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奢侈品代购协议协议书编号:签订日期:年 月 日甲方(代购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购事项1. 甲方作为乙方的委托代购人,负责代乙方购买以下奢侈品(具体名称及数量见附件)。2. 甲方应确保购买的奢侈品是原装正品,并且无任何质量瑕疵。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购买任务。第二条 价格及费用1. 甲方代购费用为购买物品的总金额的 _%。2. 乙方需在合作前支付代购费用的 _% 作为定金,余下的金额需在购买完成
2、后的_个工作日内支付。3. 物品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关税、运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交付及验收1. 甲方应将购买的奢侈品按照乙方的要求准时交付,并保证货物送达的完整性。2. 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及时进行验收,如有任何质量瑕疵或者数量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并要求处理。第四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涉及保密的信息保守秘密。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复制、利用对方的保密信息。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本协议约定付款金额的_%。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完成所有代购任务及支付费用。2. 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代购人): 乙方(委托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