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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检验的探讨
井架物料提升机由于其构造简单、价格低、安装拆卸和运输方便等特点,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被广泛使用。然而由于井架物料提升机作业环境复杂、操作人员流动性大和安全技术检验不到位等因素,由此引发的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以后,虽然井架物料提升机作为简易升降机列入到特种设备目录中进行管理,在《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中对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制造监督检验也有明确规定,但到目前为止,国家和有关部门尚未出台井架物料提升机监督检验规程,也没有统一的检验内容要求、方法和检验报告的格式,各地在开展井架物料提升机检验时,要么套用施工升降机的检验内容要求、方法和检验报告的格式,或者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编制检验内容要求、方法和检验报告的格式,这样难免会存在检验项目不全、检验内容漏项和结果判定不科学等问题。
1 检验依据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1985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5905—1986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1998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1996
起重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2006
2实施检验应具备的条件和检验人员要求
1)被检验的设备状况、检验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井架物料提升机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放置表明现场正在检验的警示牌;
3)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起重机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进行,并佩带检验人员资格证胸卡。
3 检验程序
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检验程序分为:资料审查、现场检验、功能试验。
1) 资料审查:在现场检验前应先对技术档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审核。 资料审查的重点:(1)施工单位和人员是否具有安装和拆卸资质;(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情况;(3)定型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4)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5)基础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2) 现场检验:资料审查通过以后,对作业环境与外观、基础及地锚、架体金属结构、滑轮、吊盘、对重、钢丝绳及其固定、卷扬机或曳引机、缆风绳及附墙设施、电气、安全装置及防护措施各检验项目进行现场检验,现场检验重点是基础及地锚、井架架身与地面垂直偏差、缆风绳及附墙设施、防坠落安全装置、停层保护装置、安全装置及防护措施。
3) 功能试验:现场常规检验结束以后,要进行空载、额载、超载和静载试验,功能试验的重点是做好试验的测量和检测的记录。
4检验必备的仪器设备
井架物料提升机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见表一
表一
序号
仪器、量具名称
精度要求
备注
1
万用表
±2%
2
绝缘电阻测量仪
±1.5%
3
接地电阻测量仪
±2%
4
钳型电流表
±2%
5
经纬仪
4”
8
便携式测距仪
±1.5mm
9
转速表
±1km/h
10
测厚仪
±0.5%
11
称重仪
±1%
12
声级计
0.1dB(A)
13
温湿度计
±2%
14
百分表
0.01mm
15
压力表
±7Pa
16
点温计
±1%
17
弹簧秤
±0.6N
18
游标卡尺
0.02mm
19
钢卷尺
1级
5 检验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
井架物料提升机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见表二
表二
检测项目
序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方法
技术资料与安全管理
1
应有井字架、卷扬机或曳引机技术档案。
查询资料
2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查询资料
3
应有管理制度并在现场设置安全操作规程。
查询资料、观察
4
应有安装相关资料。
查询资料
作业环境与外观
5
井架物料提升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可见的额定起重量标牌及检验合格标志。
目测检查,定期检验和改造(大修)后验收检验时查检验合格标志。
6
架体与建筑物及固定施工设备之间的距离≥250mm。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7
井架体、缆风绳与架空输电线最小安全距离(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
1、≤1kv ≥4m
2、1kv-10kv ≥6m
3、35-110kv ≥8m
目测检查
基础及地锚
8
卷扬机基础及地锚应按JGJ88-92或设计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处理,应能提供相关隐蔽资料。
查询资料、目测
9
井架基础应平整夯实,浇注C20混凝土300mm,周围应有排水设施,应能提供相关隐蔽资料。
查询资料、目测
10
井架直立在地面上应用地脚螺栓或轧桩扎牢,应能提供相关隐蔽资料。
螺栓要求M20×4根;
查询资料;目测,必要时使用卡尺测量
轧桩:8根75×75mm角钢,入地1.2米
架体
金属结构
架体
金属结构
※11
架体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架体各节点的连接螺栓、扣件必须齐全、坚固。
目测,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焊缝质量,用300N力矩扳手测试联接状况
※12
井架架身与地面垂直偏差≤1/400。
检验方法:在架体X、Y轴两个方向上,将标尺分别水平固定在架体的最高和最低的两个水平横杆上,其中心位于架体中心线上,用经纬仪测量对应的两标尺水平误差,除以两横杆的垂直距离,即架体X、Y方向的垂直度误差
13
天梁必须用二根14#槽钢或不低于其机械性能的材料制成,不得焊接。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滑轮
14
滑轮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25。
用钢卷尺测量
15
滑轮应无裂纹,轮缘无破损,滑轮槽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磨损不应超标。
目测检查,必要时使用卡尺测量
16
滑轮组(或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装置。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防脱槽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距
吊盘
17
吊盘上梁应用二根12#槽钢或不低于其机械性能的材料制成,且不得焊接。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18
吊盘底板铺设平整,承载能力不低于250kg/m2,底盘四周框用材为L50×5或不低于其机械性能的材料。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19
吊盘应有防护顶盖,吊盘两侧应设安全档板或挡网,高度不低于1m。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20
吊盘内净空高不得小于1.8m。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21
吊盘进出料口应设安全门。
目测检查
22
吊盘与轨道的间隙之和≤20mm,且润滑良好。
目测检查,必要时使用卡尺测量
对重
23
当井架物料提升机基础下有一施工空间或通道时,则该机应设有防对重坠落伤人的安全保护区。
目测检查
24
当对重使用金属填充物,应采用措施防止移动。
目测检查
钢丝绳及其固定
※25
起吊用钢丝绳应符合设计规范,其安全系数不得低于8。
目测检查,对照说明书判定钢丝绳安全系数
※26
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应符合GB6067-85中的有关规定。
目测检查
其采用U形卡不少于3个,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直径的6倍。
检查绳卡个数、间距及安装方式
※27
钢丝绳不允许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等变形和锈蚀现象。润滑良好,断丝、磨损应符合GB/T5972-2006的有关规定。
目测钢丝绳彼此是否独立,用卡尺在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上测量钢丝绳直径,计算磨损量
28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用游标卡尺测量
卷扬机或曳引机
29
卷筒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用钢卷尺测量
曳引轮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30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曳引轮轮槽清洁,无异常磨损。
31
卷扬机或曳引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无积水的地方,视野良好。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目测检查
32
卷扬机安装卷筒应与定滑轮对中,钢丝绳出绳偏角α应符合自然排绳α≤1°30′排绳器排绳α≤2°。
目测检查
※33
a.卷扬机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安全圈≥3圈。b.卷扬机钢丝绳应从卷筒下方绕入,运行中不得拖地使用。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目测检查
※34
卷扬机卷筒两端应有侧边,其高度应高出最外层钢丝绳并不得小于1.5倍的钢丝绳直径。
目测检查,必要时使用钢卷尺测量
35
卷扬机或曳引机上方应搭设净空≥2m的防雨、防落物操作棚,前方1-2m处架设防护栏。
目测检查
36
减速器清洁、完整、油量充足,密封处不得有漏油现象,工作时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
目测检查
37
联轴器运转时无撞击、振动、零件无损坏、连接无松动。
目测检查
38
制动器开闭灵活,制动平稳可靠,各零件不得有裂纹和塑性变形。
目测检查
※39
制动轮表面不得有油污,抱闸间隙应均匀,不应超过1mm,抱闸时,闸瓦瓦衬与制动轮接触面积≥70%。
目测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缆风绳及附墙设施
40
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9.3mm,其安全系数不低于3.5。
目测,卡尺测量,对照说明书判定钢丝绳安全系数
※41
架体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根),21-30m时不少于2组。
目测检查
※42
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要求45-60℃,其下端应通过花蓝螺丝固定在地锚上,固定用绳卡不少于3个。
目测检查
43
缆风绳地锚:桩式地锚应采用钢管(Φ48)或角钢(L75×6),不少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1m,入地≥1.7m,横杆采用同等材料并固定可靠,安装正确
目测检查
※44
高架升降机必须采用附墙架,其间隔≤9m,且在建筑物顶部必须设置1组,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6m。
目测检查
45
附墙架的材料与架体材料相同。架体与建筑主体之间采用刚性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
目测检查
电气
※46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并作接零保护。
目测检查
47
应设有专用开关箱,有短路、过流、漏电保护装置,漏电动作电流≤30mA。
目测检查
※48
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控制、照明、信号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动力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
用500V兆欧表测量
49
吊盘上下运行接触器应电气联锁。
结合电气原理图检查
※50
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器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电阻≤10Ω。
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
51
当井架高度超过相邻建筑物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10Ω。
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
52
操作处应设置使各楼层卸料人员辨别的信号装置,各楼层也有相应的音响控制开关,必要时配通讯装置。
目测检查,功能实验检查
※53
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或曳引机的控制开关。
目测检查
安全装置及
防护措施
※54
在基础上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防护围栏,可用实体钢板、冲孔钢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5m。
用卷尺测量
※55
井架三面应设安全网围护,底层入口处设双层进料防护棚和安全自落门,防护棚宽度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1m以上。
目测检查
※56
吊盘应装设灵敏可靠的防坠落安全装置,每楼层应有可靠的停层保护装置。
目测检查
57
每层卸料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棚和有联锁装置的停靠栏杆(门),卸料平台底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木板铺设密实,固定可靠。
目测检查,功能实验检查
※58
架体按不同要求应设置上、下极限限位器,吊篮越程(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的最低处的距离)≥3m。
目测检查,功能实验检查
59
提升机操作棚内应设置紧急断电开关。
目测检查,功能实验检查
60
吊篮、对重运行底部位置应有缓冲措施。
目测检查
※61
架体高度大于30m的吊篮应设置超载限制器。
目测检查,功能实验检查
功能试验
※62
曳引式井架物料提升机平衡系数应为0.4~0.5
吊盘分别承载0、25%、50%、75%、100%的额定载荷,进行沿全程直驶运行试验,分别记录吊盘上下行至与对重同一水平面时的电流值。做电流-载荷曲线,以上、下运行曲线交点确定平衡系数。
63
空载试验:
全程运行3次不少于2次制动。各机构动作应平稳、准确,不允许振动、冲击现象,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通电全程运行,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64
额定载荷试验:(载荷外偏布置)
1、 全程运行3次,不少于1次制动,整机运行正常,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各传动机构平稳,无明显冲击、振动等异常现象;
2、 在正常运行中作1次坠落模拟试验,要求滑落行程不得超过1m。
3、逐层停靠,停靠装置灵敏有效。
现场试验
※65
超载试验:(载荷均匀布置)
超载110%,全程运行3次,不少于1次制动,距地高1m制动10min后无下滑。且电器系统、联锁装置及操作系统功能正常;安全装置动作准确可靠;金属结构无永久变形、可见裂纹、连接损坏等现象,钢丝绳不得破断。
现场试验,检验后必须恢复起重量限制器的连接及其动作数值
※66
静载试验:125%载荷,无下滑、变形等。
现场试验,检验后必须恢复起重量限制器的连接及其动作数值
说明:带※项为重点项目。
6 检验结果的判定
6.1检验结果的判定条件: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井架物料提升机检验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项目编号中注有※的项目,下同)不合格项不超过3项(含3项)且满足6.2要求时,可判定为合格;
6.2一般项目有不合格但未超过允许项数的,检验结束应当出具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方可判定为合格。
6.3凡不合格项超过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对判定为不合格的井架物料提升机,施工或者使用单位修理整改后申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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