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营销代理 营销代理=策划+销售代理 2、资质 策划、代理的资质 3、佣金(代理费) 费率:可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第971号文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为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 固定费率或者浮动费率,一般采用浮动费率,费率随销售率、销售价格等浮动 一般采用按进度支付,比如按照每月的销售价格总额进行结算 4、策划 策划人员的数量、素质、结构、经验的要求,多少人?要求策划人员有类似的策划经验? 明确策划应该提交的工作成果 如价格策略、市场购买力调查、阶段性营销策略、品牌策略等 策划代理公司有权在项目宣传广告中明示 5、销售代理 通常为附条件、附期限的独家代理,应该
2、在合同中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如开盘销售后3个月)达不到一定的销售率,开发商有权终止代理,或者同时委托其他人同时代理 代理权的转让或者以合作代理的方式进行变相转让的禁止条款 在约定的地区范围内禁止从事相同性质项目的销售代理 甲方(开发商)自己进行部分销售的约定 是否允许?代理费如何约定? 销售价格必须经委托人(开发商)确认,受托人没有调价的权利,也有约定受托人有一定的上下浮动价格的权利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字进行销售,委托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自己指派专人负责签订合同、收取房款 6、费用分担 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宣传资料、楼书、沙盘、SP活动、房展会、样板房、网络广告、网络推广维护等,应该约定承担的责任,通常都由委托人承担,但最好约定一定的费用总额 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用等日常开支,由受托人承担 7、受托人的其他义务 报告义务 定期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如按月报告销售情况等 保密义务 销售价格、客户资料、销售进度等,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如实介绍项目义务 不夸大、不隐瞒、不过度承诺 8、特殊情况 项目因故停止等 因委托人或者客户原因退房,代理费用的处理以及二次代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