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以下简称代开方)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委托方)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二、协议目的为了规范双方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协议。三、协议内容1. 委托方授权代开方代为开具与委托方涉及的经营活动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证所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2. 代开方在代开发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合法性,不得违反税务机关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3.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代开方提供相关开票所需的资料、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完
2、整、有效。4. 代开方应在接到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后,及时、准确地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发票交付给委托方。5. 委托方应按照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妥善保存代开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相关的审计、核查工作。6. 双方同意,不得将代开发票用于非法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买卖、转让,不得虚报、伪造金额,不得通过其他手段从事违法犯罪行为。7. 双方应保守代开发票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披露给任何第三方。8. 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协议解除与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 任何一方发现对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公序良俗或其他违约行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对方。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六、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予以执行。代开方: 委托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