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演出协议书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乙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鉴于:1. 甲方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2. 乙方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艺术家/演出团队。双方本着真诚、公平、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演出内容1.1 乙方将依约定时间、地点、场次和方式,在演出场所进行艺术演出。演出详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节目描述.1.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演出
2、设备、音响设备、灯光设备等。第二条 演出时间和地点2.1 演出时间: 协议签署后,双方商定的演出开始和结束日期。2.2 演出地点:演出地点第三条 演出费用和支付方式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演出费用。演出费用为:具体金额,以人民币支付。3.2 甲方应在演出前具体天数 将演出费用支付至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演出费用,甲方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演出费用的具体比例%,直至款项结清。4.2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场次、方式进行演出,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演出费用的具体比例%,直至款项结清。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同意对于协议书中的所有商业和艺术机密保持保密,不向外界透露或披露。5.2 双方同意承担因违反保密条款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6.2 如无法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天数。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7.3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