、流量等提供给乙方使用。2. 乙方依托甲方提供的资源,开展数字广告推广活动,旨在实现双方业务拓展及市场份额增长。第二条 合作方式1. 双方应充分沟通并确定广告内容、展示方式、推广区域、推广时间、推广方式等合作细节。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需求对广告进行调整或优化,但应提
2、前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认可。第三条 价格与结算1. 广告费用按约定的价格和结算方式支付。甲、乙双方约定的价格应符合市场公允价值,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结算周期一般为甲方配置广告资源后次月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时间及方式双方另行商定。第四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涉密信息严格保密。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及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在未获得对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将其用于其他商业活动。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约,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尽力弥补或减少损失。2. 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
3、决1. 因合作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将争议提交双方协商一致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修改、解除或终止应通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生效。2. 在签署本协议后,任何一方如确有解约需求,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前按照约定程序进行协商与处理。第八条 法律适用1. 本协议的签订、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与法律相抵触,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第九条 协议生效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 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